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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附小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加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任课教师(包括校聘)。
二、加分标准
(一)语文、数学学科
1、平均分:以A、B合卷计算,超过区校年级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6分;超过年级平均1分以内或等于年级平均分,得5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分及以内,得4分;低于年级平均2分以上,5分以下,得3分;低于年级平均5分及以上,得2分。
注:A任教数学双班,以两班得分之和乘以七分之四。
B接班者两年内将本期平均分加上上期与年级平均分的差距分值后,再与其它班级比较(限接任低于年级平均分班级的教师)。
2、优生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前30%的学生个数从多到少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3、学困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后30%的学生个数从少到多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二)英语学科
任教年级平均分超过区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12分;达到区平均分,或超过区平均分1分以内,得10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以内,得8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及以上,5分以下,得6分;低于区平均分5分及以上,得4分。
(三)体育学科
1、以区运动会成绩为依据,A组、B组均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前2名得8分,3、4名得6分,5、6名得4分,其余得3分;承担运动会展示项目,效果良好得8分,效果一般得6分,效果较差得3分。三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以学生体质检测成绩为依据,在合格率达标的基础上,按优秀率从高到低排列,前2名得4分,3、4名得3分,5、6名得2分,其余得1分。
(四)美术学科
1、以区艺术节成绩为依据,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分别加8、6、4、3分。两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五)音乐学科
1、以区艺术节比赛所负责单项成绩计算,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3分(得分低者下一轮可以优先选择项目)。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六)科学及信息学科
1、以成都市科技竞赛年度总排名为依据,排列前2名,人均得8分;排列3—5名,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8分,第2名加6分,其余加3分;排列6名及以后,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6分,第2名加4分,其余加3分。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七)满意度加分
组织教学质量满意度测评。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或家长)学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测评,满意率90%及以上加1分,满意率95%以上加2分。
三、实施办法
1、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成绩或相关信息收集、审核、计算,及时与教师沟通确认。
2、区质量监测年级、学科从区质量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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