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停车的通告

时间:2022-11-09 19:09:51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校园停车的通告

校园停车的通告1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校园停车的通告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xxxxxx学院校长办公室

10月15日

校园停车的通告2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xxxxxx大学

2月27日

校园停车的通告3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更好的体现学校精神风貌,特制定如下校园停车规范:

  一、校车下午接送结束后,可停在校园内,如无特殊事情,不许随意开动车辆。

  二、校车不许停在西操场,需在东操场按南北方向停放整齐,先停的`车辆靠操场最东边停放,后停的车辆向西依次停好,两车间距离不得大于1米。

  三、考虑驾驶员工作实际,学校划定制定区域方便驾驶员停放私家车。驾驶员须在接送结束之后,将校车停放到指定位置,并将私家车开出校园,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

  四、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处以50.00元每次的罚款。

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校园停车的通告4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20xx年9月25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宿舍区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各教学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xx年9月24日

校园停车的通告5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年四月二日

【校园停车的通告】相关文章:

关于校园停车的通告11-02

校园内停车的通告04-27

校园停车的通告5篇11-09

校园停车的通告(5篇)11-09

校园内停车的通告4篇04-27

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11-18

乱停车的通告01-02

严禁停车通告11-29

关于停车的通告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