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奖惩
十四、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如下方面: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向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招标,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
(3)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 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6
1、树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走质量求生存,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2、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单位、市质检站——公司质监站——分公司质检站——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各专业工长、材料员)——班组长——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全过程管理问题和全员管理。
4、要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勤督促,对工程质量问题做到奖罚分明。
5、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
6、认真学习施工图纸、做到真正了解设计意图,能按图施工,以期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同时做好图纸的审查工作,避免设计存在的'差错,给施工带来工程质量的影响。
7、施工前应认真研究每一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针对我司在技师上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在关键总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构件,半成品等的检验制度,从原材料进场和材料的加工就开始严格把好质量关。
9、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不致因机械发生故障而影响工程质量。
10、对班组做好保证质量的技术交底,使各工种人员都重视质量明确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11、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12、加强施工质量的各种检查,验收建立质量三检制。
13、通过对质量的检查,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找出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把质量陷患尽可能消除在出现之前。
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使现场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条,实现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内业,技术复核隐蔽验收等。
16、设专职质量检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分,实行质量奖罚。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检=互检并做好记录。
18、贯彻谁负责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强化现场各专业工种质量任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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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把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系统地转化为企业和每个部门、层次乃至每个员工主动追求的目标,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质量管理目标体系。
第三条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的五项原则:
(1)可追求性原则。既要求质量管理目标具有先进性,满足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质量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质量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第四条 质量的概念
依据20xx版GB/T19000-ISO9000体系标准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第二章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 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施工,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国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第六条 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建筑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第三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八条 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2、负责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生产调度、进度、成本、财务状况、行政事务、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拟定工作方案,监督、控制、指导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5、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6、负责处理公司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第九条 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调度、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总经理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5、督促检查各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工作。
6、负责绩效考核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维修部开展维修工作。
8、负责直接分管项目指挥部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总指挥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指挥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日常考勤的管理,对指挥部人员的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供应处进行招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 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一条 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经营部部长岗位职责
1、遵守集团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恒安公司经营管理部全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协助领导做好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付款程序。
6、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7、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 经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3、负责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核实。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第十四条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及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制度,并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部分投标文件,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情况,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存入城建档案馆和集团档案室。
6、监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负责组织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组织建委审图和防雷审图。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
10、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承建项目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技术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文件。
2、负责技术文件的收发工作。
3、负责领到的技术文件齐全和有效,并及时收发。
4、负责将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统一分类、编码、整理并录成电子版后,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存入集团档案室。
5、负责图纸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7、负责整理备案所需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协助并监督检查指挥部资料员对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9、负责办理建委审图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综合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提交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指导和业绩考评。
5、负责对公司的各大项目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本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6、负责供水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用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安装通电的工作。
8、负责供暖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碰接工作。
9、负责排污位置确定、项目申报、费用结算、碰接工作。
10、负责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
11、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开竣工手续。
12、负责项目天然气、弱电工作的图纸审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量的签证、组织验收、预决算工作。
14、负责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环保、环卫方面的前期协调工作。
15、负责相关业务单位的对外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2、负责水、电、暖、气、消防、市政、绿化、弱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协调、工程验收。
3、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的消防审核和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4、负责各公司对外业务的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咨询工作。
第十八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的各项事务,配合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职责制度。
3、负责制定部门工作目标,合理分配任务指标。
4、根据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负责调配本公司车辆、办公设备。
5、负责执行内蒙古万正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管理办法,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办公室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按月汇总公司各部门的出勤记录,报送集团企管处人力资源部。
2、负责车辆调派使用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反馈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文件收发收签手续,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收签发放登记工作。
5、配合集团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建立被考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8、协调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条 工程维修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日常维修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5、参与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各类纠正、预防措施。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维修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制定维修的月计划和年计划工作。
8、负责与相关公司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维修工作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11、监督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1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程维修部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认真遵守现行保修条例。
2、遵守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年限,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通病的诊断论证。
4、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
5、负责现场工作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影像记录。
6、完成公司领导、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8、负责维修工程交验、回访工作与后评价工作。
第四章
质量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是工程满足社会所必需具备的质量特征。它体现在工程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第二十三条 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操作方法和施工环境等五大因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
第五章 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
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
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
5、质量受投资、进度的制约。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系统控制过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由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过程
第二十七条 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明确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所在,可将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章 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进行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2、 “以人为核心”。
3、 “以预防为主”。
4、 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5、 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 由于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最终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根据三阶段控制的原理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工作质量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章 质量事故的认定
第三十一条 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二条 事故等级划分
集团公司原则上执行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死亡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制(事故损失以除不可抗力外的责任净损失为准)。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自身实际情况将事故划分为: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不足10万元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或者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故。
如遇到特别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发生需启用三级应急预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需启用二级应急预案,死亡事故发生需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第九章 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 事故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法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的状况,积极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以便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事故原因分析与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造成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第四十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处理。
6、报废处理。
第十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依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1、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0∕ISO9000:20xx)。
3、《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xx]111号)。
4、有关工程质量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 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执行。
第十九条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0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单位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8、凡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质保金不得返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1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2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 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3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越发制度化、规范化,增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举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集团公司《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需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暂时派工单准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需在转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头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需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光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平安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与,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需按时派人参与,参与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需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看法,无故不参与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方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需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需齐全有效、精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通过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准时提出整改看法,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方法举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柔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需有特别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需参与,并乐观协作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看法,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4
一、采煤工作面必需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即煤壁、刮板运送机、支柱各成向来线;运送机铺平;上、下平安出口畅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压单体柱必需举行编号管理,牌号清楚,工作面严禁浮现单梁单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需坚持拉线打柱,确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误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四、泵站的压力不得低于18mp,确保采面单体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工作面支设的单体柱必需有适当的迎山角,保证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需准时挂梁,破裂顶板必需超前掏窝挂梁,准时支护,防止片帮漏顶。
六、切顶排的戗柱或加强柱必需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回柱放顶必需坚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则。回撤下来的支柱、铰接顶梁、小板必需在材料道堆放整齐;
七、工作面运送机头、机尾必需使用好“四对八梁”,每根钢梁必需保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严禁工字钢侧向和不成对使用。
八、必需搞好采面上、下顺槽的超前支护:采面上、下顺槽离平安出口10米范围内打双排;10~20米范围打单排举行超前支护。
九、每旬必需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举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准时制定整改计划举行整改,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状况存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5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6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11年9月9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7
1、质量目标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施工技术规范,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1、总体工程保证达到合格。
1)分部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
2)符合工程合同所确定的质量条款要求。
1.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100%以上。
2、建立质量组织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我公司一贯奉行“以质量管理为中心,视工程质量为生命;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过程控制,持续质量改进;努力完善保修服务,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方针。
在工程施工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项目各部门负有各自的质量职能,建立健全质量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把质量放在首位,要求每道工序必须是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提供精品,以过程精品确保工程优质。明确岗位的质量职能、责任及权限,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活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3、建立质量检查体系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并采用风险工资制等经济手段来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施工中认真接受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调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工序验收管理上项目部设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内部质量验收的层层把关。通过内部检查制度的实施,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的目标。
2.3、成立创优良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设置如下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组员:质检负责人、各工种施工工长、材料负责人。
4、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2)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做好防水,及钢筋、水泥、大砂、石子的检验工作,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工程上。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每半月(或每个工地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和质量评定,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展树质量样板和创优质活动。
4)试水按要求程序进行,做到逐步灌水和放水,做好各种数据的测试记录和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各种原始资料管理,做到工完资料齐全。
5、各工种的施工配合
在施工中各工种的相互配合是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关键,也是施工中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各工种各工艺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案,对整个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以及成品保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我单位在施工过程要加强各工种的相互配合的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召开这方面的专题会议,专人负责协调各工种的关系。
在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如土方、测量工、泥工等多个工种,各工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否则将会给工程在质量、工期、资金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6、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各施工队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的安排进行施工。对于沟槽或井坑开挖的位置、宽度及深度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偷工减料。否则重新返工并对施工队做出经济处罚。
2、如遇施工方案与具体施工冲突而需要修改施工方案的情况,施工队应与工程技术人员保持及时沟通,对原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方可施工。如果施工队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量、材料支出均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3、在砌井过程中,如发现有单砖墙(12墙)砌井,立即拆除,从新整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二次发现同一施工队出现此情况,立即清除出场,不再与该施工队签订任何施工协议,并对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处长处以300元罚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8
1、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9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
2、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
3、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
5、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当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
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
9、监督人员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0、监督人员有责任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
二、监督人员工作细则
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
2、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
3、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当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
4、底基层施工
4.1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达到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验。
4.2.1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
4.2.2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层的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4.2.4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达到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
5.基层施工
5.1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特别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保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
5.2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
6.下封层施工
6.1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
6.2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当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
7.施工时的进度控制
7.1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
7.2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
8.资金控制
8.1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发生,现场监督人员要平等、公正的配合进行变更设计,即不让施工单位吃亏,又不让公路建设的资金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8.2认真进行对待计量工作,要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进展情况。不准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施工单位少计量,计量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工程中有少计量要说明理由,如发现多计量或重复计量立即做严肃处理。
9.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合同办事,对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的,一律不与计量支付。
10.安全生产
10.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避免只有文字没有行动的形式主义。
10.2监督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实验检测
11.1加强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实验数据,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要真实、准确,满足规范要求的频率;
11.2作为监督人员要以实验数据为依据,不能只凭直观、直觉,要亲自动手去做,检查频率要符合监督检查的要求。
11.3对完成的结构层要认真检测,检查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责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2.内业
12.1现场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双方的内业资料要同步、齐全、准确、规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内业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
12.3现场监督人员要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或市质监部门检查或抽查。
13.环境保护
要加强境保护,做到文明施工,废弃的材料不准乱丢乱放,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洒水,避免出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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