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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xx〕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精神,更好地实现与新高考方案的衔接,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考试评价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
2.坚持有利于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深化初高中教学衔接,突出语、数、外学科考查,增加物理、化学学科权重,引导学生提前做好高中学科教学规划与指导。
3.坚持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注重基础教育学段衔接,促进课程建设全面推进。
4.坚持有利于普教职教协同发展。利于普教和职教人才选拔,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5.坚持有利于科学规范管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建立并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体质测试、实验基本技能考查、艺术素质测评、综合素质评价为一体的综合评价管理机制。
三、考试、考查方案
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兼有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两种功能。试卷卷面不分毕业和升学部分。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否则不得毕业和升学。
20xx年中考总分为800分。
(一)考试部分
1.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美术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等。
2.分值及结构。语文、数学各15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2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政治合卷120分,其中历史70分,政治50分,体育40分,音乐5分,美术5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60分,其中地理30分,生物30分。
3.考试形式及时长。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及八年级地理、生物闭卷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体育考试方案另发,音乐与美术考试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宿迁市音乐美术学科中考>的通知》(宿教体卫艺发〔20xx〕014号)执行。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历史与政治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八年级地理与生物同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考查部分
1.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基本技能考查。市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标准和时间段,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以及市直初中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筹组织实施。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为“合格”的考生,方可被我市三以上(含)普通高中录取。
2.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县(区)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和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全部等第在C以上(含)方可毕业,升入高一级学校。
3.音乐美术学科考查。采取学校过程性评价和音乐、美术素养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考核。过程性评价由各学校按照《宿迁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考查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过程性评价不达C等级的考生不能录取四高中。音乐、美术素养考试成绩各5分,共1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日程安排
见附件。
四、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定包括:
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②交流与合作;
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
④运动与健康;
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项内容。
2.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以必要的过程记录方式呈现并进入学生档案。
3.初中各年级各学科学期成绩均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4.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统一安排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采用学生自评与互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方可毕业,升入高一级学校;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全部为A作为省四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的必要条件。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同一县(区)参加考试、考查、外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音乐美术学科中考等。本市转学学生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由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至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外市九年级转学学生及20xx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报名参加20xx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按卷面得分的30%计入中考总分(四舍五入)。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诚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评价制度,指导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或举报,纠正评价中的偏差或错误,查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要严格监督评估制度,对学业水平评价、考查、综合素质评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各学校要严格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组织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中关于课程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要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消除考生考前焦虑心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4.各地要切实做好中考方案的宣传工作,组织教师、学生熟悉方案内容,并通过召开家长会、橱窗展示等方式让家长、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方案内容,特别对转学学生要讲明相关政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2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考试、考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组织学校实施。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以现场测试为主,信息技术能力考查以上机操作为主。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30分,信息技术考查为100分,考查科目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三)考核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职教)、地方课程(含三防一献、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书法教育、经典诵读、《襄阳好风日》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科目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定。
(四)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每个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成绩呈现方式与运用
考试科目总成绩以等级和分数方式呈现,即根据全市考生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中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确定;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结合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现行教材以及《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确定考试内容。试题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
2、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卷及其答案表述规范,用语准确。试卷结构层次清楚,各年级内容占有比例适当,难易适度。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文科类科目要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加强实验能力考查。
3、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五、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20~22日(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20xx年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时间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20xx年4月底以前结束。
六、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教科室负责制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及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管理与发放。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现场测试及信息技术能力上机考试;学业成绩网上发布、查询工作。
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县(市)区统一管理。
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记入学生档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和升学实验技能考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襄阳市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5号)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在中考报名平台上完成。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和市直初中在20xx年3月24日前将考生人数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范围和内容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包括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汇总等,突出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四、 命题和制卷
命题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研室组织,遵循下列原则:
1、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科书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为内容,以熟练使用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为基准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2、命题内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适度进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联系生活。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教材规定实验内容的考生,均能通过考试。
3、命题将实验器材选择、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评分标准和细则,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
4、命题考虑实验技能考试的特殊性,使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论,注意不同轮次学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5、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
五、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学校需要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5-20xx)规定,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基本类配备要求。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xx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市直初中设置考点,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定。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xx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并有明显的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平房和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要在5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xx年4月16日-18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的组成和人员配置。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教师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市直初中的监考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抽调教师,组成监考小组,实施监考评分工作。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为六套试卷,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16日、17日、18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个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9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3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一份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送市教育考试院。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派和培训。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九、培训
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应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风考纪与试卷保密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要高度重视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工作纪律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试卷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接运试卷必须做到专人、专车;试卷必须进入保密室保管;试卷保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试卷进入保密室、领出和回收必须执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对发生考风考纪问题和试卷保密问题的考点学校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学校,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考务和考纪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对各地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县(市)区也要派巡视员,深入到考点,加强巡查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4
中考是初中毕业升学最为关键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保证今年我校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期间学生的健康安全,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让每位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并取得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中考组考任务,根据县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考送考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考务:
带队教师:
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签订安全责任书,凡领队及带队教师均须签订责任书。
2、责任承担时间为20xx年6月14日—6月17日。
3、具体人员安排及主要职责:xxx、xxx、xxx
三、乘车、就餐、饮水安排
1、饮水安排:每生每天发放矿泉水一瓶。
2、就餐安排:统一交费至东湖中学考点,由考点负责中餐及餐具。
3、乘车安排:
6月15日上午6:30从学校发车(7:10左右到东湖考点)
下午16:30到东湖考点接考生
6月16日上午6:50从学校发车(7:30左右到东湖考点)
下午16:30到东湖考点接考生
6月17日上午6:20从学校发车(7:00左右到东湖考点)
上午11:40到东湖考点接九年级考生
下午13:10从学校发车(八年级考生)
下午17:00到东湖考点接考生
四、具体措施
1、考前动员会议。
学校先召开考生动员会,进行考试纪律、考试常规和安全的教育。会后,班主任也要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召开班级考前动员会,向学生讲清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一日常规教育,强调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与外界接触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集体食宿学生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车下车,均要按照规定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2、关于交通安全。
(1)学校统一联系车辆,车辆必须合法,车况良好,有营运资格,司机证件齐全,驾驶员优秀。集中安排考生必须乘坐学校统一联系的车辆,确保路途往返安全和准时接送。车主必须对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84”消毒。要求车主及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各送考老师认真清点考生人数,每辆车上人员要有详细名单和学生联系电话,在本项安全方面做到四保证:集合要有保证,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要有保证,列队行走要有保证,送考老师跟队要有保证。
(3)各考点送考教师负责监督学生往返考场,确保学生顺利进考场,安全回校,对不遵守行走纪律的学生要重点监控,说服教育。
3、关于饮食安全。
考试期间统一在指定地点就餐,送考组织学生有序就餐,和考生同吃同住,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考前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特别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持期。
4、关于就寝、午休安全。
送考老师督促考生按时休息,遵守就寝纪律,睡前认真清点人数,教育考生不要用冷水冲澡,防止感冒等病发生。
5、考前、考后管理。
每场考试前带队教师发放准考证,清点人数;考后回收准考证,清点人数,统一带到食宿地点,讲注意事项。中考结束后,各带队教师和班主任立即清点好学生统一组织返校,确保不落下一人,并教育考生注意安全。
6、精心安排,仔细排查。
在考试前,学校组织送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刀具)参加考试。全部考试结束后,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上车,做好总结并做好路途安全教育。要严防考试完毕之后学生之间及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之间发生斗殴,班主任要及早察知苗头,及时上报并进行针对性教育。6月17日考试完毕之后,待全体学生离开,送考老师才能离开学校。
五、几点要求
1、在考试期间,学校送考领导小组均必须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时时处处把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的进行。
2、各送考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按时收发保管好学生准考证,负责检查学生午间休息,不得使学生有一人掉队,及时处理学生间存在的可能影响考试的安全隐患,发生意外事故或伤害,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响中考。其他相关教师要各负其职,以身作则,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中考任务。
3、有关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六、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①学校中考送考工作人员负责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②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及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①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
③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④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⑤积极配合交警搞好事故处理。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①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就近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和处理等工作。
4、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①发现不良分子对考生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及时报警110请求援助。
②将受伤学生及时送医院就诊救治,及时上报教育局。
③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④通知受伤者的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报告程序:
①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公布送考工作小组所有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②考生在中考时发生以上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③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
七、请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努力实现平安中考,确保20xx中考工作的圆满结束。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5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二、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综200分(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折合为各60分),理综200分(含物理、化学,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试。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言语残疾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试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xx年起,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7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中考40分。
听障考生申请免试听力的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2.学科考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基本质量。
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实践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考查、信息技术考查)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含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考查、信息技术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劳动与社会实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采取由学校按要求进行组织。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
3.成绩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初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导入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内容,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适当降低考试难度,严禁超标命题,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不出偏题、怪题,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并不断充实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中考命题教师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5.考试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试卷命题、评卷标准与质量、试卷评析与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点管理、试卷印刷、考务实施、安全保密、扫描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区县(市)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价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1.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全市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2.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有关要求等,统一组织抽样评价,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管理和结果监督。学校结合实际,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过程,及时指导做好学生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和遴选,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实时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结合全市抽样评价结果,通过自评、互评、师评等综合确定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作假者,记入其初中毕业生诚信档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等处理。
三、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卷面总成绩达到总分60%或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或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高中阶段学校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进行录取,提供高中阶段学校公平、公正、规范的招生环境,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城区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高中由各县(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低于6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2)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指标生:将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生录取实行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指标生志愿分校择优录取。
(2)特长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按标准录取。
(3)推荐生: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平时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至少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岗位需求,对考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进入学生档案,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一起纳入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依据。
5.规范优待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高中学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保留以下政策优待项目(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待,取高优待项目,不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4)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地区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
(6)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其中,(1)(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市警备区、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照军人子女予以优待。(4)(5)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地区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参与录取。(6)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执行。
四、保障措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评价结果使用,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及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加强诚信教育,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于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明或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作假者,按规定进行相关处理。对于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xxx,基础教育处xxx,民办教育处xxx,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xxx。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xxx,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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