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1
本学年来,我校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抵制乱收费。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加强领导、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使抵制乱收费的工作制度化。现将我校的教育手费等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如既往贯彻“农村中小学一费制”的.规定;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的学生保险”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和经省批准的用书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不超量购书,对未列入省定教学用书目录的图书和音像一律不征订、不代行销售。
三、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学期开始的每次收费均发书面通知给学生家长,取得广大学生家长的配合。
四、坚持“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办法,即学校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学生凭《收费公开卡》交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两公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四统一”。
五、我校多年来未向任何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借读费。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工作,及时发放补助金,及时公布减免收费情况。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学校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把完善收费制度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协调统一起来。把杂费收入和财政拨入经费进入专户统一管理。
八、无征订辅助读物、学具和音像制品等,从不代任何部门收费。对学生书作费一律实行多退少补,按时清退,建立退费清册。直接退费到学生个人,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名。
九、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和每个班主任都签订有目标责任书,教师人人书写有治理乱收费工作保证书。实行收费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在学校对班级、教职工的工作考核、评先表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十、无乱收费现象。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收费工作,有组织,有制度,规范操作,措施得力,收费工作秩序正常,无乱收费现象。
以上工作成果,我校要在新的一年将切实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既要保证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又要确实巩固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成果。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3
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具体汇报如下:
(一)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落实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社区学生一样,学校免除学杂费。
(三)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学校没有统一代办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没有发生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七)学校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都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八)学校没有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
(九)我校没有收取任何义务教育借读费。
(十)我校没有寄宿生。
(十一)我校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襄州区2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展开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对近年以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四、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襄州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
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
: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和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择校费和报名费。
2、收费方面
: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
:学校无征订教辅资料情况。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无补课办班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期终进行结算。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5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万州教发3号《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
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执行教育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6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