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1.1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明确了各类维护维修、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1.4本规定由公司安全总监负责解释。
1.5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依据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维护维修班组独立使用的除维护维修设备以外的维护维修机械。小型机械如: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指价值在20xx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4.4.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4.4.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项目负责使用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项目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人员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综合部统一采购、管理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综合部供应,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人员参加验收。
5.4.安全总监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总监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5.5.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5.5.1.2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5.5.1.3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5.5.1.4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5.5.2各项目兼职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5.5.2.1编制项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5.5.2.2组织项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5.5.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5.5.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5.5.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其主要职责:
5.5.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5.5.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5.5.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6.3.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全总监。
6.3.2安全总监对各各个项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3.3安全总监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综合部按计划采购或委托项目采购后,由各项目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6.3.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6.3.4.1安全生产许可证;
6.3.4.2产品合格证;
6.3.4.3安全鉴定证;
6.3.4.4产品说明书;
6.3.4.5检测试验报告。
6.3.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6.3.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7.10.滑车
7.10.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7.10.2.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损过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7.10.4.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7.1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7.1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7.1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7.1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7.1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检查维护、实验及保管
8.1.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8.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4.待修与完好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8.5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8.5.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8.6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8.6.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8.6.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8.6.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8.6.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8.7.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8.7.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8.7.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8.7.7安全工器具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报废的要求
9.1.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9.3.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9.3.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9.3.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9.3.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9.3.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9.3.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9.3.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9.3.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3.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全总监审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项目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全总监,由安全总监组织鉴定后确定
附表一登高板(脚扣)、安全带(绳)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种类
试验静压(拉)力(n)
时间
(min)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脚扣
980
5
围杆带
2205
5
护腰带
2205
5
安全绳
2205
5
附表二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电压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附表三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绝缘杆(地线操作杆、验电器操作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分钟
5分钟
1
工频电压试验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电容性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启动电压试验
1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2
额定电压试验
1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3分钟,在该时间段内验电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附表六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3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安全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须捆绑牢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安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安装、拆卸需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立即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醋酸车间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生产准备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20xx;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20xx;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类别
4、1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4、2各类安全围栏、活动支架、安全网、围网、升降板、脚扣、梯子等。
4、3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绝缘棒、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验电笔(器)、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梯、接地线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
5、1班长的职责
5、1、1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和车间的有关规定、标准,管理制度。
5、1、2负责明确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设置班组安全员。
5、1、3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4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更新报废、借用手续的初审。
5、2车间安全员职责
5、2、1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手续(以旧换新)、新增工器具申请、借用计划手续的办理,经班长初审后报送车间专责安全员。
5、2、3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册,并报送车间专职安全员。
5、2、4听从车间专职安全员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5、2、5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领取、验收、试验、保养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醋酸车间根据安全年度费用计划的规定的.配置,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查,报经营部采购,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立台账后分发至现场定置点或个人。
6、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6、2、1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6、3、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3、2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
6、3、5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绝缘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6、3、7登高工器具检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试验记录检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的人不准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6、3、13不论在什么场所作业都应使用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
6、3、15使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进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梯子的结构应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锁固装置应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置应完好。
6、4、2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6、4、3工作时梯子必须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支撑点。
6、4、6各类金属梯不得从事升压站、电气设备小室及电气高压设备部位的检查、维护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监护人或采取绑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4、9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4、10梯子长度不够而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扎牢固,绑扎不得少于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必须用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4、13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物件。
6、4、15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时,上部角度应以35~40°为宜。上部绞链必须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6
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中转站机械的正常运转,以下杂物不得进入中转站。
1、建筑垃圾、砖头瓦块;
2、装璜垃圾、废旧铁器;
3、树枝、木棒等;
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的,后果由当班管理员自己承担。
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办法
1、中转站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
2、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
3、未维护好垃圾倾倒秩序的,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由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5、交班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6、台帐记录不会、不实的,一次扣罚当班人10元。
中转站安全管理制度
1、非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操作。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压缩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4、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因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7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8
钢筋加工机械基本要求
(1)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4、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9
进场的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拆装方案,并及时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对于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在现场的巡视检查中,检查大型机械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并检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大型机械的安拆装方案,主要审查以下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的编制和审批人签字及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情况、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安全协议、上报方案封面编制人及编制单位为安装单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过程中的现场责任人、安装方案内容明确。
大型机械的吊装方案审批,需要注意吊装过程中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门吊的轨道基础、电器连接、防脱钩装置、钢丝绳等进行重点的检查。
进场的机械(如汽车吊),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验收表(见安全资料规程)、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现场验收包括对限位器、钢丝绳等进行重点验收,具体内容参照安全资料规程中关于汽车吊验收表中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现场使用为准则。
小型机械的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电动开关是否灵活、资料是否齐全等。
机械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隐患,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司机或相关人员暂停使用,督促现场负责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机械使用的安全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的一个重点环节。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1
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能源部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告能源部。
【章名】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1.各施工企业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队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10.dbo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11.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条专业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应具有网、省局,电建局,总公司颁发的技术证件,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五条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六条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1.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公司总工批准,由安全、机械、施工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2.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3.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在不改变原机构性能时,由机械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总工批准。改变性能时应经公司总工审核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改装后的系统必须经过试验由机械管理部门按规定经过六个月试运后办理验收,改装的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奖罚办法。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指导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钢筋加工机械
2.3安装装修机械
2.4木工机械
2.5焊接机械
3.可能的危险因素
3.1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职责
4.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工作程序
5.1安装、验收:
5.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检查
5.2.1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2项目部安全员和操作人员所属班组的班组长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5.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3
1钢筋切断机的安全管理
1.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的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的长度确定。
1.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固,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1.3启动后,先空转检查各传动部分机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但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禁止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1.4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直径符合铭牌规定。
1.5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腰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6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7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8作业后,应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2钢筋弯曲机的安全管理
2.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政治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机。
2.3作业中不得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进行调速等作业,也不得加油或清扫。
2.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整相应的芯轴。
2.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2.6转盘换向时,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5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吊装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
一、建筑施工机械种类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一、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j08-905-99《建筑施工附着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z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关于塔机、升降机中间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最近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四、关于老旧设备检测评估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6.检测评估完成后,对检测要求整改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应进行整机安装,然后进行整机性能检测,整机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关于建设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根据建设机械大型设备检测验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设备的安拆装所需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由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ic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六、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检测委托。设备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设备验收资料有:
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2.设备租赁、安装合同书或任务书;
3.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技术交底;
4.中间加节附墙方案(附墙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由原生产制造厂的产品);
5.安装人员上岗证;
6.安全协议书;
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8.设备制造许可证;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安装前零部件验收记录;
11.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12.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13.ic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14.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
七、机械设备租赁、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对所租赁的设备注意事项
1.审核租赁企业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
2.审核所租赁设备的完好度及维修保养状况;
3.对个人出租的设备应拒绝租赁;
4.租赁设备应明确设备维修保养责任方,如确认出租方维修保养,合同内应明确定期维修保养时间,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对同一工地租赁多台设备的,应要求租赁单位常设设备维修保养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单位对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应选择具有安装经验、无安拆装事故记录的安装单位;
2.对安装单位在现场安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3.拒绝挂靠设备安装,减小安全风险成本;
4.严格审核安装资质,防止假冒资质;
八、建设机械现场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控制
1.现场安装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安装上岗证的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2.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3.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4.检查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6.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
8.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
9.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
10.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三方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11.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12.设备安装或拆卸,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进行网上设备或注销。
13.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或拆卸。
14.设备中间检测,塔机、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检测,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15.对设备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归档。经检测合格或整个合格的设备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无证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4.施工现场的设备应有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换的零部件,验收均应有详细记录;
5.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装置、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安装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设备中间检测,塔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8.塔机不附墙使用超过3个月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可以继续使用;
9.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另一台设备必须停机;
10.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11.设备严禁超载使用,超过六级风禁止使用;
12.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2.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3.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九.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设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要求
1.现场施机械的保养要求
定期保养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养作业的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机构责任制,做好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工作,要求机操人员、机修人员和机管人员认真执行保养规程、规定,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2.现场施机械的保养分类
施工机械的保养有二种分类方式:四级保养制和月度保养制
四级保养制: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每班保养:每日进行;以清洁、检查为主;
一级保养:间隔时间为200工作小时;以润滑、紧固为主;
二级保养:1000工作小时;以检验、调整为主;
三级保养:为计划保养;以消除隐患为主;
根据四级保养制度要求:每班保养必须执行,一、二级保养为强制执行,而三级保养按计划执行。
施工企业的项目可以根据施工机械现场使用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对保养制度进行月度保养制度。
月度保养制度规定:大、中型施工机械实行以月度保养为主的每班保养、月度保养和转移工地保养的.多级保养,结构简单的小型施工机械实行每班保养的单级保养制度。
每班保养(例保):
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由机操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进行,内容为根据技术保养规程检查各零部件状态,清洗机械外表和按规定进行润滑。
月度保养:
以检查、紧固、调整为中心。由机械技术人员,机修工和机操工一起进行。
除执行每班保养内容外,对各部间隙和工作情况进行检验、调整以及紧固内外的紧固件,配齐短缺件。
转移保养:
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主要由机修工承担此项工作,作业内容除执行月度保养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拆洗和解体检修,对超过磨损和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应于更换,确保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并对整机进行除锈、防腐作业。
特殊保养:
除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外,还要进行几项特殊保养作业。
走合期保养:
新机械或经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机械应按机械走合期的规定,由操作人员进行。
换季保养:
机械在人冬或人夏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可按换季保养规定并结合月度保养进行。
停放保养:
机械停用一个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须按月度保养内容进行。
十一、建设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1)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装;
2)设备安装、拆卸或吊运与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沉降导致设备倾斜;
5)障碍物对操作人员的视觉影响;
6)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母材、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或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损坏;
16)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7)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8)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9)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20)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1)销轴开口销未装,螺栓连接无防松措施;
22)钢丝绳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7)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8)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9)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10)通讯装置损坏;
11)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2)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3)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4)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5)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6)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3)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5)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6)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7)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2)塔机、升降机使用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力矩、重量保护装置,起升、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力矩保护人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2)升降机对重未装;
3)通讯装置损坏;
4)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5)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起重力矩限位装置失灵或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升降机吊笼人员超载;
8)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9)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
10)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11)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2)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操作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3)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1)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架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5)安全装置不齐全;
6)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2.使用管理不当
1)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严重超载使用;
2)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3)无通讯联络装置;
4)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5)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十二、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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