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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装饰监理的认识及看法
我对装饰监理的认识及看法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对设计的基本要求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对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要由施工承包单位公司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报施工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有的应报主体结构设计单位或装饰装修设计单位认可,或有关主管部门认可方可准备施工♂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c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贡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造成曲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姜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拧△逼下羊酉二套设施。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宿兑痉融觅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傣搔氓。丘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雷年下∵「n琵育蓬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整仅a茈飙b巳扔210-2001)的要求。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货棒设日瞒僻。苹重经有关各方确认。「
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圄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1。监理人员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的质量控制
建筑装饰工程材料是建筑装饰工程的物质基础。装饰工程的'总体效果、功能的实现,无不通过运用建筑装饰材料及其室内配套产品的质感、形体、图案、色彩、性能等体现出来。另一方面,建筑装饰工程材料在建筑装饰工程总造价中占60%~70%,是一个很大的比重。因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都必须熟悉装饰材料的种类、性能和特点以及价格,掌握各类材料的变化规律,善于在不同陶工程和使用条件下,正确地选用不同的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查后由总监予以签认。
专业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所有装饰装修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应将产品的合格证明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W$报告对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规范和标准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实物按照业主要求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的抽检,费用由业主承担,其中不合格的材料检验费用由材料采购单位负责。抽样检验的必须在监理人员见证下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检测。在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后方可正式使用。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殊性,应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机构要求,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现场取样送专门机构进行检验或现场进行试验,材料取样时,监理人员应现场见证,并和施工单位一起这样,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试验时监理人员应现场旁站G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巡视和旁站检查的基本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旁站检查。在巡视前,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图纸,作好巡视计划,抓住重`点、难'点。在巡视时做到心中有数,勤看、勤量、认真对照设计要求,采取旁站形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卞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巡视中,应进行以下的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质量检查、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尤其对关键材料的平行检验或见证。关键节点部位的施工,应加大检查力度。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o1)
(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㈤102-96)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1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J113-2001)
(1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CJ/T139-2001,j139-2001)
(15)《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Z9-2002)
(1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1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其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其材料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等.
(二)装修的原则是什么?
1、 安全原则:装修不能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建筑结构;在材料使用上必须环保,防止装修污染;对于水电材料和水电施工项目,应比建筑行业高一至两个档次;总之家装安全系数要求远大于其他建筑工程。
2、 实用原则: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使用功能,任何一个装修项目如果失去了使用功能,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装修必须满足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的环境空间的需要和物品储存的需要。
3、 美观原则:家装的美观原则就是要有艺术性。美观应与您的性格、审美标准、文化修养、个人爱好等因素综合考虑,力求做到装修个性化;在公共装修项目上应与大众的审美观念相一致,即也要讲求共性化;美观应做到个性美与共性美协调统一。
4、 经济原则:用尽量少的钱达到满意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