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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事迹的经历,对事迹很是熟悉吧,事迹是用于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使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有所效仿,从而尽心竭力地做好本职工作而如实记载和反映工作、学习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的书面材料。那么什么样的事迹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丽同志,女,xxxxx机关总支书记、妇联主任、统计站长,中共党员,从事妇女工作以来,她把全部的经历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她钟爱的妇女事业上,认真落实上级妇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党委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妇女干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毫无怨言的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深得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一、学习主动,政治素养高
李丽同志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作为妇女工作的带头人,她深知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更好的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引导妇女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以她十分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勤奋学习、勤于思考的模范;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模范;做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模范。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李丽同志热爱妇女工作,从担任妇联主任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把这份工作扎实做好,紧紧地和妇女群众团结在一起,将自己的满腔热情都奉献给了妇女事业。
(一)加强培训,提升妇女综合素质。农村妇女要想走出去,首先要解放思想,抛开旧观念的束缚。为此,李丽同志积极引导帮助农村妇女转变观念,加大科学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每年定期开展典型经验交谈活动,让妇女致富能手向大家讲解自己的创业过程,成功经历。依托阳光工程,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场次,使我区80%的农村妇女劳动力平均接受了一次以上的各种专业类型培训。
(二)关心妇女实事,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妇女学习、娱乐的永久性场所,新建了“妇女之家”活动室,露天舞台等;二是关注妇女健康,组织有关部门来我区开展“送健康”生殖系统检查、乳腺普查;三是组织妇女成立业余舞蹈队,在各大节日庆典时出演节目,丰富了广大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四是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和趣味运动会,做到娱乐和健身双管齐下、并蒂开花。
(三)实施维稳工程,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维权站的作用,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为妇女儿童服好务、维好权,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凭借“细心、诚心、耐心、恒心、信心”精神,树立“当好妇女需求的知情人、问题的报告人、发展的促进人、权益的维护人和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宣传人”的理念。依托区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实现“五有”、“五纳入”的目标,将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台;建立齐抓共管的横向维权合作网络,与司法所联合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畅通的妇女诉求机制,坚持每周一至周五有人接待妇女群众来访,针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系统调研,力争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关爱儿童健康,保护祖国花朵。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和义务,区妇联与民政部门联手开展了“心手相牵、与爱同行”关注“留守儿童”活动。近两年儿童节、春节期间,区妇联深入基层、深入家庭走访慰问贫困儿童及家庭,共送出慰问资金20xx余元,使这些留守儿童及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注。区妇联还联合司法所,在“六五”普法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到中心小学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讲座,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一条街和反家庭暴力“白丝带”签字活动,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知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人数30余人次,营造了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李丽同志在妇女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6年,该同志处处为群众着想、时时为群众操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谱下了一曲为妇女群众鞠躬尽瘁的光辉篇章,集中展示了妇联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时代风采。相信在其带领下,我区的妇女工作将会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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