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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业务管理,确保达到每年度具体目标,不断提升经营绩效,实现公司和个人业绩不断提升,根据销售业务人员(以下简称业务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销售部门主管和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内勤等坐班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作息规定
(一)公司实行满月工作制,每名业务员每个月可享有带薪假期四天。
(二)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六08:30-17:30,午饭时间12:00-13:00,周日休息。其中,周六下午15:00可下班。
(三)业务员每天08:30到公司参加例会,汇报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会后方可外出办理销售业务。
(四)外出办理销售业务的业务员下午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时,可不进行打卡或者签到。
第四条
业务员出勤管理
(一)在办公室上班的业务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或者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在外出差的业务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除了按正常的时间上下班以外,每天晚上应将当天的行程、所见的客户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备。少发一次邮件扣发当月工资20元。
(三)业务员每次出差返回公司必须填写客户资料,整理自己的重点客户、意向客户、一般客户,重点客户应定期整理和梳理。
(四)若有事需请假的业务员,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离开公司。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核。
(五)业务员每个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三天的工资;旷工超过3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需说明情况并报请总经理审批。
(六)业务员离职未办理手续前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病假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
第五条
销售部门主管职责
(一)负责推动、完成并提升公司预定的销售目标;
(二)执行公司所交付的各种事项;
(三)了解市场动向并督导、带领业务员执行任务;
(四)处理部门的日常事宜及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状况;
(五)新入职业务员的培训及销售业绩的激励;
(六)控制部门的经费预算及掌握业务员的具体工作状况;
(七)随时稽核销售人员的各项报表及单据;
(八)按时向总经理呈报销售部下列表单:
a.每周、月、季度及年度销售报表;
b.收款计划及回款报表;
c.销售业绩的提升计划和目标;
d.部门人员的考勤月报。
(九)定期拜访管辖范围内的客户,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联络感情并考察其信用状况;
(十)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业务员基本要求
(一)态度谦逊,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勤勉上进。
(二)注重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得体大方。特别是在客户面前,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言行。
(三)严守商业机密,对于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绝不泄漏于他人。
(四)不假公济私。严禁销售人员在外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严禁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五)有大局观,有团队意识,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尊重上司,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友爱,若有业务上的冲突需报主管领导处理,不得私自寻求解决途径。
(六)不贪求小利,不弄虚作假。报账实事求是,清楚明了。
(七)严禁私自截留或挪用公款。
第七条
销售事项基本要求
(一)业务员正式到职后,应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规格及价格构成,以便在与客户洽谈时表现的更为严谨和专业。
(二)按日、周、月、季度和年度制定自己的销售计划和目标,每日工作内容及次日工作计划必须上报主管领导。
(三)积极参与订单的进度跟踪,包括货品的生产、物流、安装及收款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了解产品的品质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和抱怨。
(五)定期拜访和回访客户,了解市场动向并收集以下资讯:客户对产品品质和价格的反应、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额、竞争对手的价格动态和销售状况、同类产品的研发趋势等。
(六)为了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销售人员应根据自己业务进行状况,如实填写《客户信息表》,及时发送到公司专用邮箱。
(七)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价格和承诺折扣。
(八)强化自身议价和谈判能力,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多变、不卑不亢地处理退换货及客户的不合理要求。
第八条
货款处理
(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订单的约定时间督促客户支付货款。
(二)业务员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当日上交到公司财务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
(三)不得私自以支票或其他方式抵缴收回的现金。
(四)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五)必须以公司所核定的信用额度管制客户的出货量,以减少坏账损失。
(六)产品若因品质问题可以换货,但严禁随意承诺客户退货,或以退货的手段来冲抵欠款。
第九条
客户拜访
(一)试用期和正式的业务员每周应拜访不少于15个客户(包括老客户),每天将所拜访的客户、行程、主要体会及存在问题等发送到业务主管电子邮箱。每个所拜访客户的潜在销售额应在2万元以上。
(二)业务员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连续4周未完成拜访任务的,每少拜访一个客户扣发当月工资20元,发现一次拜访弄虚作假扣发工资100元,并取消当月电话补助费。特殊情况由业务员提出申述,公司审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拜访客户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条
销售人员的薪资构成方式为:底薪+提成+补贴+各种奖励。业务员入职第二个月公司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十一条
公司业务员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但为了鼓励先进、杜绝消极,试用期间基本薪资规定如下:
(一)业务员到职后,只要单月销售业绩达到×万元以上即可申请转正,享受公司正式业务员的待遇。
(二)试用期业务员的工资按入职时的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第三个月仍然不能达到保底业绩量者,由本人提出理由申述,公司酌情给予延后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过公司审核不适合在公司发展业务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正式业务员薪资管理
(一)正式业务员的工资按公司每年的标准执行。
(二)正式业务员每月销售额××万元,连续两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90%;连续三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70%,并且公司将与其进行面谈。
(三)公司单独设全勤奖200元/月,每迟到一次、早退一次或请假一次全额取消。
(四)公司单独设年终奖,全年累计请事假达到×天、迟到达到×次的全额取消。
第十三条
为保证订单签订后能及时收款,实行业务员的薪资与回款挂钩管理。
(一)除定金外,如果在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30日历天内货款到账的,当月工资加提成全额发放;
(二)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6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90%发放;
(三)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70%发放;
(四)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仍然没有收到货款的,业务员工资暂停发放;
(五)若尾款已成坏账,则坏账的30%须从所经手的业务员薪资中扣除,并发通告;
(六)若遇客户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客户办理原因、合同签订条款限制等,可于发生坏账的当月底前向公司申请并说明缘由,公司视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销售提成方式
(一)个人销售提成:原则上按照销售额扣除回扣后按实际回款的×%提成。
(二)特价商品、特殊订单经与公司协商并同意后,按订单回款的×.×%提成。
第十五条
业务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或100元~300元底薪加薪,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二)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三)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需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七)全年出满勤的;
(八)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九)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十六条
对于年度累计销售×××达到××万元、××项目销售×××达到××万元的,公司将给予带薪年休假和公费旅游,具体时间由业务员个人申请。
第十七条
业务员凡是涉及到以下事项,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500元,或者追回有关钱物后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挪用或截留公款者;
(二)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
(三)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从中牟利,或虽没牟利但情节严重者;
(四)私自将本公司业务订单转给他方者;
(五)长期不去执行销售任务或发现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者;
(六)因公差外出,用公款干私事情节严重者;
(七)因公出差在外,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
第十八条
业务员出差除经总经理特批外,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不能乘坐动车和高铁一等座和卧铺;机票只能乘坐经济舱,五折以下机票可自行购买,超过五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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