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2 02:37:20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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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5篇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

  为了促进潜江市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全年职业健康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xx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81号)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体系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和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完成率100%;

  2、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率100%;

  3、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4、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完整率100%;

  5、严重职业危害案件查处率100%;

  6、职业危害岗位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60%;

  7、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合格率60%;

  8、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率20%;

  9、年内培育典型示范企业6家。

  三、基础工作

  (一)继续深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过申报进一步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础。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二)建立监管企业信息档案。结合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核实企业职业危害基本信息,掌握企业职业危害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基础台账,做好一企一档案工作,从而掌握管辖范围内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2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实现我矿职业危害防治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目的

  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我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并能正确使用;

  4、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知晓率达到90%;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不超过目标责任书规定,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监狱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政委、矿长、总工为副组长,其他监狱领导、副矿长、副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了职责分工,从而加强了领导,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2、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矿按照省监狱局《关于省直煤矿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考核细则的通知》,结合我矿《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西矿发[20xx])

  等文件对职业危害防治与管理作了具体的分工,制定了《鲁西煤矿职业安全健康考核细则与责任分工》,《鲁西煤矿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3、科技兴安:加大科技投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从而确保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范围,为职业危害的'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全员培训: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各类取证、复训的培训课程中必须包括职业卫生内容,且取证培训课时不少于4学时、复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学时。加强岗前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危害知识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岗位的作业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在岗人员要确保每年参加不少于2课时的职业危害知识的培训。

  ㈠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我矿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18001认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并颁布的“一规定、四办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确保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不受严重影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执法人员及时限保障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实际执法人员为2人,全年监管执法工作(人·日)不少于240(人·日)。

  四、监管执法工作对象

  根据区安全监管局的工作职责,明确23家企业为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核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次执法检查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包括听取企业职业健康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询问提问等形式,检查需要留下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27号令的主要内容,并可结合实际,按计划选择相关内容的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要求

  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区和街道、镇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制度。对于区安全监管局重点监管单位半年检查一次,其余申报单位每年检查一次(如下半年科室能新增人员,将适当增加检查频次与力度);督促指导社区安办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小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年有计划、季(月)有方案、周有安排,明确具体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统计、汇总和分析,对下一阶段的执法检查提出建议和对策;每次检查情况均详细记录在案,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立即开具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下一轮检查时复查前次检查整改情况,对于仍未完成整改的单位立案处理。

  六、行政许可

  等市安监局与市卫生局相关职能划转后,依法对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备案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等市安监局出台《上海市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使用证实施办法》后,我们将对职业危害严重的1—2个行业(如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等)开展许可证试点工作,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为许可证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七、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大力开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人员培训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组织一次专题培训,促进企业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法规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八、职业危害事故、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查处

  对区域内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和信访举报案件开展职业危害开展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拟制定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对企业发出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九、其他执法工作

  (一)专项治理与检测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与结合我区实际,推进汽车维修4S店、鞋业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监测调查,推进鞋业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等新的检测设备到位后,通过使用培训后,加强对小企业的服务,对不少于10%的职业危害申报企业的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强度、浓度监测。

  (二)对街道、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每年对各街道、镇进行不少于一次指导性检查,督促指导社区安办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小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4

  上半年,我们科在各级领导和各科室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和各级工作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着力抓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培训、新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工作,以及水泥、车辆维修保养两个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执法,深入推进企业两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年初分别在沣水镇、傅家镇、东部化工区、科技工业园组织举办了四期职业健康专题培训班,先后组织辖区内近500家企业的700多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检测。上半年共受理完成26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备案。目前辖区内企业备案率达95%以上。其中重点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备案率达99%。(不包含车辆维修保养企业和4S店)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水泥企业“一重点、全覆盖”和车辆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活动。截止目前辖区内水泥企业根据活动要求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抽查和职业病危害备案情况看,车辆维修保养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不是很好。

  四是持续督促指导新建项目“三同时”落实工作。通过检查调度和报送的相关资料来看,新建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项目“三同时”工作基本能够落实,一些改、扩建项目和小项目“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好。

  五是深入推进企业职业健康两体系建设活动。截止目前辖区内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开展两体系建设工作的达到95%以上,一般行业开展两体系建设工作的达到90%以上。我们督导的淄博东岳实业总公司建材厂编制的“建筑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已于6月份发布实施。

  六是上半年共督导检查企业50余家次,其中执法检查企业17家,有10家企业被处罚,共计罚款16.3万元。

  七是上半年先后协调处理了三起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举报诉求,保证了患者的相关权益。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检测申报备案工作。

  二、督促落实好汽车维修和水泥行业两个专项治理工作。

  三、抓好新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落实工作。

  四、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使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本着服务学生,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障健康的宗旨,切实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促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健康建于组织

  适当调整我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确保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能责任到人,没有责任盲区。

  (二)进一步上好健康教育课

  做到教材人手一册,课时安排符合标准:两周一课时,教师认真备课,合理使用教具,学期结束后要有考核,要有分析。

  (三)健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多媒体等传媒开展健康教育。开展“视力保护宣传周”、“3.3爱耳日”、“5.20学生营养日”、“6.6爱眼日”等有关卫生知识宣传。

  2、用讲座、参观、图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预防及禁毒教育、心理卫生教育及饮食卫生、考前保健等教育。

  3、利用墙报、宣传窗、卫生委员培训、班队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病意识,学会保护自己的能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继续开展以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为主的探索与实际活动。

  2、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充分发挥主题班会课的主阵地作用,要求各班每二周开设一节有关心理卫生健康教育的主题班会课。

  (五)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1、优化美化校园环境。

  2、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成分发挥校园卫生管理网络的作用,加强检查、监督。

  3、继续开展五项百分竞赛活动,每周结分评定并公布。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坚持一日两扫,经常与突击相结合。结合学校卫生文明办公室评比,每月对教师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汇总,由领导点评,使学校卫生面貌达到彻底改观。

  5、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的管理,保证师生饮水卫生安全,防治病从口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继续做好“六病”防治及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认真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学生体质评估。主动与班主任、校长室联系,相互配合,合理安排课时,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发放《告家长书》,通报学生体质状况。经常性开展近视、沙眼、贫血、营养不良、肠道蠕虫等疾病防治工作。

  (七)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消除校园内可能导致传染病流行的各种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八)安排好学校教职员工的体检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我公司本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宗旨,提升境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科技为先导,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教育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综合治理,努力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建安全、和谐、文明、高效矿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上岗前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岗期间培训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保养维护及时,确保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正常使用。

  (四)岗前、岗中、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六)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委托检测与评价工作。

  (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治理各种职业危害,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八)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352.3万元,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调整、充实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新工人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利用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安培中心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确定的时间及培训内容,对在岗职工做好全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对今年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党群部门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牌板、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要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职工使用情况。劳动者在从事接尘、接噪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劳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把个人防护用品按时保质保量的发放到职工手中。物资供应站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货比三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安监处要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作业现场防护设施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督察力度,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存档。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人劳部、卫生所、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确保查体项目、查体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安排好复诊、康复治疗及疗养等工作。

  (五)职业危害告知。要积极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人劳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劳动过程中所需佩戴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填写职业危害告知书,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通防科要通过公告栏定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作业现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对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要积极治理。

  (七)大力提倡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治理措施,使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井下工作面、地面车间、厂房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做好记录,使其发挥正常功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技术科、机电科(队)、通防科(队)、洗煤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保障条件

  根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实际,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预计支出费用1352.3万元。财务部要做好年度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所需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扎实工作,切实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7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特制订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如下:

  1、成立矿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矿长任组长、职业卫生科科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上岗前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掌握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病禁忌、分清责任。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再上岗前,根据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3、在岗期间每年12月的定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上岗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定是否适应继续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如发现异常,应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及检查项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离岗健康检查。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因故调离工作岗位时,单位组织离岗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损害责任。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对诊断为职业病性残者,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放给伤残抚恤金。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

  20xx年3月1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8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疾病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 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

  二、总体目标

  20xx年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公司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 增强职工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2、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职业健康状况,建档合格率 100%。

  2) 按照公司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场所检查,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按照要求安排,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工作内容: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

  5、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证措施

  1、为职工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2、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体检安排及工作场所的监测。

  3、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把20xx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好。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9

  20xx年根据公司总体策划,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责,为了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特制订年度经费计划如下:

  一、安全培训方面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今年中层以上干部岗位复审(经营单位负责人)20人,安全管理人员复审20人,特种作业人员复审60人,并有部分新培训人员及各单位全员培训等其它费用,预计总费用6万元(人均60元)。

  二、劳动护品方面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身体免受伤害或减轻伤害程度的必要保障,预计总费用5万元(人均50元)。

  三、隐患整改方面

  安全隐患整改是杜绝事故发生的必要保障,因此资金投入是该项工作基本保证,预计总费用投入12万元。

  四、特种设备检定方面

  特种设备是国家重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为保证其工作可靠运行,今年预计投入2万元。

  五、消防设施器材

  安全防火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公司防火设备设施的完好及器材的有效性,预计投入2万元。

  六、其它计措及咨询费

  完善基础管理,改善安全工作条件,预计投入1万元。

  20xx年预计总投入28万元,用于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0

  一、工作目标

  1.配合开展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三同时”审查工作,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职业病防护措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分部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工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有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部门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报告,按照作业场所与评价规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把监测结果与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同时向全体职工公开。

  二、工作内容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3.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客观、真实的告知职业危害情况;

  4.年内继续按要求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予以完善;

  5.继续完善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监测报警装置的配置,并做好相关装备的.维护保养;

  6.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7.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

  8.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单位及分部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治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部门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指标

  1.法规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员工因工死亡率为0;

  3.员工因工重伤率为0;

  4.员工职业病患病率0;

  5.员工健康安全满意率≥80%;

  6.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100%,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五、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在职防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工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病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3.设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职业危害资金投入,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专项资金计划由安环部落实,其他产生费用由财务部负责解决,资金使用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六、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为保障分部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工区,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1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形成“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6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经查证属实的职业危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把职业健康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细化管理责任。

  (二)健全管理制度。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的13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车间、班组,并要签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书。

  (三)加大摸底申报工作力度。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要在基础上,加大职业危害较重(机械加工、汽修、加油站、建筑以及使用高毒物品)的中小企业的申报力度。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55号)文件要求,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底数,登记建档,并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已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无生产工艺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变化,将不再申报,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改变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工体检、检测数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相应申报资料。对拒不申报的企业和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推进“两检”工作的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职业健康监管的经常性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市、县安监局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本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检查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职工要按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进一步确诊,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做1次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和告知,检测报告报县安监局备案。凡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的作业场所,必须限期整改。

  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附表规定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是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已于12月31日正式颁布并实施。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列为重要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二是继续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县安监局将继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建好培训档案。

  (六)强化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监管。,我们要把职业健康“三同时”作为职业健康监管的重要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职业危害。

  按照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并且要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要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县安监局审查并验收。

  (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乡镇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分阶段、分行业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把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化工、木质家具制造、印刷、制鞋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落实、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标志)、告知牌、个人防护用品、“一报两检”、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或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规定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处罚。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2

  为了贯彻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本学期,心理辅导室计划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 继续开展普及心理卫生常识活动,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定期将心理辅导室辅导的成功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案例,以匿名的方式,展示在校园健康橱窗内,同时积极布置心理健康橱窗,发动学生去主动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吸引更多学生解除顾虑,大胆走进心理辅导室,及时与辅导老师沟通交流,从而有效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班团活动中。加大校心理健康教育在全校范围内的影响。

  联合学生会和校团委,将心理辅导渗透到学生各项的活动中,以丰富的团体活动课形式,解决班集体的普遍心理问题,如团结、合作、荣誉、自信等,并接受政教处和校团委老师的指导。

  三、继续积极有效地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辅导室仍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时间安排来调整咨询接待时间,以学生的学习时间安排来调整咨询接待时间,以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心理辅导室将本着家校教育协同合作的理念,与家长合作,“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热心真诚地为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出现的困惑提供帮助,成为家长、学生、教师沟通的桥梁,与相关教师配合,对相关学生进行疏导,同时帮助改变家长一些不合理的家教观念,使教育工作得到全面的稳固。

  四、开设心理辅导讲座,加强对师生的心理训练和心理指导。

  某些心理问题在特定的年级或班级具有普遍性,为了避免单纯个别咨询的重复低效率,本学期,心理咨询室将从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出发,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心理讲座,为同学们切实解决一些问题,也为心理辅导老师提供更多简便实用的心理辅导方法,帮助教师加强对自我心理行为的控制和调节,保持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以促进发展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断完善提升自我达到良性循环。

  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学生的'心理档案,完善心理辅导室的建设。

  由于本学期心理辅导室办公室要独立设置,借此机会,将对办公室重新布置考虑先完成心理咨询室的硬件建设(如电脑配备、信箱设置等),然后重新整理以往的心理咨询工作档案,对相关材料和书籍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今后有据可查,保证心理咨询工作的延续性。

  六、安置心理信箱,对心理信箱的留言及时进行回复。

  安置心理信箱,开辟多条咨询途径,使学生意识到咨询不仅仅是摆设,让学生感受到心理咨询老师的真诚,从而敞开心扉,积极咨询,最后达到互助自助的效果。

  以上是心理辅导室制定的本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由于自身理论有待完善,经验也不够充足,难免有疏漏和不合理之处,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领导老师的指导不断完善,使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 。

  七、具体月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订并讨论学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氛围建设工作。

  3、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布置和建设。

  4、建立新生心理档案。

  十月份:

  1、 做好日常心理咨询室的开放工作,并做好记录。

  2、 做好班级心护员的培训工作。 3 、利用班会课心理健康活动(讲座 《网瘾问题》)。

  十一月份:

  1、 心理健康活动( 举办全校女生青春期心理卫生讲座)。

  2、 出好心理健康教育专题黑板报。 ⒊召开特殊学生会议,并进行个别心理咨询。 十二月份:

  1、 心理健康活动周系列活动(讲座、 游戏、心理沙龙、心理影片等)

  一月份:

  1、 心理健康活动(讲座 《考前心理健康辅导》)

  2、 心理辅导室学期总结工作, 资料积累和个案分析、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3

  为了促进——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全年职业健康工作顺利进行,制定XX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健康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消减和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健康意识,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健康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使———职业健康工作进入———先进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测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建档率达到100%,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率达100%,杜绝工业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院长是我院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院安全环保委员会统一领导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负责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负责。

  ———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要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惩,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场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健康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全院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对符合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等)必须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有毒有害防护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有毒有害作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及检测评价,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发放保健津贴。

  9、制定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全院有毒有害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负责制定《———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计划,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修订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

  11、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2、抓好作业场所危害警示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警示标识。

  (7)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3、职业健康培训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救护自救技能等。

  14、做好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及时更新HSE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有效,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4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狠抓职业病预防,全力控制、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编制20xx年江油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体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重点班组、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以下13 项主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职业危害严重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四)前期预防。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工作场所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明确每月检查的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六)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有效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按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21 号),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 课时。

  (八)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xx)依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随意减少体检项目和延长体检周期,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要求,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复查建议及治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九)应急管理。对存在急性损伤危险的用人单位要将职业危害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之中,依法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要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执法情况。

  二、检查频次

  中央、省市直属重点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及较重类别的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单位监督检查周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各乡镇、园区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定为主;

  (二)聘请专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

  (三)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表(简化版)》(江安监督[20xx]59号)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四)坚持检查、执法并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痕迹化管理,检查应当现场出具检查记录并规范填写,发现有隐患的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需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的制发《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

  (二)监督检查应当遵循“过程闭合”的原则,对责令整改的隐患要跟踪督促,直至消除隐患;

  (三)监督检查应当“实事求是,全面细致”,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四)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园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建议将企业纳入“企业黑名单”。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15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1、成立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副矿级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4、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

  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供应科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财务科负责从矿安全技术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通风科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违”严肃处理。

  10、井下综合防尘系统要列入矿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

  11、劳资科会同医院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不适合煤矿工作的人员,严禁招收入矿。

  12、建立职业病体检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由劳资科和工会组织实施。每年12月组织接触粉尘的职工到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及时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

  13、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并制定其它配套制度和措施。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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