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场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殖场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土地范围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土地四至为,土地证编号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总共亩,年租金总额为
元;根据市场情况,如果周围地租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地租,则双方可综合周围地块地租的平均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义务。
2、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该将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
4、甲方确认上述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内如因土地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5、在承租期内,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间内甲方未给予办理则乙方可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权利义务。
2、在承租期内,乙方对该地块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租期内可同他人合作经营,如果乙方需将该块土地转租给第三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担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5、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土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养殖场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资产:甲方将座落在(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用房(写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二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合同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附表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听说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乙方对饭店的用途继续经营饭店,改变用途时提前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水、暖、电等等。
第四,取暖甲方负责提供天然气开口,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其他乙方自己负责。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具有法律保护权。
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养殖场租赁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财产生产经营,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财产租赁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租赁
1.1 甲方出租的财产位于登封市的种鸡养殖场和孵化厂,包括全部土地、建筑物、构建物、生产设备、供水、供电、通讯设备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价格等详见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种鸡场结算材料”。 1.2 租赁期限为16年。租赁期满前一年。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
2.1养殖场及孵化厂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6%计,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能抵扣所得税) 2.2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审定价格确定为合计3805.20287万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种鸡一场固定资产投资1670万元;孵化厂固定资产投资为1207.60487万元,年租金为79.701万元。 2.3因所使用土地为甲方租赁的土地,土地租金(与甲方实际支付的租金一致)作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 2.4种鸡一场租金起租日为2009年5月1日;种鸡二场租金起租日为2009年10月1日;孵化场租金起租日为2010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当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内,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将是三个项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条 财产的交接及维护
3.1甲方保证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2租赁期满后,依合同附件所载明的财产,剔除乙方投资新购置,更换、扩建的财产。乙方向甲方交还,自然磨损和自然力对租赁财产的外观、质量、等影响,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财产的.缘由。由于设备,设施原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不负责任赔偿。 3.3租赁期间,租赁财产在报废期之前的维修与保养及设备正常报废后的更换由乙方负责。因使用租赁财产而发生的电费、燃料费、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
4.1在租赁期内,乙方自筹资金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期满后新增不可移动类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协商价格或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出售,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4.2本项目资产如果对外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财产的第一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债权债务
5.1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债权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承担,因前述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负责解决。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一律由乙方承担,由此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权益与义务
6.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有关项目的优惠政策。 6.2甲方负责处理好厂区周边单位、居民、农民关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6.3甲方保证出租资产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会因为污水处理设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6.4甲方负责提供满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性工器具,办公用具,开办费等。 6.6出租资产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效力
7.1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发生所有者变更或租赁财产设定抵押或担保的情形,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7.2非乙方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而造成租赁财产的部分或全部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赁财产灭失和损坏,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八条 违约与争议
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提前中止合同的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8.2乙方逾期缴纳租赁费的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依据逾期租金数额部分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若有争议,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将此争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9.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9.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出租方:登封书青牧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养殖场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达成以下鸡场租赁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县 乡(镇) 村委 行政村 所建的鸡舍 栋,共计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饲养肉鸡所用(不准做生产加工和其他用)。
二、乙方以 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元。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将鸡舍转租给其他人,不能在鸡舍墙壁上打洞,不能改变和破坏鸡舍内建筑设施。如果养鸡需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间,甲方必需为乙方提供一切安全措施,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六、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养鸡生产中所必须的一切硬件设施。
七、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必需保护养鸡设施,如有埙坏照价赔偿。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能将鸡舍租赁给其他人或作为他用,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租赁合同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继续租赁。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据法律效益。
十一、附件同本协议一样,同具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养殖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__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养殖场租赁合同8
甲方:辽源市辽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猪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赁金额伍千元整,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乙方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壹仟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
2、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3、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电费、取暖费等等。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猪生产,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
5、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猪场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6、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猪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乙方按价赔偿。
7、对猪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9、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搞好室内外卫生。院墙外20米之内不能存放粪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
4、后附物品明细一份。
甲方负责人: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乙方经办人:
养殖场租赁合同9
甲方:杨林山
乙方:张玉柱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个人位于桦林镇大庄三村的牛羊育肥养殖场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赁费:每年肆万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协议签订后先支付贰万元,育肥牛进圈前支付贰万元。从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现有的财产(附清单)全部由乙方无偿使用,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要添置新的财产或处置旧的财产,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将原来养殖场的一切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使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人员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赁期间,双方密切配合争取项目。项目款除费用(包括养殖场的修建、财产购置、招待、评估等)外,盈利部分双方各50%。
六、租赁期间,养殖场的一切生产费用及国家税费全部
由乙方承担。项目中的`税费另行别论。
七、甲方要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处理清养殖场以前的遗留问题(如拖欠款项、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闹事或干扰生产的现象,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将事情摆平。
八、在租赁期,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地上附着物及生产经营损失赔偿谁投资谁收益。
九、租赁期满如养殖场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能违约。一方违约,给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养殖场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 (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 (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经营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一带,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为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按田 元/亩,土 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
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 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3.由于 成熟季节的差异性,承包期届满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还未成熟,实行乙方继续管护至当年果品成熟采收后为止,是否计租金要明确.
4.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5.乙方违约,造成合同不履行时,或合同期满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构建物(要明确怎样处理 可由甲方处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及原承包农户享受;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值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出租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鉴证单位及人员: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11
租赁位置:梁水镇梁闸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为年结,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赁期合同内年租金不变。
四、甲方租赁面积(本场围墙以内包括围墙及所有的厂房、所有的房间)。
五、合同期内合同面积以内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的树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面积内另行他用。
六、保证电水供应。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厂房设施因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生产可终止合同,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责任及赔偿。厂房如损坏,乙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维修。合同期满对厂房的正常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责任。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付违约金2万元,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九、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另如有行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甲方的设施及场地面积归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设备及养殖物归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证人:
乙方证人:
年 月 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12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
甲方将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柏树村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15 亩;
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限为 叁 年,即从 20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 年 4 月 5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
租赁费用为每年 17万 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条 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
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0
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1
如若在承租期内由于当地政府拆迁,乙方将承担实际租期内的租金,甲方需偿还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养殖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养殖厂房称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养殖,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1.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50000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5%;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10月20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2.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11月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10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年10月20日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七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提前终止协议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养殖场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______亩土地、______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______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______%,河塘租金按______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______市______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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