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委托合同范本(精选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期货委托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期货委托合同 1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对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充分认识,为实现通过期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期货投资所隐含的经济政策风险、期货交易风险和投资技术风险,甲方决定选择期货投资以期实现资产增值,并已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期货投资账户。
2、乙方专门从事期货市场的研究和投资业务,拥有一批专业的期货投资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期货市场投资业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账户与基准金额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期货投资账户(又称“管理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资金(以下称“基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署本协议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甲方应使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达到该基准金额。
3、委托期内,除依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为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之外,甲方不应从期货投资账户内提取资金。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提取资金的,提取后期货投资账户内的实际基准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后第_________个交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委托期限。
三、委托权限
1、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该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2、乙方为甲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应遵守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及期货交易所关于期货投资和交易的有关规定,投资的期货品种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
3、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的目的为投机获利而非套期保值,乙方不得代甲方进行实物交割。
4、甲方尊重乙方对该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或另行委托他人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
四、账户管理约定
1、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其在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开户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保证金入金凭证等)原件交乙方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以供乙方正确实施受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期货投资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排他性地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由乙方指定具体投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将该授权明确写入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中。
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乙方应该修改该密码,及可以不向甲方透露。委托期内,为避免干扰乙方的交易活动,甲方不应私自修改该密码。确有需要的,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及不影响乙方交易活动的情形下修改,并应立刻告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查询密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甲方也应保留该密码,以便于双方随时查询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详情。甲方拟修改该密码,需即刻书面告知乙方。
5、委托期内,甲方向管理账户增加存入资金,视为增加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交易资金,以增加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
6、委托期内,若甲方需从管理账户提取资金,导致管理资金减少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以提取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依本协议约定或用于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的,不在此限,不视为减少本协议基准金额)。
7、委托期内,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对管理账户实施交易。
8、委托期内,若甲、乙双方未协议延长管理期限,或延长的管理期限已届满,乙方应在该期限或延长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对管理账户进行平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由固定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2、固定管理费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年费率为管理资金的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前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管理期内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后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委托期内,管理资金有增加的,按增加后的基准金额计算固定管理费,并于增加之次月计付。
3、绩效奖励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届满_________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算基准日。当管理期每满_________个月,管理账户的盈利情况达到下列条件时,甲方应在该_________个月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绩效奖励:
(1)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小于或等于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25%。
(2)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超过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该账户的投资收益。
2、为乙方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便利。
3、对其在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的真实性、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及管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责任。
4、承担与管理账户投资收益有关的全部税费。
5、每日确认、签署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每日交易结算单,随时查阅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和盈亏情况。
6、不干涉乙方就管理账户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针对期货交易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为减轻或减少亏损,必要时及时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投资交易的决定。
8、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9、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勤勉、谨慎、尽责地管理管理账户,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甲方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政策。
3、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履行受托义务。
4、遇重大事项、期货市场出现重大行情波动,或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6、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2、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2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民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平仓的.期货交易契约平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第十二条 违约
保管机构未能代理甲方办理与乙方间受托契约所约定之保证金与权利金追缴及结算交割事项,或甲方部位经乙方依约冲销后,其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保管机构未于三个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应视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权交易所应负履行责任所致者,依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期货商申报委托人违约案件处理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之。
第十三条 交易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执行期货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续费、取消改单费、结算款项及费用、各类依法征收之税捐、规费等必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费用及款项,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设之期货交易保管专户。
乙方受托交易应收之手续费、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
第十四条 财务状况之征信及征信范围
甲方兹授权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对甲方之财务信用状况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资料进行必要之调查或查证。
乙方对于依本条规定所取得之甲方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第十五条 基本资料之提供及异动申报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同意于开户时应向乙方具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住所及通讯处所、电话号码、身份证字号(法人应提供名称、代表人、住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资产之状况、投资经验、开户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项之资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之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所变动时,应尽速通知乙方变更,并应由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或其代理人亲赴乙方处,凭相关证明、文件或印鉴办理。
第十六条 应行通知及公告事项
乙方应于每日将甲方前一交易日之买卖报告书,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于每月五日前将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对帐单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
前项买卖报告书及月对帐单之送达应以邮递或当面交付之方式为之。买卖报告书并应以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于当日先传送予丙方及保管机构。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机构应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资料有所改变。
二、依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规定可能影响甲方从事期货契约交易或其它应尽义务等应申报情事。
三、其它依期货交易相关法规甲丙方应通知乙方的事项。
乙方遇期货交易所有紧急情事而暂停交易时,乙方除应于公告栏内公告,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机构。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务之范围
乙方应于营业场所提供甲、丙方各类期货交易契约市场行情、实时信息、主管机关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项信息之提供,仅作为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之参考,并不代表乙方劝诱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认为可资信赖之来源,惟乙方并不保证此等信息之正确与完整。
第十八条 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关于本契约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者,乙方应与自己之故意、过失负同一之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者,该可归责之一方当事人应对他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乙方对于因法令或交易规则之变更、通讯或传送设备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变更、天灾、不可抗力等乙方无法控制之事由或无法归责于乙方者,致委托传达迟延、错误、时差或汇率变动所造成之损害不负责任。
第十九条 代理权限制之对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待结算交割之款项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待结算交割款项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为办理结算交割。
第二十条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交易、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二条 契约之终止
当事人之一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甲方欲终止本合约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通知乙方终止。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冲销原有契约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代理甲方,立即与乙方结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之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二十三条 通知对象
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依第四条第七项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为之。
第二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应先依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有关纷争调解处理之规定办理。调处不成立时,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机构(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3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完全契约
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帐户;如欲变更帐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帐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任期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任期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4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合同二兹委托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交易及相关业务,并愿意遵守以下规定:
1、对于委托期货交易,你公司会代其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你公司会委托代理人与对方订立合同。
2、合同在中国境内订立的,按照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在国外的,应当按照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订立。代表我签订的任何合同对我完全有效,我不会持有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在我签署另一份授权后,贵公司将正式执行我账户中的交易。所有交易在我签字后立即生效,我承担我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除非我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授权,否则该授权将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同,或因贸易及相关业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运输、仓储、管理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本人全额承担。
5、委托销售货物的名称、商标、规格、数量、价格、合同日期、交货付款等内容,应单独填写“订单”,由本人或本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贵公司核实后实施。如果货物的价格不是本人或授权人指定或约定的,即以贵司当天或当时公布的价格为准,贵司在订单中记录。我同意,不反对。
6、我可以保证委托买卖的货物是以现金和实物的形式交付和接收的,我有责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我应该提前在你们公司存一笔固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办理),这样如果我有我应该负责的'钱而没有及时支付,你们公司全权办理,你们公司事后通知我,我对此没有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金额由贵公司根据我委托买卖的货物的实际情况增减。如果保证金金额不能按规定调整,你公司可以代我停止买卖,必要时也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账目。如果有短少,可以依法索赔,或者把我所有的货物留下来处置。如果我有其他违约行为,你们公司也可以。
8、如果我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不能交付或接受实物,请在贵公司成交后计算账面价值,损失或收益由我负责。
9、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时,所需的通讯和业务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准则(按照交易规则)计算,所有费用由本人支付。
10、我委托贵公司办理货物进出口和所有其他手续,以及信用证的签发。
11、我在贵公司保留了我的签名式样和印章,供您核实。
12、我将在贵公司注册我同意的联系信息和我的邮寄地址,请根据使用。我对任何不正确的结果负责。如果邮寄地址和约定的联系方式需要更改,我应该在贵公司重新注册。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我负责,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发送给我的订单执行报表和账单应被视为正确,除非我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在邮寄后三天内对其进行修改,否则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印鉴卡、登记簿、账簿和相关文件的格式由贵公司订购和使用。
15、如果本委托书中约定的内容有任何不完善之处,贵公司可以自行修改或补充,并通知我批准后生效。
16、如发生法律纠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中国进行法律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自行承担。
17、本授权委托书的条款对我今后委托给贵公司的所有商品及相关业务均有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为止。我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我签署并执行我账户中的交易。
18、我所有买卖指令的发生,都可以看作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仅供我参考,并不是交易利润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视为本委托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遵守。签署本委托合同时,我接受一份您的交易规则。
20、我在此声明,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委托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并在此签名如下。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名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名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合同 5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期货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期货交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货交易,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期货交易操作。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账户信息和交易指令,确保交易指令的及时、准确、完整。
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期货交易规则和法律法规,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到期前,如双方未提出终止合作,则本合同自动续期____年。
三、资金与账户管理
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货公司开设期货交易账户,并将交易资金存入该账户。
2.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的交易账户,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3.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账户资金及交易情况,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交易指令与操作
1. 甲方应通过书面、电话、电子交易系统等方式向乙方下达交易指令。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操作,并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向甲方反馈交易结果。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指令执行错误或交易失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风险控制与止损
1.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止损标准,确保交易活动的风险可控。
2.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交易策略,控制交易风险。
3. 如甲方账户资金损失达到约定的止损标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止损措施。
六、收益分配与费用
1. 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协商确定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2. 乙方有权按照期货交易规则和期货公司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手续费和服务费用。
3.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确保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交易过程中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1.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期货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6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作为其期货交易的受托人,乙方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在___________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为甲方进行期货交易。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期货交易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和财务状况等资料。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操作。
2.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准确、及时的.期货交易信息和市场分析。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交易操作,除非该指令违反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或本协议的约定。
四、交易指令的下达与执行
1. 甲方应通过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下达交易指令。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后,及时按照指令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操作。
3. 如因交易所规则、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指令无法及时执行或部分执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五、保证金与风险管理
1. 甲方应在___________天向其期货交易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应不低于交易所和乙方规定的最低标准。
2. 当甲方的保证金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时,甲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补足保证金,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3.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所的要求调整保证金比例,并提前通知甲方。
六、交易费用
1. 甲方应按照交易所和乙方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 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收费标准,并提前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变更或补充文件。
2. 在___________情况下,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的生效与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天。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合同 7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期货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期货交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在中国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交易指令,在中国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并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金账户和交易密码,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提前______个月进行协商并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盈亏、持仓情况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资金账户和交易密码进行交易,不得擅自更改或泄露。
3. 甲方应确保交易资金的来源合法,不得使用非法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4. 甲方应遵守中国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不得进行违规交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交易指令进行交易,并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交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盈亏、持仓情况等。
3. 乙方应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交易数据的泄露和丢失。
4. 乙方应遵守中国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不得进行违规交易或泄露甲方信息。
四、费用和结算
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交易佣金。
2. 交易盈亏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盈亏责任。
3. 结算周期为______(如:每日、每周、每月等),结算方式为___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用途。
六、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______(如: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八、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期货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进行期货交易的需求,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具备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期货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交易指令为甲方进行期货交易。
二、交易指令下达
1. 甲方应通过______方式向乙方下达交易指令。
2. 甲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品种、交易方向、买卖数量、开平仓方向、价格等内容。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合同的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证金及风险控制
1. 甲方应在交易前向其期货交易账户存入足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保证金的数额由甲方根据交易需要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乙方规定的最低保证金要求。
2. 当甲方期货交易账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乙方有权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交易费用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支付期货交易的手续费、交割费等相关费用。
六、通知与送达
1. 乙方对甲方的交易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以______方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
2. 甲方应及时关注乙方发送的`通知,如因甲方未及时关注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 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七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八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九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第十一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五章 指令的下达
第十五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六章 报告和确认
第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十八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七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二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九章 费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章 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二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 其他事宜
第三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六、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七、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八、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九、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期货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期货委托合同01-03
期货委托合同14篇04-01
期货委托合同精选15篇03-21
期货委托合同15篇02-16
期货委托合同(15篇)03-16
期货委托合同 15篇03-19
期货委托合同(通用15篇)03-21
期货委托合同合集15篇03-22
证券期货委托合同书04-09
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投资分析》的习题及答案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