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10 17:53:34 税务 我要投稿

【推荐】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

  根据xx税直查(20xxxx)xx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x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xx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xxxx至xx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xx年—xx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xxxx年—xx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xx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xx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xx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xx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xx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税直函【xx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2

  接到国税局20xx年4月份以前的预警系统预警以后(1、红发票异常2、进销项变动率异常3、固定资产周转率4、存货异常),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

  一、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6936xx.12元:

  1、销售给云南云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156858.98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xx年5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销售给黑龙江鸡西市东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xxXX元,不含税95726.50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销售给茅台镇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441025.64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收入处理。

  二、XX年1月至xx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xx551.80元,其中不锈钢屑9621.96元,废尼龙,废塑料屑285.73元,铸铁等废屑1644.xx元,实际在收入列9252.66元,尚有2299.14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xx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3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x月xx日—xx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4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年度至20××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税务登记证号: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年-20××年为13%,20××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年1月18日上交。

  2、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至20××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5

  根据xx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企业高度重视x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企业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企业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企业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企业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企业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企业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企业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企业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元。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企业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企业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企业20,000、00元,软件企业现己合并,并且该企业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6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X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X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x张,金额x,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7

  我公司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x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x元,应纳房产税8、4万x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x元贴花,共计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xx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xx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8

  接到国税局20xx年4月份以前的预警系统预警以后(1、红字发票异常2、进销项变动率异常3、固定资产周转率4、存货异常),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

  一、 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6936xx.12元:

  1、 销售给云南云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156858.98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xx年5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 销售给黑龙江鸡西市东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xx20xx元,不含税95726.50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 销售给茅台镇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441025.64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收入处理。

  二、07年1月至xx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xx551.80元,其中不锈钢屑9621.96元,废尼龙,废塑料屑 285.73元,铸铁等废屑元,实际在收入列9252.66元,尚有2299.14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xx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9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发[20xx]109 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并以本公司于20xx年x 月x日制定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为指导,本公司于x 月x 日至x 月x 日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设定了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二、自查的内容与方法

  本次专项活动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整个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科目设置、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设计、外来发票的规范、自制凭证的规范、会计摘要的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业务的规范、各项资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核对、账龄分析、凭证的装订、账表的处理等。自查的方法包括实地检查和穿行测试相结合等方法。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和《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常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逐项列示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总经理兼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工作,因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时间精力有限,且受财务会计专业技能限制,公司拟变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变更后总经理不再兼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原会计机构负责人变更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财务部财务经理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因财务部财务经理目前还在试用阶段,待试用期结束后由财务部与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综合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后,由财务部提交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复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在整改期结束之前 (20xx 年10 月31 日)变更完成。

  1.2 会计人员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部共计设置六名财务人员,设财务总监一名,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三名,出纳一名,所有财务人员均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备相应的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公司于20xx 年10 月制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未发现有不规范事项。

  1.3 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会计人员有定期和不定期参加新会计准则、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外部和内部的'相关专题的培训和讲座;20xx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外培3 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 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外培2.5 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培训,外培3 小时,总账会计黄杨梅参加;20xx 年深圳市扶持企业优惠政策讲座,外培 3 小时,总账会计黄杨梅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专项培训,外培2.5 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参加;20xx年4 月公司全体财务人员黎燕红、梁秀妮、黄杨梅、朱丹平、徐卓峙、刘飞华参加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培训,内培4 小时;公司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财务部会计人员遵照执行,公司对会计人员年审费用予以报销。未发现有不规范事项。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2.1 会计凭证编制及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会计凭证单独按月装订,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采购订单,入库单,银行付款单,所附原始单据齐全。销售业务记账

  凭证后附发票和销售汇总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和银行付款单,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基本都是与全资子公司发生,全资子公司的资金账户和账务处理均由公司管理。记账凭证有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收款和付款凭证),复核人签名。原始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按年按月顺序排列放到柜子里,由会计专人保管。总账和明细账一年打印一次,由总账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无不规范事项。

  2.2 记账基础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出纳付款或者收款后取得银行支付凭证或者收款凭证及时进行登记、销售收入是在每个月系统统计并确认后进行集中入账、采购应付款是在验收入库手续和单据齐全后入账,会计凭证摘要能清楚反映经济业务,除部分重分类调整分录外,会计师要求的审计调整均全部入账。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2.3 合并报表的编制及相关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由公司总账会计专人负责并用手工编制合并报表和附注,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按月编制合并报表,并在每个月结束后8 个工作

  日内完成。不存在由年审会计师代为编制合并报表和附注的情况。对合并范围主体之间的往来由总账会计每个月定期对账,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对账结果签字确认。因公司存货较小,主要是低值易耗品,且库存量和价值量均较小,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每半年定期对账一次,并形成有对账相关人员签名的对账记录。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3.1 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发现公司已经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财务部是货币资金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付款均经过由经办人申请、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出纳付款的程序进行。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财务总监是资金管理负责人,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筹划预算、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审核支付手续和方式等。资金管理负责人及出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构成亲属关系;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分离,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分离,出纳没有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发现不规范的事项。

  3.2 付款审批控制情况

  自查中发现资金支付尚未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执行中所有的资金支付均需要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才能支付;付款申请单注明了款项用途,并附合同、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说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借款,除履行一般付款申请程序外,还签订借款协议,公司暂未向其他非子公司借款。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3 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自查中不存在公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同时公司指定总账会计专人每月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总监复核签名并留底。单位付款基本使用银行支付,出纳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及附件办理付款手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均有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为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资金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进行整改,改由其他财务人员赴银行获取对账单。

  3.4

  现金和票据的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已经建立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制度规定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5 万元。日常使用的票据种类为支票,并设置票据登记薄,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进行记录,作废票据没有销毁,不存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空白票据。不存在现金坐支现象,出纳每日对现金进

  行盘点,总账会计不定期抽盘和每月末盘点,并出具盘点表。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5 财务印鉴保管情况

  自查中发现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财务总监保管,发票专用章由税务会计保管。自查中发现使用财务印鉴未形成登记记录。公司拟增加使用印鉴登记薄台账加强印鉴管理。

  4、企业会计政策相关情况

  4.1 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情况

  自查中发现,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下,公司建立了如下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点卡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采购库存管理流程、研发支出核算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现金盘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最后一次修订时间在20xx 年6 月。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2 企业会计政策相关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xx)进行了修订,并经

  20xx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由母公司统一制定,并要求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均采用与母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3 企业会计估计相关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已经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做出了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要履行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进行检查,但未做出具体的流程和审批程序,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进行检查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对预计负债进行检查,但未做出具体的确认流程和审批程序。

  为加强和完善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公司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审批等相关的流程和审批程序作为整改事项,在整改期限结束之前(20xx 年10 月31 日)制定出相关制度。

  4.4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审计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事项。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5 资产减值测试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产减值做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根据应收款客户合作现状、造成欠款原因、催款情况以及欠款时间进行测试,测试的频率为每个年度,因公司存货较少,主要是低值易耗品,且库存量和价值量均较小、购买时间短,基本未做存货减值测试。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5、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情况

  5.1 财务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5.2 财务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自查中发现当月会计凭证生成后,实行交叉审核,即制单人不能审核由自己所录入的会计凭证,需由不同的人员进行审核、记账。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5.3 财务信息系统访问权限的控制

  自查中发现财务人员根据职位类别及其他部门使用人,填写《财务信息系统权限申请单》,

  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it 系统申请对应的系统权限,除公司财务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非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许可不得使用财务软件。关联公司人员不得操作使用本公司的财务软件并进入查询本公司财务系统信息。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6.1 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自查中发现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原因是子公司为新设公司,公司的预算由运营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由总经理、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财务部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但此小组不是正式机构,在制定预算或者修订预算时进行小组审核,公司运营中心负责参与预算的编制,具体编制程序为由运营中心产品部制定各产品经营预算,经与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交财务部汇总编制总体预算,审批程序为产品部经理提交、运营中心总监审核、研发中心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在预算执行中涉及到调整预算的,需要同样的审批,审批流程与预算编制的审批流程一致。财务部负责对下属子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

  自查中发现公司目前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其中一家深圳网页游戏子公司有少量业务,其余两家为苏州子公司,还未正式运营,全部子公司的账务及资金账户均由母公司财务部兼职管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经母公司审批,从管理制度上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支出,均需要母公司审批,子公司向外提供借款、向外担保、向银行或其他单位融资均需要母公司审批。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3 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子公司目前没有全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全部由母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兼任,由母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会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配置,并实行有效监管,此事项作为公司的长效整改项目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0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1

  根据xx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景。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景,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经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景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向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2

XXX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zhí shuì、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zhí shuì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3

  根据x地税直查(20××)20××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年x月××日—××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至2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至20××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年—20××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年—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4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并按照办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办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审核审批者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发布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发布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企业税务的自查报告15

  根据xx地税直查(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年—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xx年—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地税直函【xx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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