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利·波特》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
在遥远的西方国家,有一座神秘的9 3/4站台,这里的列车可以通往一座魔法学院—霍格沃茨,而一切的故事也要从这里说起。
哈利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直到他接到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一切都变的不一样了。在这里他认识了很多朋友,见识了许多事情,最终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的击败了当年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
这本书里所发生的故事精彩至极,读过之后让人回味无穷。通过这本书我能感受到他们就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我能体会他们的情感,感同身受他们的爱恨情仇。我看书的过程就是和主角并肩作战的过程,故事结束了,我悬着的心也随之放了下来。
我之所以说我真切的感受到他们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是因为他们的形象让人感到亲切:哈利勇敢,自信,大无畏;罗恩忠诚;郝敏聪明;韦斯莱兄弟顽皮。他们优点突出,但也都会犯错,都有另一面,哈利有时也会感到焦虑和无助,理性的郝敏也有崩溃的时候,随性的韦斯莱兄弟也有认真的一天。
综上所述,这是一本让人看了就放不下的书,也许它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它始终吸引着我。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2
“好汉”这个词大家一定很熟悉,生活中充满了形形色色的好汉,喝不醉酒的、扶老奶奶的、会赚钱的、讲义气的,现在,我将把大家带入《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寻找互帮互助的好汉。
三年的学习和磨练过去了,哈利逐渐长大了,新学期开学之前,哈利和好朋友们一起去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无意中发现了已经消失30年的黑魔标记,一团阴云笼罩住了哈利的心头。霍格沃茨是哈利心目中永远的伊甸园,然而,朋友间的友情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好像小孩子的脸,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哈利渴望与秋。张共同走进一个故事中,可惜,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到了小小的破坏。哈利决心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黑魔的阴影像一只大蝙蝠一样盘旋在哈利心中挥之不去,种种神秘事件一步步把哈利推向了伏地魔。哈利渴望完成百年不遇的三强争霸赛中三个惊险艰巨的项目,谁知整个竞赛是一个天大的阴谋……
惊险的比赛第一环节快要开始了,在哈利的老师“疯眼汉”的鼓动下,海格带着哈利提前看到了第一个项目中要出现的角色——火龙,一根小木棍对一只 50米高,全身覆盖鳞片与尖刺,会喷火的巨龙。参赛的另两个学校的校长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也都看到了火龙。不知道这一个比赛项目的只有赛德里克·迪戈里一个人了。为了起点平衡,哈利居然把秘密告诉了无助的迪戈里,帮助他取得了第一名。
有了别人的帮助就是不一样,就像大冷天中得到了一捆木柴一样。赫敏及时帮助哈利学会了一个让哈利成功过了第一关的咒语——飞来咒。哈利解放的小精灵多比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雪中送炭,给予了及时的帮助。没有这些帮助,哈利无法成功。
哈利、赫敏、多比、假穆迪、迪戈里,书中互帮互助的好汉一个又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你难道不想当一个这样的好汉吗?快行动起来,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3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
若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套书,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属,用网络上的话叫——“哈迷”。
读了《哈利·波特》,我才觉得我对西方文化的无知。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会喷火的迈拉喀,让人觉得恐怖的摄魂怪,直视对方就能把对方置于死地的蛇王……
书中不仅有一帮令人敬佩的神奇动物,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男女巫师。这是一个我从未涉及到的魔幻世界:模样虽然不太中看,但是非常令人佩服的疯眼汉穆迪;英俊潇洒,哈利·波特最喜欢的教父——小天狼星;还有热情好客,虽然不是很富有,但非常善良的韦斯莱一家,调皮的韦斯莱兄弟,全年级第一的赫敏,令人尊敬的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严格的麦格……这些人物都是这部作品里的灵魂。
我并不讨厌这部书的坏人,相反,觉得那些反派人物很可怜。伏地魔虽然残害了那么多人,那样令人害怕,但也不能怪他。他的外祖父,斯特莱林的传人,是出了名的暴力、贪婪。而他的父亲,仗着家里有钱,非常势利。伏地魔变成如此,我也不奇怪。再说他的母亲从小就抛弃了他,让他在孤儿院过了11年……
哈利·波特的死敌——德拉科·马尔福,他们虽然仇恨对方,但是,马尔福不是受了伏地魔的压迫才如此吗?在邓布利多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是也没有杀邓布利多吗?这是他的良心与忏悔,他并没有那么邪恶……
而哈利·波特,是最令我佩服的一个人。他的精神与勇气,超出我的想象。他不顾权利、金钱、欲望,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打败伏地魔,这是何等的勇气呀!这就是《哈利·波特》神奇的地方,它真的具有非凡的魔力!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5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6
在这套丛书中,很多人喜欢哈利波特的第一部,我却独独钟情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
每次看到这一本书的结尾:“我,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波特的教父,特此同意他周末去霍格默德村。”我总忍不住掉眼泪,感动于布莱克的爱,感动于他与哈利彼时的幸福。
或许,悲剧的魅力就在这里,不是从头至尾的悲,而是刚刚触到幸福的气息,它却又随风飘逝。
小天狼星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系列丛书每一部的主角都是哈利,但这一部,我认为是小天狼星。他帅气,至少在詹姆婚礼上的他是英俊的,笑嘻嘻的;他孩子气,“我庄严宣誓,我没干好事”、“大脚板先生愿意表示惊讶:像斯内普这样的傻瓜怎么竟然成了教授”;他坚忍,在阿兹卡班的日子,在流浪的日子,因为信念而活着;他忧愁,由于自己的失误,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死去。所以,在他的身上,总是散发着淡淡的哀伤和谦卑。
诚然,连卢平和邓布利多也知道叛徒在内部,他们的怀疑对象同样是小天狼星。小天狼星不经审判就被扔进阿兹卡班。当冷冷的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他卷缩在牢房里感受彻骨的寒冷。他被世人冤枉,最终当哈利知道了多年前的隐情,小天狼星是无辜的。
哈利想和小天狼星一起走,想像小时候一样再去拥有家庭。但是小天狼星却拒绝了,自己都东躲西藏的,又怎能给哈利一个家呢?当哈利说出:“可你是无辜的啊!”小天狼星没有多说,只说了“你知道的,这就够了。”不需要让他们明白,只要你清楚,就可以了。小天狼星忘掉了梦魇般的13年,忘掉了世界的讥讽,却不能忘怀哈利那充满希望的脸庞。
小天狼星对哈利的爱如春日里的阳光一样让人温暖。他对哈利而言,就如父亲一般。“世界不是分为好人和坏人,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光明和黑暗,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选择,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人。”小天狼星总是在哈利迷茫时,给予他肯定和鼓励。
而小天狼星的这句“你要记住,所有真心爱我们的人都会在我们身边,他们永远会陪伴着你,在你心中”即是鼓励,又是安慰。爱有着非凡的力量,环绕相互爱着的人之间,无论是时间和空间。爱跨越时空,跨越维度。爱我们的人永远不会离开我们。
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接受完擅自使用魔咒的审判之后,正要去学校。变身为兽足的小天狼星赶到了车站和哈利见了一面。正当哈利担心他的安全的时候,他却说着:“我必须来送送你,对吧。”尽管在很多人看来,这场会面是小天狼星想拉哈利入伙凤凰社的开端。
但是这句话能够看出,小天狼星还是在尽力做一个教父应该要做的事情。新学期开学,送孩子上车站又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事呢,尤其是对哈利。这让我想起朱自清的《背影》。无论是父亲替儿子买橘子时在月台爬上攀下时的背影,还是小天狼星这个教父一句平淡的“我必须来送送你”,细腻真挚的父爱让人感动。
小天狼星,就算他被整个世界冤枉,但始终记得自己的初衷,并且一直坚持自己对的事情,至始至终地关爱保护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7
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将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了这段旅途之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拥而,使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平,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挫折,而害怕去面对。一次,我独自在家。不知怎么的,这一天家里静的可怕。忽然,我听见家中“砰”地一声响,我立即躲到棉被里。过了一会儿,我爬起来,向四周望了望,什么也没有。哎呀,根本就是我多虑了。看!我是多么地胆小。在学习上,我最大的毛病之一就是上课不敢举手,因为我怕回答错误。其二就是担心上课时老师叫到我回答问题,因为有时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回答。自从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哈利波特给了我一些勇气和信心,他让我不再那么胆小,无信心。
书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些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是那么叫人赞叹不已。书中有许多的伏笔,谁又能想到那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故事情节中。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8
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华兹寄宿学院。进入霍格华兹学院后,哈利成了葛来分多一年级新生,与荣恩、妙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葛来分多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石内卜,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石内卜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奎若教授,甚至石内卜脚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华兹里悄悄地滋长着,石内卜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荣恩与妙丽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哈利、荣恩与妙丽这三个葛来分多一年级的新生,究竟有没有办法阻止这个不为人知的邪恶事件发生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9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这样一朵花儿,陪着我们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它永远开得那样灿烂,永不衰败,它就是友谊之花!从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开始扎根。
在生命的长河中,谁不曾有过朋友,谁又会说我不需要朋友,可见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们去珍惜的无价珍宝。没有真挚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说中,精彩的魔法对决场面令我兴奋,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使我激动不已,争夺火焰杯而要面对重重困难让我不禁为勇士们捏把汗。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在这些充满魅力的书中领略到了一种纯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动的是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的描写,使那种暖暖的感觉从三个主人公的言语与动作间慢慢地流淌出来,总会有种身临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厌恶对方直到后来成为知己,这是一个怎样美丽的过程,他们将人间美好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有当主人公们真正理解了友谊的真谛,彼此达到一种境界,这隐藏在魔法世界里的友情才会揭开它美丽的面纱,完全释放出它惊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弦,给无数孩子带去梦的巨作在JK.罗琳的笔下倾泻下来,世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风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带领下,孩子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特魔法之中。罗琳妈妈怎么可能会让哈利一个人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独闯呢?罗琳妈妈赠予了哈利一样很可贵的东西——友情。随着那顶破旧却不失神奇的帽子宣布“葛莱芬多”的时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开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罗恩.韦斯莱,拥有纯正的血统,罗恩与哈利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第一次见面,他们一同坐在霍格沃兹特快车的包厢内,罗恩向哈利展示他的宠物老鼠斑斑,而哈利则与罗恩分享零食。在霍格沃兹被分在同一个学院同一间宿舍,这给他们以后的友情夯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赫敏被马尔福羞辱称做“泥巴种”时,他与哈利挺身而出,尽管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那个实力打败拥有多种血统高傲的马尔福。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爱棋的罗恩为了证明自己的棋术高超,他“牺牲”了自己,和邪恶的势力对决,冒着生命危险,只为同伴可以前行,毅然选择自己被棋子打昏,最后获得了胜利,使得哈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这难道不是友情的最好的诠释嘛?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他和赫敏被选为葛莱芬多学院的级长,并加入了邓布利多军。
在哈利组建“邓布利多军”时曾经一度想要放弃,赫敏和罗恩给了他莫大的支持。是的,也许他们就是他的精神力量,也许除了爸爸妈妈,教父小天狼星,邓布利多教授,韦斯莱夫妇可以给他他想要的亲情,剩下的精神支柱就是罗恩和赫敏!自己生日那天会收他们的礼物,圣诞节可以和韦斯莱一家一起度过,还会收到韦斯莱太太亲手织的手套。姨妈一家的冷言冷语让我看到了哈利的不幸,但当看到哈利总是在友谊光环的笼罩下露出久违的笑容时,又觉得他是幸运的!
在三个主人公还没有真正领悟到友情的实质时,他们间的友情脆弱的像个玻璃瓶,一不小心就会被打碎,他们之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意见的不一致,舞会前的不愉快,个人个性的不和……差点扼杀了刚刚长出的花骨朵!但最终三人的互相理解与包容战胜了“冷战”与矛盾,经历了魔法石,密室,火焰杯,混血王子等一系列不平凡的事后,他们更加坚定那份联系他们之间的纽带,更加团结,致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不可摧。真正的朋友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襟怀坦荡,为人正直,有求必应,勇于冒险; 他们能忍受一切,勇敢地牺牲一切,对朋友永不变心
“One for all .All for one”他们是真正的三剑客!将友谊的精华全都聚集在那朵花苞中,积蓄着强大的力量,等待开花的瞬间,击退邪恶的伏地魔,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友情的力量足以使魔王折服!友谊就像激情四射的太阳,阳光如瀑布般铺洒开来,所到之处开满了美丽的小花,使那朵曾经娇小的花儿根扎得更稳,茎长得更硬,叶长得更茂,花开得更加灿烂。
除了亲情,爱情,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就是友情了,高尔基曾说过:“真正的朋友,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会给你及时的支持和鼓励。在你有缺点可能犯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批评和帮助。”我想说的是真正的朋友并不是一味的说你好话的人,而是那些经常给你带去善意提醒的人,真正的朋友会是在你摔下悬崖的瞬间死死拉住你的人。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值得我们信任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朋友!看见了吗,那朵属于你的友谊之花正在慢慢的绽放……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0
我要介绍的书是:《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作者是:j.k罗琳,这本书里的哈利波持,十一岁时,被阿姨一家当成怪胎,经常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的神秘信件,带他进入充满神奇的魔法世界,而他的身世与魔法石的秘密将同时解开。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妙丽,她有一头亮咖啡色的卷发,她不仅外表美丽,也是班上的高材生,她的机智常常帮哈利与荣恩解决困境,也帮这次的谜团解开,她的聪明机智,让我也好想和她一样。
他们觉得稍稍有些美中不足,但就像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也让我很惊讶,因为平时笨笨的荣恩,竟然会出这番话,真是让我难以置信啊!
我觉得这本书想传达给我们的道理就是;“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逃避,就如上一段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不过我相信只要勇敢面对,就能化险为夷,所以我和哈利学习,学习如何解决困境,如何运用勇气与智慧助朋友。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全集。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出生时,哈利波特的父亲就被恶魔“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波特的妈妈为了保护哈利波特,而给杀死了。幸存的哈利波特额头上留下了一道人人皆知的闪电型伤疤。
魔法学校的老师把哈利波特托付给了他的姨夫姨妈。在姨妈家,哈利波特受尽了虐待。后来海格带着11岁的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结交了两个知心朋友,一起学习魔法。这三个小冒险家对所有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一次无意的探险中,他们发现了“伏地魔”隐蔽的藏身之所。
最终,爱的力量使哈利波特克服重重的困难,他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十分有名的魔法师。
最后几页把整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表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哈利波特坚持正义,不畏恶势力,敢于承担责任的那种使命感。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1
词语:奇装异服,怪模怪样,光天化日,悄无声息,沸沸扬扬,大难不死。
在一个阴晦、黑暗的星期二,英国的街道上出现了一群身着奇装怪服的人来回走动。
光天化日之下,空中飞过了大批猫头鹰,在另外一些城市还下了流星雨,人们都感到了疑惑。那些打扮得怪模怪样的人群使德思礼感到反感,他还听到了关于他侄子哈利一家的传闻。到了夜晚,白天的事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德思礼夫妇讨论了一阵子之后就睡觉了。这时,一个名气很重的婴儿悄无声息地来临了,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大难不死的孩子。
他的父母被神秘人的黑魔法杀害,当神秘人想把小波特也杀死时,黑魔法却失灵了,只在小波特额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的疤痕,神秘人从此失踪了。自此,魔法界人特都知道了哈利·波特,并举办庆典来祝福这个大难不死的婴儿。而这样一位有才华学好魔法的人,却落入一户不懂巫术的人家中——德思礼家中,十年里,哈利不曾知道自己的身世。
波特接下来的命运怎样呢?我们继续再读。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2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3
罗琳创作的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让我对奇幻文学有了新的认识。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自己置身于神秘的城堡“霍格沃茨寄宿学院”中。书中除了向我们展现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外,更多地让我们感受到了勇敢、信念和忠诚的人生态度。
哈利波特战胜伏地魔的勇气让我佩服。我一直在问自己,如果我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会怎么做?是勇敢地接受挑战还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美好的现实时代,不会碰到战争、死亡的挑战,但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今年寒假我们全家去长白山滑雪,因为我们每年都会去滑雪,所以我已经具备了滑雪的基本技巧。这天,爸爸带我坐缆车上了高级雪道,我站在高级道的顶端向下看,吓得直哆嗦,这条道太陡了,我肯定不行的,爸爸鼓励我:“拿出点勇气,记住要领,你一定可以的!”我越来越害怕,心跳加速,嘴里不停地念叨:“我不行的,我滑不了”。
爸爸平静地说:“缆车只能上不能下的,你现在只能靠自己滑下去,别无选择。”爸爸说完看了我一眼,然后就直接滑下去了。我孤零零地站在那儿,心中忐忑不安,这时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的场景从我脑中闪过,哈利的勇敢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我看着让人望而却步的雪道心想:“与其这样恐惧地站着不如抬起头勇敢地面对它、征服它。”
于是我鼓起勇气艰难地迈出了第一步,不停地提醒自己:“稳住,控制好速度,不要慌。”就这样我一路上根据雪道的情况变换着动作,时而疾驰,时而缓行,千米高的雪道被我抛在了身后,我的勇气战胜了高级雪道战胜了自己。有了这次经历,以后再遇到困难我都不会退缩,会勇敢地战胜它。
赫敏复习时碰到了一道难题,为了找到答案,在图书馆整整待了一天,直到图书馆管理员催她离开。这是赫敏对待学习的信念。记得有一次,有一道数学思考题把我难住了,我又是画图又是思考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解答,最后我索性放弃了。一周后一次数学考试居然考到了这道题,我傻眼了,第一次开了天窗,心里别提多难受了。回到家拿出笔和纸开始重新审题,做了一遍又一遍,当时心里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我一定可以做出来的。”就这样花了四个小时,终于解出了这道难道,那一瞬间我又开心又满足,我明白了做事要有坚定的信念,付出必要的努力,最终必然会取得成功。
罗恩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弃哈利而去,后来他想起了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最终他回来了。他凭着对朋友的忠诚,战胜了恐惧。忠诚是什么?忠诚是文天祥被俘后宁死不屈的忠心耿耿;忠诚是霍去病那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忠诚是岳飞的精忠报国。忠诚是一种品德,滋长在人们心中。
《哈利·波特》这本书给了我勇气、力量和爱。让我看到了勇敢的哈利,坚持信仰的赫敏,忠诚的罗恩,乐于助人的邓布利多校长……胜利永远属于坚贞不屈的人,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4
相对于麻瓜,巫师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大家看《哈利·波特》,可能每一个人都会问这个问题,并且很快都会找到答案:巫师血,巫师的身体里流的是巫师血,而麻瓜的身体里没有一滴巫师血。但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真相,真的是这样吗?No,No,No!大错特错!
我们看一部作品,不能只看它的故事情节和字面意思,还要了解作者想表达的深层意义,特别是如《哈利·波特》系列这样的童话小说。
巫师和麻瓜到底有什么区别?小说中多次提到,就算是在日常生活中,在不使用魔法的时候,巫师也能看到、听到一些,麻瓜们看不到、听不到的事物。
例如,在第一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第5章中,作者通过哈利的眼光这样形容巫师界著名的破釜酒吧:这是一家肮脏的狭小酒吧。要不是海格指出来,哈利很可能不会注意。匆忙过往的人们连看也不看它一眼。他们的目光只落在一边的一家大书店和另一边的一家唱片店上,他们好像根本看不见破釜酒吧。哈利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似乎只有他和海格能看见这家酒吧。
J.K.罗琳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匆忙过往的麻瓜们的目光只落在一边的一家大书店和另一边的唱片店上,因为书店是大的,而唱片店是具有娱乐性的,但是,对于肮脏的狭小酒吧,却是谁也注意不到。
又比如在第六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第13章中,少年伏地魔问邓不利多对角巷怎么走时,邓不利多告诉他如何找破釜酒吧,也说“你准能看见它,尽管你周围的麻瓜——也就是不懂魔法的人——是看不见的。”
说的是同一个地方,但是,作者在这里全说成了是魔法的因素,但是,真的是如此吗?
在第三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的第3章中,哈利问巫师界的应急客运方式骑士公共汽车的售票员斯坦·桑帕克,“麻瓜为什么听不见这车?”
“他们!”斯坦轻蔑地说,“不好好儿听,是这样吗?也不好好儿看。他们什么也不注意。”
在这里,作者J.K.罗琳借斯坦·桑帕克之口一语道出了麻瓜与巫师的区别,是因为麻瓜们“不好好儿听,也不好好儿看,”是因为“他们什么也不注意”!
麻瓜与巫师的唯一区别,就是专注程度的不同!怎么,你们不信?好,让我再找证据给你们看。
在第二集《哈利·波特与密室》第8章中,格兰芬多的鬼魂尼克为了帮助哈利·波特摆脱哑炮费尔奇的处罚,摔坏了一个消失柜来转移费尔奇的注意力,而且,费尔奇的注意力真的就被转移了,再也记不起要处罚哈利·波特的事情。
在这里,费尔奇作为巫师界的哑炮,他与巫师的区别可以是最具说服力的了:因为他是哑炮,在小说中,哑炮与麻瓜几乎是等同的,所以,已死的巫师鬼魂尼克能轻松转移他的注意力。
而在第六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第11章中,赫敏为了帮助罗恩赢得魁地奇球队守门员的选拔赛,不得不对麦克拉根使用了“混淆咒”。正常来说,在这种情形下,只要在他守门的时候大喊他一声就够了,甚至于,可以指使其他的姑娘大喊一声“麦克拉根,我爱你”的效果最好,但是,赫敏却使用了最笨的方法:直接咒他。就是因为,对巫师而言,在他专注一件事情的时候,转移他的注意力是没用的!
所以,巫师和麻瓜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对事物的专注程度不同,只要你对你关注的事情足够专注,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巫师!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巫师!
还不信?好,让我们再来看一个真实的故事。
大发明家爱迪生有27名经过精心挑选的助手。有一天,爱迪生郑重宣布,将对所有助手进行考试,并让他们做好准备。为了应付考试,助手们整天泡在书本里,真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考试时,爱迪生没有发试卷,只发给每人一张小纸卡。爱迪生说:“在我们研究室的大门旁,有一棵什么树?树有多高?它的叶子是什么形状的?有什么特点?请你们把这些内容写在小纸片上。”面对着简单的“试题”,助手们全都傻了眼。虽然他们天天都要经过那儿,但谁也没有去留意它,只好都交了白卷。
人类中的巫师,大发明家爱迪生曾说,“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但是,那1%的灵感远比那99%的汗水要重要得多!”如果我们把那1%的灵感比作是巫师血,那么从上面的故事中,我们就能发现,所谓的巫师血,其实就是对任何事物足够的专注度。在故事中,爱迪生那27名助手整天泡在书本中,却看不到实验室门旁的一颗大树,与《哈利·波特》系列中第一集就出现的,所有匆匆路过的麻瓜们都看不到那个著名的破釜酒吧,是何等的相似!
如果说你们觉得大发明家与巫师还不够接近,那我就再举一个如今就生活在我们普通人中间的巫师的例子吧。
曾有催眠师做过实验,对实验者进行催眠,将手指按压在被催眠者的手背,并告诉被催眠者,那是用烟头在烫他,然后,很快,被催眠者的手背果然出现了水泡,与被烟头烫伤的效果一模一样!
请问,实验中的催眠师能算巫师吗?除了他们的手上少一根魔杖以外,他们拥有和哈利·波特们同样神奇的能力!至于书中多次提到的“夺魂咒”,以与催眠师联系起来以后,各位读者是不是在各种关于心理学的报导中和电影中,见过很多次呢?
还有一个实验说的是,心理学家利用死刑犯做实验,将被实验者的眼睛蒙上,通过装置,使其手腕处流过约37度的温水,并告诉被实验者,他将被放血致死,结果,死刑犯真的被杀死了。
请问,心理学家的上述杀人方法,与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有区别吗?
所以,成功的唯一敌人是认真,如果能够认真专注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事物,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巫师!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5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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