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7、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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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向领导提供资金使用情况,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正常使用。
2、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纳入预算。
3、审核每年收支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合法规范,及时结算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及时做好年报,做到表表相符,报表印章齐全。
5、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协助总务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月末,帐面现金和库存现金相符,及时清理应付款,不长期挂账。
8、使用合法票据,正确使用票据,执行票据管理政策规定,存根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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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5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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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规范收支行为。
四、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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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职责及奖罚,必须按《会计法》执行。
二、收费管理
1.学校的收费必须合规合法,严格执行“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学生的课本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征订,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订购的资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三、现金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总务应及时将收的费用如数上缴,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不执行规定造成损失者,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2.学校的资金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律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学校的名义替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人担保,向银行或私人贷款,以免引起纠纷。
四、收支管理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做好每学期的经费收支预算。
2.学校的收费和专项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3.学校上缴的费用,应按数依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缴。
4.重大财务收支应集体决策,并要把决策的内容同原始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帐务的管理
1.学校的财务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记帐方法日清月结,做到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2.报销的票据必须合规合法,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合规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据,票据的装订要整齐划一。
3.帐务核算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参加核算的人员必须人人签名,以示负责。
4.财务人员调离,必须做好资料交接手续,移交、接收、监交应多方参与。
六、财务监督
1.学校每学期帐务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2.学校的帐目,须接受并服从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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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二、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四、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五、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差旅费报销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条医疗费报销
一、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二、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
第四条招待费报销
一、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二、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第五条借款制度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二、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四、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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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根据《会计法》和《全体人员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如下规定:
1、为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在学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一位副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2、对财务工作,实行收费公示制、财务公开制,收支两条线,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3、管好国家下拨的经费,根据拨款拟定各项预算,准确地掌握经费运用、周转、变化,做到计划开支,满足教学,达到收支平衡,办好决算。
4、通过勤工俭学等形式多渠道自筹办学经费努力改变校园面貌,及教学环境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5、财务人员必须执行主管领导“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帐目有凭有据,报帐时应先由财务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结帐。
6、建立健全严密的财务传递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7、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充分运用会计资料经济效果,提供真实数据,预测经济形势,当好学校参谋。
8、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2
1、会计要计好账,并在每学期放学工作安排会上由全体教职工集体稽核。
2、学校大宗物品的购置要在教代会上通过,并通过政府采购的渠道进行采购,不得自行购置。
3、学校的主管领导购置分工明确,总务负责后勤、日杂等物品的购置,教导处负责教学及办公有关物品的购置,其他教师要购置物品要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凡私自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总务处要对学校班级及各科室和教师办公室的物品造册登记,严格管理,定时不定时的.清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保护,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5、总务处要对学校仪器、图书造册登记,并建立借阅借用登记册,确保不遗失,不损坏,高效率利用。
6、学校教职工培训学习及公差享受差旅费报销,培训学习报销报名费(凭发票),往返车费,餐费,需要住宿的报销住宿费。公差及资料上交、物品购置尽量捎、带、集中购买的方式,节约开支,学校只对专门的公差予以报销。
7、学校对差旅按如下标准报销:平子境内及方圆,只报销往返车费;庆阳市以内报销往返车费,餐费每天按20元标准进行报销,需要住宿的每晚按50元标准进行报销;学区内的监考阅卷等活动按每人次20元标准进行报销,不再报销其他费用或组织集体用餐。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3
一、财产管理细则
(一)学校的财产管理工作,由校长主管,后勤总务处具体负责。
(二)财产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编号、保管工作,要做到帐物相符,每年清点一次。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保管员和使用部门按实物、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价值20元以上固定资产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总务处核实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
(五)总务处配合政教处、少先队、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表扬好人好事,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学校的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图书等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1、教室财产的管理办法:
①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财产的管理、登记;
②课桌椅实行学生责任制,谁损坏谁赔偿原则;
③实物展示台由班级负责管理,班主任总负责;
④若班主任调换,要做好交接手续;
⑤发现受损或被盗现象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⑥每学年对公物爱护情况作一次检查。由校长、总务处、政务处组成检查评价小组,对班级的所有财产、墙面等做出等级评定,作为评比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2、专用教室财产管理办法:
①专用教室要有专人管理,管理员把名单上报教导处、后勤处;
②专用教室制度要上墙;
③帐与物相符。要有报损记录、出借记录,若有不正常损坏要与后勤处联系,做好赔偿工作。
3、办公室的财产管理办法:
①由办公室号长负责管理、登记;
②发现财产损失或被盗现象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教师住房的'财产由居住者各自负责保管,若工作调动,所有财产都要清点、归还、销账。
二、财产领发出借细则
1、学校财产除已分配到各组、室、人之外,由后勤处保管员统一保管,教职员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领取或借用物品,通过保管员领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领取或借用学校财物必须办理一定手续。如消耗的办公用品要签名,仪器等器材借用须登记,并按时归还。
3、学校的仪器、设备等物,一般只供校内使用,外单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绍信,校长批准方可出借。
4、归还物品,保管员要验收,如有损坏、短缺,经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损坏程序赔偿。
5、学校财产出借时间不宜过长,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时内归还,其它物品按规定借期归还,超规定时间责令归还。
三、财产损坏赔偿细则
1、学校财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损坏、遗失要赔偿(自然损耗办理报损手续),赔偿分现金、实物或限期装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块(按规格)40元
(2)损坏日光灯一盏(按货质)200元
(3)损坏凳桌脚(照实际量)5—10元
(4)损坏凳桌面、门窗等(实际量)5—20元
(5)损坏花木按花木实际价赔偿
(6)损坏体育器材、图书、文娱用品、仪器、自来水龙头等按价值现状进行赔偿。
(7)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原则上三天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8)谁损坏公物由谁赔偿,若查无人头,室内应由班级或办公室负责。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策划、鼓动破坏公物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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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
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指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第十八条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在当日解缴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十九条学校报帐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各学校应记好现金日记帐。
第二十条各学校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按性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分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和建筑物(分为道路护栏、绿化景点、围墙、运动场、其他建筑物);专用设备(分为实验设备、实习设备、文体设备、其他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分为办公设备、车船、医疗设备、炊事设备、服装、其他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对因布局调整需要撤并的学校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第五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三十四条各学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财务单列的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并把招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一学期末的收支结余情况,向教代会做一次报告。理财小组对一学期来的收支情况作出评价。农村中小学每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合理的支出发票和收费统计表,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报帐员按程序报帐。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5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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