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

时间:2022-05-07 19:09:2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实用】物流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物流合同三篇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做好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运输线路、产品及运价

  1、 运输线路及单价:见附件。

  2、 运输产品:水泥包 。

  3、 每吨每公里12元,年运输量不低于100万吨,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

  第二条:车辆要求

  1、 乙方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有资质的个体车队,明确第一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要求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车辆必须具有国内汽车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手续、车辆保险手续务必齐全有效,必要时车辆须具备海关监管运输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不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为,则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 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 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 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第三条:服务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运输指令后,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车辆不符合装货要求造成退车的,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货时,乙方务必对承运货物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并做好交接手续后起运,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司机装好货后,双方确认好起运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卸货点,中途因交通管制、国家行政机关查车验货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货延误,乙方应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服务罚款及其它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司机电话关机,按5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若是甲方货物问题需要验货检

  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司机带回相关缴纳费用单据,作为向甲方报销的依据。

  4、 属海关监管货物,乙方司机在运输前、行驶中必须定期检查海关铅封(工厂自备铅封)

  情况,确保铅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及无故脱落,一切责任均为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5、 乙方司机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时,务必持有甲方托运单或甲方客

  户货单等相关单据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卸货,乙方司机应在收货人核对清楚并做好货物完整签收后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司机不得因各种原因在未得到收货人确认接收后自行卸货,否则产生的货损货差、时间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客户抱怨的',甲方有权按300~80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6、 不管在运输旺季还是淡季,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完成甲方的运输需求,随时派车承运,否

  则甲方有权自行另外调车,产生的运输差价(指另外调车价与甲乙双方约定的运价差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结运费里转付给甲方另外调车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货物保险及赔偿责任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投保货运险,乙方在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

  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由甲方做出险报案和通知甲方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300元/次,由甲方出具处罚款的财务收据给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乙方也有办理货物保险的,出险后理赔款由甲乙双方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 货物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

  司办理理赔,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赔材料不齐全、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交货不清、货物短少、肮脏、货物损坏、货

  物包装破损等,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依据甲方与甲方客户协商价格为标准,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运费结算

  1、 结算方式:乙方应将甲方每月原货物签收单尽快送交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

  误后,由乙方提交 单据给甲方,甲方按月份顺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续不齐(如货单未交齐等),则从手续不齐的月份开始款项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续齐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时限执行。

  2、 付款时限:甲方财务确认收齐乙方所承运的签单和相关票据后,在 天内予以付

  款。

  3、 付款方式: ,开户行: ,

  帐号。

  4、 特殊情况下,签单从起运之日起,超过90天后仍无法收回的,经乙方申请,报至甲方总

  经理批准,可先暂留下该货单的货物价值金额后,将余下的本月运费先给予付款,待签单补交回甲方后,再将预留款付给乙方。同时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回或无法交回签单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员。一旦被查出,甲方可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并

  对乙方处以罚金10万元,冻结乙方所有未结算的运费,直至事件处理结束。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3、 若乙方无故停运合同内的运输,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未结运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

  负责,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合同附件与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物流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收发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 乙方发货的费用为每包5元,收到的货品为5元一包,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收发包裹的金额及件数。

  二、 如甲方的货品有当天不能发出的或收到的返货,乙方有代替保存的义务,保存期间需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将有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三、 乙方发出的货品要保存好发货单据,没有单据的要自己开收据并要司机的车牌号以及电话签字,然后交与甲方,如乙方单据丢失同时货品丢失,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乙方在接收返货时,要检查包裹的'完整性,如发现包裹有破损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清点,并通知到甲方。如因没进行检查接收损坏的包裹照成的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甲,乙双方在进行交接时要仔细的清点包裹件数,并签字确认,如有一方未进行签字确认而完成交接,同时货品损失将有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六、 乙方要保证货品收发的及时性,如因拖延情况导致货品没能发出或取回,需第一时间通知到甲方做下一步的处理,其中所产生的费用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甲方需提供客户准确的返货地址及返货标准给到乙方。

  八、 收发货品的费用将先由乙方来垫付,每月的16号及月末最后一天为对账日,在对账日甲方和乙方进行费用的结算。

  九、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一、 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十三、 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3

  甲方(即托运方):xxxxxxxx

  乙方(即承运方):xxxxxxxx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xxx。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

  甲方单位公章: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

  乙方单位公章: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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