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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通告-通告
停车场收费通告-通告1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停车场收费通告-通告2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x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xx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xxxxx8 / 6xxxxxx6
xx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通告3
致xx文化广场商户、游客:
经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按甬价费【20xx】48号规定的二级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宁波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将于20xx年2月15日0:00起,对进入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xx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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