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8 17:15:14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集合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集合8篇)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1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杨书生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小梅、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确保实现平安清明工作任务;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要积极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站点安排接送车辆。要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等为主题的祭扫活动,通过祭扫英烈、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散、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要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xx〕58号)精神,按照《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要求,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

  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三是发挥综合效益。要广泛宣传惠民之策、利民之举,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新时期殡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殡葬政策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的'动力源,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

  二是善于交流互动。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及时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认真核实,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善于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善于掌握新媒体渠道,通过宣传殡葬工作中有新闻价值的动态和实情,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主题服务活动。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是抓好行风建设。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落实《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湘价传电〔20xx〕23号)和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岳民事发〔20xx〕3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清明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人,拟定观察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1、各地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方式:电视台清明节新闻采访,电视台飞字宣传,报纸上刊登报道节期工作相关文章和倡议书,在社区、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点悬挂若干条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内容: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殡葬管理法规。

  2、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保证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区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地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上交清明节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统一,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期不得擅自离岗,原则上不得请假。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自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后,清明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以及大规模人员户外流动的特点,为防止引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安全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并报告。

  4、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2

  一、要加强教育。

  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山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山林火灾的案例,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山林防火意识,教育全体师生在封山育林和重点林区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荒用(玩)火;严禁带火种进入。

  学生自行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禁止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

  二、要倡导文明祭祀。

  充分利用网络的作用,向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学生告知并提醒家长在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如当地发生山林火灾,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扑火工作。遇有学生自发扑救山林火灾情况时,要及时加以劝阻,严防学生伤亡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安全防范。

  做好山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各种用电、用火、交通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学校各种专业教室、用电线路及重点场所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五、要加强值班值守。

  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3

  一、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

  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继续贯彻落实好学生晨检工作。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切实做到对患有传染性疾病师生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同时进一步开展校园卫生环境净化活动,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各个教室、阅览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对麻疹、手足口病、水痘等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麻疹、手足口病、水痘、结核病、流感等流行性传的`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有效落实,增强学生体质;同时,充分利用5乖乖网、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积极争取家长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三、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配餐公司的配餐卫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配餐公司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索证和消毒、食品留验及登记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严防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集体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健全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的染病应急处理预案,设专兼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认真做好饮水器消毒;学校要定期更换消毒滤芯,积极争取当地卫生部门定期到校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的质量。

  五、加强“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

  清明节即将到来,随着上坟祭祀、旅游踏青、春耕等各种野外用火行为的不断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我们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3月30日大课间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清明节”安全教育讲座。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4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5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xx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联系电话:xx)。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6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7

各部门、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ww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联系电话:xx)。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8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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