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2 08:16:48 文化 我要投稿

文化馆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化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化馆管理制度

文化馆管理制度1

  (一)管理服务要求高。xx区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集机关办公和对外开放于一体,每年还经常举办形式多样的重要活动(含重要接待活动、画展、文物展览等),其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尤其是文物展览,文物价值无法估算,鉴于其物业管理服务难度比常规性物业管理大,经营管理风险也大,要求文物管理服务达到相关的专业水平并符合文化馆的服务需求。

  (二)xx区文化馆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对中标人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三)中标人对xx区文化馆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有审核权。

  (四)一些车场、监控、出入口的保安等重要岗位的设置,须经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六)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七)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八)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文化馆管理制度2

  (一)项目概况

  美术馆是集美术展览、美术品收藏和美术培训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拥有八个标准展厅,一个中央圆形大厅和一个户外雕塑广场,以及7层多功能办公大楼,因此物业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艰巨。

  (二)管理设想

  根据文化场馆物业管理的自身运作规律,针对美术馆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初步综合分析,认为在对该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应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1、高标准、高水平管理的措施

  (1)建立和实施完善的物业管理质量体系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过程证明了要达到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必须建立一套高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近几年来,在国内物管行业逐渐推广实施的iso9001-20xx质量体系标准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这一点我们公司在导入并通过iso9001-20xx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后,就深深地体会到其好处。在美术馆的物业管理工作中,从一开始就要坚持做到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管理、规范服务。

  (2)培育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人才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资源,它决定了企业的兴衰。在人才的管理上,我们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引进关,引进的人才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较好的综合素质。二是培训关,我们公司每年都要针对不同的人员分别制订出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大家有现代的物业管理意识,为业主服务的意识,都要做到一专多能,每年的培训考核成绩都要作为职务晋升和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员工队伍。

  2、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做法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对于美术馆这样一个精英荟萃的项目而言,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是没有止境的。我们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不断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深度和广度上,除了依靠科技手段外,还应尽可能和社会各专业服务机构联合,满足业主的多方面需求。

  3、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洁净环境的设想

  (1)硬件建设

  可靠的安全保障系统、管理完善的环境设施、简洁醒目的形象设计系统、安全方便的交通网络以及丰富的文化色彩等,一系列具有一定超前性能的先进设施、设备为美术馆环境和文明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严格车辆交通管理。我们准备设置完善的各类交通标识,加强车辆的监控和引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三防结合,确保安全。三防结合即是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人防上我们实施快速反应系统,物防上采用围墙、防盗装置,技防采用高科技的智能化系统等手段提高防范能力。

  (2)软件建设

  创建高档次的文化场馆,软件建设比硬件构成更为重要、更为艰巨。特别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时间短,管理公司和广大业主均需要进一步加深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自身修养,这个过程需要日积月累的努力,物业管理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发展,持之以恒地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

  (三)管理目标

  1、业主单位满意率达90%以上;

  2、有效投诉率低于2次;

  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4、责任展品受损率,资产流失率为0;

  5、房屋及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8%以上;

  6、场馆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7、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四)管理措施

  1、导入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

  我司已建立了iso90002质量保证体系,并顺利通过第三方认证,通过多年的实际运作和持续改进,质量保证体系已日趋完善和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保证体系已成为我们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石。随着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xx年12月颁布了20xx版质量管理标准,我们审时度势,积极跟进,及时对原有的质量体系进行了改版,并成功获得is09002∶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在美术馆物业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is09002,以期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不偏离既定的轨道。

  2、实施质量、成本双否决运行机制

  我司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特性,全面推行质量、成本双否决机制。公司每年通过与管理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作为考核管理处工作业绩的两项最重要的指标,且两者是或与否的关系。我们将把这一套运行机制用于该场馆的管理实践中,力求在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之间找到更准确的结合点,以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产品。

  3、建立加油站式的员工培训机制

  由于提供服务产品的主体之间的个性差异,对于服务产品的提供,不能简单地只制造一种准则,而是应该依据服务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也即服务的层次、内容和方向做出相应变化,其中一项关键问题就在于对员工持续不断的培训。在实践中,我们推出了加油站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调岗培训,各层级员工均有明确的培训达标标准,使每一层级员工保持服务知识、技能与服务需求达到动态平衡。同时,我们亦强化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培训是公司对职员的最大福利的观念,并把这种意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贯彻始终。

  4、倡导开放式的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与客户之间关系若协调不好,必将演化为阻碍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的一种阻力。为此,我们倡导和强调开放式的管理服务,即:我们通过要求其按时公布财务帐目、定期提交管理报告、组织管理处开放日活动、公布管理处主管人员的联系电话等措施,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5、管理体系的全面整合和提升

  社会的环境时时在变,需求亦时时在变,始终沿用旧有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是无法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的要求的。在美术馆的日常工作中,将致力于用新型的以客户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的运作取代传统的以企业为中心、以职能为导向运作,实现物业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6、致力于共用设施、设备的循环改进

  楼宇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的良好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日常办公和安全保障等问题。根据我们对楼宇多年的管理经验,我

文化馆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依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京发20xx2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文化专项资金划转区县后的支出责任,规范市与区县两级关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将政策明确、标准清晰,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及区县管理更有效率的文化资金划转区县。增强区县统筹发展能力,逐步实现划转事项事权、责任、财力相统一,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协调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划转文化事项,促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事权与财力相匹配。文化资金下划区县后,相应的事权、支出责任同时划转。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县积极性,增强区县统筹发展能力,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协调发展。

  (二)规范公平,提高效益。资金分配采用科学规范的方式和合理的测算依据。确保我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划转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区县要针对文化资金的类型和性质,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管理程序,切实加强划转事项管理,认真落实支出责任。

  (四)依法保障。区县财政部门将划转的文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列支“文化”科目,全额列入本级预算,体现预算完整性,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第四章 发展规划及工作重点

  第四条 行业发展规划。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发展布局,增强公共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第五条 重点工作。

  (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和核心,以首图为依托,完善首图(中心)-区县图书馆-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服务点)-行政村文化室(基层文化点)四级服务体系,到xx年实现每个区县都有一个分中心,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基层服务点。

  (二)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按每个行政村2场演出计算,其中一场必须为一类院团演出。

  (三)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监督员管理工作,以及文化市场监管专项治理、集中行动;保证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定点监管和重要、重大案案件查办;加强“扫黄打非”宣传;做好文化市场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工作。管理由区县负责,市文化局负责制定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和目标,年终对有关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年底对其业务完成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全面考核,以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文化支出。

  第五章 测算方法

  第六条 基本补助。 根据各区县xx年底的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文化馆、街道(乡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街道(乡镇)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数量,考虑区县不同功能定位,套用不同的定额核定。

  (一)文化馆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文化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专业设备购置等。按照生态涵养区每个文化馆30万元、其他区县每个文化馆25万元核定。

  (二)基层文化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含群众业余团队)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含演出)所需经费。按每个街道(乡镇)5―10万元。

  (三)基层图书购置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购置图书、开展特色读书活动及业务培训所需经费。按每个区县图书馆50―150万元核定。

  (四)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对文化站、社区、街道、乡镇的文化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所需经费。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区的地域特色及群众文化的普及程度,安排各项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按照每个文化馆10万元核定。

  第七条 专项补助。将原来的一次性大型设备等购置项目(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流动舞台演出车、流动图书捐赠车等),转为对各区县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性支出,将由区县组织的现行各类文化专项活动下划区县,根据其业务活动需要测算项目支出标准。数字电影放映补贴、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数字影厅建设资金和“周末场演出计划”补贴另行下达。

  (一)文化市场监管及安全检查工作经费: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日常检查工作和安全宣传及开展文化市场监督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每个区县50万元核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等。按照每个区县20万元核定。

  (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维费:基层点维护费:街道乡镇每年10000元,村基层服务点每年1000元(不含歌华维护费用)。支中心维护费:按照文化部配置标准每个支中心120万元/年,维护费按照标准的20%核算。

  (四)大型特色品牌文化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具有本区县特色和示范性,能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公益性品牌文化活动所需的费用。按照每个区县200万元核定。

  (五)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经费:区县均以每村演出2场,每场补贴5500元―6000元。

  (六)文化设施设备更新、运维费:用于流动舞台演出车、流动图书车、街道乡镇基础舞台设备、城市文化广场及露天剧场灯光音响等设备的`运维费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维护费,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室)及影剧院的设备更新购置等。按照每个区县100万元核定。

  (七)露天剧场演出补助:用于演出团队的演出补助、舞台的搭建、演出活动的宣传等。按照25万元/个剧场(每年5―9月周六、日及重大节日共50天,每天演出一场,每场补助0.5万元)核定。

  (八)文化广场大屏运维补助:用于大屏幕的运转、维修、网络租赁。按照各区县广场大屏数量和屏幕型号,分别测算电费、人工看护费和设备维护费,根据大屏幕的面积,按运行维护成本,测算每个成本26-80万元,分为7档。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保障市级直接管理的文化事业发展支出。完善体制后,负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划转工作。凡区县事权范围内的事项,除中央明确要求省(市)级政府配套的,市级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助。负责对划转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区县财政部门依法安排资金,加强指导、监督、协调完善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xx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作为文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中央和市级重大文化工程,以及跨区县文化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制定和完善划转事项的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区县间均衡发展。负责政策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工作任务目标、检查考核指标等,年度执行中及年底进行项目进度检查,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区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本级文化事业费支出,安排资金、落实划转项目支出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文化发展战略及xx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划转事项的性质、类型、特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落实各项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划转事项按时保质完成,组织绩效考评,落实体制完善中调整事项的各项改革与调标政策,促进文化事业有序发展。

  区县文化、广播影视、文化执法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负责提供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落实市级各项政策。负责划转事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和决算编制,并保证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第七章 支持方向、测算依据和标准

  第九条 市对区县文化划转事项资金用于区县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维护、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更新、开展文化活动及培训、文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专项补助部分必须要专款专用,落实到每一个具体补助项目。基本补助可以根据本区县文化项目的实际需求,在批复的基本补助预算额度范围内统筹使用,使用前区县文委或项目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向区县财政申报具体项目,待区县财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市对区县文化事业费转移支付资金选取的因素来源于xx市文化统计年报。

  第十一条 系数标准根据近几年实际支出水平测算,重点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对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适当倾斜。

  第八章 划转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 区县财政部门应将划转事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市财政部门确定的列支科目,全额列入本级预算,接受人大依法监督。

  第十三条 区县部门严格按照划转事项的用途和方向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划转文化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收支缺口、历史欠账。

  第十四条 区县财政部门应足额安排区县原有文化事业发展的经费。市级划转资金不得替代区县原有投入,不得降低文化事业发展支出标准,确保文化事业发展支出在原有规模上保持一定增长。

  第十五条 划转的文化专项资金计入各区县文化投入依法增长基数,由各区县确保文化事业经费实现依法增长。

  第十六条 各区县应结合各区县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细化、严格划转资金管理,制定完善体制划转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程序。

  第十七条 建立划转文化专项资金季报和年报制度。区县财政部门按季报送划转文化资金落实情况。区县各部门在年度终了后将下划文化专项资金年度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报送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和市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区县各部门应主动接受审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及工作任务目标,建立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意见,提出转移支付调整方案报市政府。

文化馆管理制度4

  (一)安全保卫

  1.范围为xx区文化馆内安全保卫、消防、监控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广场、停车场、建筑物等。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xx区文化馆的安全、有序。

  3.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

  4.对一般外来的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6.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整个xx区文化馆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7.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

  8.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9.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3.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4.xx区文化馆内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

  5.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三)清洁卫生

  1.范围包括整个xx区文化馆内所有歌舞厅、舞蹈室、展厅、休息室、公共部分、停车场、电梯、通道、公共地方、卫生间、建筑物外墙、门窗、xx区文化馆内广场、道路、红线内公共区域。

  2.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xx区文化馆内广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5.中标人需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办公体育馆内大堂、走道、公共场所地面定期打磨保养。

  8.建筑物自来水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每年4次),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9.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垃圾箱。

  10.中标人在清洁卫生中消耗的物料工具等费用自负。

  11.定期清洗外墙(每年2次)。

  12.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四)绿化管理

  范围包括xx区文化馆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地保养维护。

  1、草坪和地被管理

  ①草坪平整表绿,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水、肥充足,无病虫害。

  ②据草地品种、生长情况、气候状况等因素,一般生长季节每月除杂草2次,非生长季节每两个月除杂草1次,要求连根系清除。

  2、绿篱和灌木养护管理

  ①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

  ②除杂草,发现寄生藤必须马上清除,并入袋销毁,养护面松土,无板结,绿篱每年修剪整型12次以上。

  ③施肥:每年松土施复合肥4次,结合雨天进行,以撒施为主。

  (五)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1.中标人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配电房需24小时有人员值班。

  2.电梯、中央空调(含水处理)、消防三项设施、设备,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已聘请专业公司承包维修、养护工作,中标人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协调及监理工作,明确责任。

  3.中标人对专业公司承包、保养的电梯、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对消防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人人有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事故。要做好巡视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5.中标人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处理。

  6.中标人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正常的维修、保养、更新或使用中的消耗,不属中标人人为事故破坏,单价材料费用在商定限额人民币叁佰元($300)内的由中标人负责,超出范围的单项工程费用及元器件费用报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审批后,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支付零部件、物料及工程费用。

  7.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六)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

  1.建筑物本体、道路、场地(结构、防水、外立面除外);

  2.室外排污、排雨水管道维护,地下管网;

  3.市政设施、沙井、雨水井、污水井;

  4.物业装修管理。

  (七)档案资料管理

  1.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八)物业管理质量指标要求

  1.中标人必须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中标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治安案件发生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场所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火灾、违章发生率;违章处理率;用户投诉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2.中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九)物业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1.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2万元($2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未能成功取得由区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

  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

  3.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十)中标人责任

  1.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群众、采购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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