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

时间:2022-12-22 08:54:45 舞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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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1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xx)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xx〕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xx〕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xx〕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xx〕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2

  一、恢复线下培训时间

  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经防疫检验合格后,于5月6日起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落实防疫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严格对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课审核查验,牢牢守住学校和师生安全防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落细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失管漏管。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加强与属地教育部门、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全面排查教职工和学员信息。建立教职工和学员“一人一表”健康档案。所有教职员工和学员均需申领“健康码”“甬行码”或甬行证,并填写健康申报表。全面排查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等重点地区、境外来甬和有流行传染病史的教职工,以及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关联的教职工信息。

  (四)按规程科学处置。各培训机构应对照“宁波学校新冠肺炎排查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制定应急处置流程。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划分的疫情管控风险地区等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教职工和学员实施健康码分类管理。“红码”和“黄码”教职工和学员一律不得返岗复课,“绿码”“甬行码”或甬行证的教职工和学员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返岗和复课。复课后,对返岗的`教职工和复课的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按应急处置流程科学处置,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

  (五)配备疫情防控必需物资。复课前,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

  (六)开展全方位的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复课前,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检查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或学员,避免交叉感染。组织教学场所和办公场所卫生大扫除,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教学场所和办公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并定期以稀释的漂白水等消毒剂进行消毒。教学用具用品、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使用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厕所清洁,定时清洗消毒,洗手间内必须设置洗手液、肥皂和用完即弃手纸并张贴正确洗手方式。消毒工作要做好记录备查。

  (七)严格出入门禁管理。培训机构根据属地要求,申领“宁波全域一码通单位专属二维码”。复课后,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出入登记管理,教职工和学员一律凭“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校。严格落实学员错时报到、错时上课、错时放学制度。

  (八)切实做好教职工和学员安全防护制度。复课后,教师和学员课堂上要佩戴口罩。教室内学员的座位安排要有一定距离,严控同一班级上课学员人数控制。停止不必要的教职工集体活动。要保持教室、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学习、生活、工作场所通风,保持内部环境卫生清洁。教职工和学员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办公室。引导教职工上下班、学员上放学时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严格落实复课期间学员、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学员、教职工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凋。

  (九)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培训机构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的业务培训,并针对预案开展现场模拟疫情的应急演练,做好突发疫情送医处置工作,以提高应急管控水平和能力。加强专题培训,确保所教职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面对突发事件时快速精确识别、及时规范处理。

  (十)加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以及告家长书等形式传播防疫知识,提高学员、学员家长和教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正确对待疫情和子女教育,高度关注教职工和学员的身心健康,加强疫情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焦虑情绪,精确实施心理干预。

  (十一)做好应急服务保障。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因隔离等原因误课的学员,培训机构要做好调课、补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的妥善安排和沟通。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3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xx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xx】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xx】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xx】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五、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xx】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xx】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4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江苏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本机构,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春学期开门营业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学安排

  (一)开学前期准备

  1、做好人员(学生、家长、老师、员工)排查尤其窗口期防控工作,努力将疫情阻隔在机构之外,为正式开门营业稳定的托管代餐辅导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2、采购、备齐开学必需物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持式红外体温监测仪、消毒液等。

  3、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大检查,防止因放假未用产生安全事故。

  4、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喷雾消毒。

  5、制定食堂运转详细方案,严查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控食品进货渠道,严管食品进入校区流程。

  6、制订老师、职工先期返校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营业接送流程

  1、通知学生自行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暂时不要返校,继续居家观察休息。

  2、学生将分年级、分时段、进入校区,进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2℃,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进校后自行安排好宿舍床位,打扫卫生,整理环境,做好相关准备。

  (三)开学后续保障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师生懂得感恩、心存敬畏、珍惜美好、热爱祖国。

  3、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师生正常佩带口罩,切实加强每天师生午检、晚检工作。

  4、师生错时、分散、用餐、放学。三个年级段分开就餐、分时段就餐,就餐、放学途中不要讲话,减少交叉感染。

  5、强化网上教研,保证教研质量,减少老师之间的`直接接触。

  6、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每天喷雾消毒。

  二、重点工作

  (一)压实防控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位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明确职责,做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二)全面摸排情况。加强与市场监督局、教育局、居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三)控制聚集活动。在疫情解除前,不进行大课间休息。

  (四)加强综合管控。严格校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入校,所有进入校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照公共场所现场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进行预防性消毒。正式开学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区集中消毒、排查传染风险、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和舆情应对等工作,保障顺利开学。

  (五)健全日报制度。成立巡防小组,建立师生员工请假缺课登记和溯源追查制度。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每日身体状况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置。继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向市场监督局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强化教育宣传。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日常行为引导管控,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老师等相关人员防疫卫生管理专项培训,完善相应设施条件,提高校区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七)家校防疫一体。健全完善家校疫情防控沟通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家庭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家长配合机构做好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排查,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学生身体异常信息,组织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线上学习辅导。

  (八)规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负责人24小时联络畅通、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5

  市教育局发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遵循“一停、二定、三化”的工作原则。

  1“一停”是指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2“二定”是指定时和定人。定时是指根据培训机构复课前、复课当日、复课后三个时间段,各培训机构梳理工作准备内容,制定预案,确定各时段、各岗位职责的工作内容。定人是指因时因岗,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落实每项工作的“管理员”。

  3“三化”是指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网格化是指组建教学班级、培训机构、属地教育局的纵向网格。清单化是指做好一事一清单。责任化是指做到事事都有“管理员”,落实主要负责人、培训机构负责人、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根据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同步。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经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通知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相关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需申领省健康码,作为其进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凭证。凡获取省健康码绿码的,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返岗工作。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以备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员工、家长的疫情防控意识。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各培训机构自愿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抽查。

  复工复课后,各培训机构要暂停使用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做好日常性消毒,以清洁为主,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教学区域、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落实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

  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有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上学,停止培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隔离观察室,配备紫外线灯等设施设备,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6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我校师生健康,特制订本开学疫情防控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前应向各学区提出复课申请,经学区审核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聚。申请时要提供申请表)、防控方案)、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废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2、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

  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健康码”精准掌握健康情况,机构要按照“返前有方案、途中有秩序、返后有制度”的要求,对现仍在市域外的员工,提前告知下列三类员工必须推迟返岗:

  一是湖北及境外等重点疫区员工;

  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员工;

  三是身体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员工。如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按规定逐级向县疾控中心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要按照《校园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防疫物资,按照员工每人每天消耗1个口罩的标准,配足至少1周用量口罩。按师生员工数、培训次数,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

  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圈、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2、严格学员身体健康审查。

  所有学员必需进行健康状况排摸和体温检测,学员需提供健康绿码等有效证明,确保所有学员身体健康

  3、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

  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且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高,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室。

  4、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

  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员工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每人每天1个),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

  错开时间上下课,错开时段休息,以下为本校区排课时间表:略

  5、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扶手、楼梯、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

  6、强化宣传教育和沟通工作。机构要通过多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四、加强监,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各机构根据需要确定1名防疫联络员,按要求报备员工摸排情況和疫情情况,机构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舞蹈机构复课防控方案(通用7篇)7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区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

  一是宣传教育。

  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机构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机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完善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应急预案启动

  机构(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营业: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营业: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机构可营业。营业后机构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勤登记追问制度和午晚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机构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机构。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

  3、机构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机构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机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如果疫情加重时,机构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托管代餐。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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