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时间:2024-04-03 11:26:45 蔼媚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精选1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精选13篇)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1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xxx。

  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2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xxxx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3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xxxx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安全形势,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

  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6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清明节马上来临,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旅游、休闲与扫墓,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全面落实《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木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精心组织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节日值班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办报告当天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7

各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前后,气温回升迅速,加之节日期间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

  从现在开始,各森林防火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森林资源管护队员要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在山下空地设立丧葬物品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集中焚烧,死看死守,确保人走火灭。对不听劝阻执意到林区及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生产和生活性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等部位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要注意通过宣讲一些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使大家受到触动和教育。

  四、加强值班和火情报告,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务必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主要领导带班,并派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集中食宿待命,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或做好支援扑救准备。发生火灾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赶到火场一线,科学指挥扑火,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并保证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五、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着手调查起火原因。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情蔓延和火灾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月底前,各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崂山风管委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当前森林防火情况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措施;4月1日—6日,要于每天16前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8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8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年度关键时期,扫墓高峰即将到来,进山祭奠扫墓、旅游踏青等野外活动人群大幅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主体责任。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挂村负责制,在高火险期,要亲自带班、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每位村干部落实到具体山坞,包干山坞,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对主要防火道口破旧警示牌进行一次维护更新。充分利用宣传标语、警示牌、印发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景区要充分利用导游、宣传栏、防火警示牌、悬挂警示横幅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对游客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公墓要引导坟客文明祭祀,集中焚烧;学校要教育学生不野外玩火;在全镇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增强火源管控。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重点围绕扑救预案落实、野外火源管控、防火物资储备、散坟周边枯枝落叶的清理等工作。镇防火办要加强对护林员的上岗督查,确保护林员不脱岗、不漏岗。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组织力量对重点山坞道口、路段、散坟等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彻底清理,特别是山坞散坟周边要安排护林员巡护,设置应急水桶等工具,不放过任何隐患。

  四、强化护林队伍管理,加强巡查力量。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护林员的查岗、督岗力度,发挥护林员死守硬看的`作用,要求护林员对进山车辆、人员做好登记,建立村级护林员查岗记录并建立台账。“清明”期间,护林员要全天蹲守,重要道口增添临时护林员,增强看护密度,严管林内散坟、上山“驴友”通道等,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在重点时段和地段,要延长看护时间,确保万无一失。

  五、严阵以待加强戒备,完善应急能力。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山农业园区(金庭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求,扑救队伍、交通指挥、后勤保障等及时到位。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应急队伍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保障扑火物资充足齐全,全面检修扑火机具和设施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做到及时出击,迅速扑灭。镇农林服务站要确保防火物资和扑火器材储量充足。各村(社区)义务扑救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有突发火情时,防火物资在需要时能及时运送进行有效扑救,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六、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处置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严禁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发生。镇防火办要确保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做到处置工作科学有序。

  请各村(社区)、宝山公墓、旅游集团公司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包干山坞(山头)村干部名单于2018年3月29日前报政办公室和防火办公室各一份备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9

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从即日起全镇将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地域面积广,加之进入生产用火和上坟挂亲等,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繁重,各村(居)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按照镇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清明期间全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五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坚持以村为主,搞好村内“五清”(清路边、清林边、清坟边、清田边、清隔离带内的可燃物)。护林员要认真履行巡护职责,看好山头、看好地头、看好特殊人群。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违规用火和火灾事件,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扑灭火灾。

  三、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居)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采取进组入户,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加强巡查宣传,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推进防火知识进村入户。

  四、严格落实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预防措施。各村(居)要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颁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进一步深化对抓好火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将火源管理摆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清查森林火灾隐患,千方百计管住火灾源头。要严格管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对重点部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巡护。

  五、切实抓好突发森林火情的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扑救森林火灾的首要位置。禁止群众无组织地扑救火灾,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村要迅速组建10—1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六、确保各类森林火情信息的畅通。各村(居)在防护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坚决杜绝离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确保灾情信息的准确无误和畅通无阻,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对发生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的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和负面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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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10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气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主要为高温少雨天气,清明节(4月2-4日)及“三月三”(4月8-11日)放假期间,将是群众较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这给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精神,各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镇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村委,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经费和扑火设备,并亲自部署、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即日起至4月20日清明节期间,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林业站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在清明节期间,各镇、村委要组织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宣传等,要在村庄、道路、入山口、景区等人员活动、流动频繁的地方树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张贴封山禁火令;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对林区广大群众进行深入扎实、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管火源,采取措施管好野外各种用火行为。

  抓好火源管理是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各镇要把火源管理摆在优先位置,明确火源管理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要组织火源管理工作小组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摩托车巡逻队要严密巡护,火源管理员要进山巡查。要突出火源管理的针对性,针对烧田边地头杂草和甘蔗叶,村组干部、护林员、甘蔗专干要管到户主;针对炼山,各镇政府和林业站要管到业主、施工人员;针对智障人员弄火,村委、护林员要管到监护人;针对清明扫墓用火,各镇要加强在山头路口的`设卡检查,严防群众带火种进山。

  各镇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活动,摸清防火重点,确保实效。清明节期间严禁炼山等野外生产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严格按照《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审批,没有达到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安全要求的,坚决不准实施野外用火,全区要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经批准实行野外用火的,必须有人在现场监守。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理。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从即日起至4月20日,要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密切保持联系,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镇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情况,并同时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市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热点,要及时组织核查,查清情况后及时报区森林防火办公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森防字〔 2012〕 14号)要求,归口、规范、准确、全面、按时报送火情信息,确保火情信息渠道畅通。

  五、科学扑救,保障扑救火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各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指挥,努力提高扑火作战的科学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安全性。结合火场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实施科学有效的灭火战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扑火预案,补充、检查、维修好扑火机具,提高扑救水平。要教育和要求扑火人员,切实增强火场紧急避险意识。一旦发生火灾,扑火指挥员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预防火场态势出现变化,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者直接参加扑火。

  六、严查火案,打击各种火灾肇事者的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必须第一时间和扑火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森林火灾的勘查侦破工作。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地方行政公安机关,要把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作为重点工作,调集精干警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积案;司法机关要从快、从重判处森林火灾案件,力争发生一起侦破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七、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安全。

  银滩镇冠头岭、平阳镇牛尾岭和福成镇平新、平联、花铺、松明四大林区等为我区重点林区,要加强防火宣传、巡逻检查、设卡设岗检查、严管火源、甚至封山禁火等方式,严加管制,防止发生火灾。要加强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3天假期期间,将可能是群众最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各镇要组织人员加强在山头路口值守,重点林区要设卡检查,确保我区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区防火办值班电话:0779-322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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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11

各办公室,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时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林业产业发展。街道上下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早动员、早部署,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有关村必须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对照《城南街道森林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责任。各联村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强对所联村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各驻村干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村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各村干部要全力以赴,把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块林地,每一个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有关村要抓住清明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扑火知识。要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大力倡导科学文明、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祭祀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实行献花、植树上坟祭祖。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群众、学校学生、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有关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强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坚决杜绝野外用火,严禁明火进入林区,严禁在墓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4月3日至8日,全街道机关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森林防火巡逻队员等要到扫墓集中的重点地段、路口、山头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各村要落实专人管痴、呆、傻等重点人员,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街道对清明期间没有发生山场火灾的`村,给予3000元奖励。

  四、科学消防,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安全

  街道、村森林防火队要严阵以待,靠前布防,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政办要准备好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安全、快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应按规定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准确上报火灾有关情况。各村干部、联村领导、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动员和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直接扑火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值班,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街道机关、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落实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火情信息传递工作。清明节、双休日不放假,坚决杜绝干部离岗、漏岗的现象,时刻保持信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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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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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13

各管区、各社区:

  清明节临近,入山祭祀、上坟扫墓已进入高峰期,加之气温回升较快,踏青、游玩等人员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我街道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确保街道不发生任何防火隐患,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管区、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社区书记、主任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格职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各管区书记、包社区干部、机关驻点人员要认真负起监管责任,督导所包社区、所包值班点全面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必须深入到每个山片、每个进山路口等开展检查工作。社区书记、主任及两委成员要带班值守,提早上岗延长值守时间,严格执行社区“两委”包山片、重要进山路口、营盘制度,尤其零散坟头,必须要具体到人,真正做到“路口有人看、山上有人盯、墓地有人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广播、宣传栏、微信、短信等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安排员、村民代表走街串户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氛围。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外来人员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把《封山禁火令》宣传贯穿整个防火季,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贯彻“无火”文明祭祀,严把防火关卡。

  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祀,落实好“鲜花换烧纸”活动,从根本上改变祭祀方式。同时,各社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管重点山片、重点路口、重点人群。一是所有进山扫墓、祭祖人员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内及林地边缘500米范围产生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墓地坟头和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根据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好责任,尤其零散坟头,必须要具体到人,真正做到不落一个人、不漏一座坟。要继续加强对每名特殊人群的监护;三是做好隐患排查和矛盾调处,针对近期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社区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的要求,严密排查进山车辆和行人,做到见车就拦、见人就问,严禁一切火源进山;五是要继续加强在林区内施工单位、林地内及林地边缘住户、农家宴等经营业户开展的排查。进入林区内及林地边缘施工单位及个人,在进入林区前严格实名登记,并配合卡口执勤人员对火种的检查,未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严禁在林内及林地边缘动火和可能引发明火的施工。

  四、加强应急战备,科学扑救突发事件。

  各社区护林员要全部在岗值守巡查,蓄水池要储备足够水源,各类扑火机具要调试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调用,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社区2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及5人的向导队伍,要随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街道辖区内24处夜间值班点要保证24小时值守,坚决杜绝空岗的现象发生;各社区护林员巡防队伍要24小时巡防,加强对墓地、坟头、进山道路等隐患区域的看护力度。严禁非专业扑火队员扑救森林火情,加强对社区护林员扑救知识的宣传,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节日期间要确保对讲设备开机,手机通讯保持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7日)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社区要于每天下午14、30分前向街道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当天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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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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