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加强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要求,及xx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的要求,我校对xx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为新建学校,许多设施建设都不完善,为尽快完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需要,xx年7月,经xx区教育和体育局及xx区财政局批准,我校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社会公开招标学校大会议室音响、伙房及卫生间改造、笔记本电脑、校园广播电台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xx年,学校共招标1次,金额156.0675万元,根据采购内容分成六个部分:大会议室灯光音响39.506万,校园广播电台34.925万,移动录播设备20万,餐厅餐桌及洗碗机22.25万,钢琴、空调、笔记本24.109万,餐厅及卫生间改造15.2775万。
二、本次招标xx年7月25日由区财政局教科文科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同意。由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xx年8月27日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招标过程严格按上级部门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xx年9月2-3日,学校先后与经评标专家评出的几家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并按规定将合同上传平台进行公示。
四、截止xx年11月11日,钢琴、空调、笔记本电脑;大会议室灯光音响;移动录播设备已完成,正在完排按照合同进行付款。伙房餐厅及卫生间改造、洗碗机、校园广播电台由于安装场地条件不具备,还没有安装完成。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
县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20xx年以来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底成立。经过紧张筹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于20xx年9月正式进入行政服务大楼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暂未购置车辆。
二、20xx年情况:
20xx年“中心”处于筹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设设计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采购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程(“中心”内部装修、“中心”网络)、服务(印刷等)编制采购预算3280000元。“中心”建设过程当中,对所需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购进。进行招标20次,金额2784870元。招标过程当中,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公用品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购活动中,无擅自变更合同现象。
三、20xx年情况:
20xx年“中心”正式运行。与20xx年相比,需采购货物大量减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编制采购预算50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过程当中,按照规定实行了定点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20xx年至20xx年,“中心”为节约经费,慎重对待每一次采购活动,实现了以尽量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文件,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备查。但是,由于“中心”建设资金暂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时履行合同现象。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3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购业务数据情况
共组织采购活动70次,签订采购合同172份,采购规模达2353万元,比预算节约236万元,比的1518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55%。采购项目涉及到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119.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三是工程采购有突破。黔江中学运动场改造建设的招标中,原计划总投资300万元,通过招标采购,比原计划节约41万元,节约率超过14%,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19.4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6.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9.6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二、采购中心综合情况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二)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五)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三、采购业务基础工作
(一)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三)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四)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五)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六)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四、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一)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三)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五)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六)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七)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五、服务质量
(一)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二)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4
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财发()14号文《关于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模清采购情况。
根据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3月购置小车一辆186000元、9月购置办公用具107820元。5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12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县粮局固定资产。
三、资产采购数据。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30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346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35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02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425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24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3月报告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186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9月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108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四、整改自纠问题。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
县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以来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底成立。经过紧张筹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于9月正式进入行政服务大楼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暂未购置车辆。
二、情况:
“中心”处于筹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设设计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采购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程(“中心”内部装修、“中心”网络)、服务(印刷等)编制采购预算3280000元。“中心”建设过程中,对所需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购进。进行招标20次,金额2784870元。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公用品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购活动中,无擅自变更合同现象。
三、情况:
“中心”正式运行。与相比,需采购货物大量减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编制采购预算50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过程中,按照规定实行了定点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至,“中心”为节约经费,慎重对待每一次采购活动,实现了以尽量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文件,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备查。但是,由于“中心”建设资金暂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时履行合同现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xx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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