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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艺术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x年6月6日在xx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小区李先生住所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经董事会提名的公司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为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员工李洲、张孝恩、肖群英、王毅洁、李旭、刘胜军、龙卓、黄珮怡、周川钰、郭琼、梁素、肖延昆、周明祥等1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人员提名已经x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x年6月1日至x年6月5日面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已表决通过认定核心员工事宜。现拟认定上述1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艺术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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