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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合格但不符招聘潜规则,怎么办?
由于岗位特性和企业文化要求,各企业在招聘某些岗位时,总会有一些不予明说的招聘潜规则,如限男性、女性要已婚已育的、来自某地区的人不要、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要……等等,规则各异,不一而足。那么,请问:
目前我所知道的相关招聘好像还没有出现这类的潜规则。不过我就个人想法做出了相关分析:
一、你们公司有哪些招聘潜规则?请具体举例说明
1、性别方面:
我招人的时候都会都会考虑2个方面:a、应聘者是否能胜任该项工作;b、公司的薪酬福利是否能满足应聘者的要求。如果这两个要求都满足的话我们就会进行选择,当然同等情况下我肯定首要选择的是男性,影响我选择的主要原因是:男性劳动力一般情况下是女性的两陪左右,这样可以给公司解约一定的人力成本;女性多的地方是非比男性多,使用男性,可以减少相关部门处理是非的麻烦;一般男性都会以事业为主,女性一旦结婚生子,一般情况会以家庭为主。这是一般岗位,特殊岗位我还是会以实际情况来定。
2、身体状况方面:
每个企业肯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肯定都不会是慈善家。人力资源部门肯定就会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找到符合公司的劳动力。
对于没有生育的女性,一般情况下我都会慎重考虑录用的利弊,在工作能力符合或大于公司的要求,同时计划生育时间能达到生育险的报销要求(社保连续购买1年),虽然该员工在生育时,会影响工作,但是由于公司购买了生育险,所以在产假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会相对减少。女性是比较重情的,如果在这个问题公司帮助了她,我相信在后期的工作中,工作也能得到回报的。当然如果计划生育时间不能满足生育报销要求,为了避免后期给人力资源部门带来麻烦,我会拒绝录用
对于其他,例如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其他易传染的人员,我公司除了按照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外,还会按照GMP相关要求进行筛选录用。在制药企业下,会进行入职体检,如果有以上疾病者,就拒绝录用,同时也会告诉面试者原因。我们不能因为个人的原因导致公司员工,乃至使用我公司药品的人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二、辛苦招聘面试合格的人选却遭遇招聘潜规则,你如何处理?怎么给求职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有在我公司出现。如果真的有这类事情的发生,为了不伤害求职者的信心,我假借公司的原因,让求职者对公司失去信心,让求职者主动离开;或者把求职者介绍给其他有适合他工作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