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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1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 第 4 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2
一、工作目标
根据XXX委、政府决策部署,建立统一调拨、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抓好重要医疗物资和蔬菜、水果、肉类等生活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调度、运输等关键环节,满足突发疫情应对处置需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有序运行,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信息通畅、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强化协同联动,共同推动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充分保障原则。高度重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经济社会运行造成的巨大冲击,加强重要医疗物资实物储备与产能动员之间的`衔接配套,关键时刻拿得出配得齐、调得快。做好生活物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监测,提前进行预判准备,确保供应稳定。
坚持平战结合原则。统筹现有防控物资保障资源,做好储备物资的保管及轮换,强化日常应急演练,既要满足“战”时快速反应和物资保障需要,又要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依法处置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购落实保障物资,确保各类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依法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工作机构
根据X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策部署,成立由XXX政府副旗长罗伟任组长,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医保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红十字会、各苏木镇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购置及发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管;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应急管理局负责发挥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调配应急物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交通局负责交通保障工作,确保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运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应急备用车辆,保障医疗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卫健委负责提出购置和发放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清单;负责保障疫情处置人员、有关标本运送安全。医保局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医疗保障和医行救助工作;加强对转院病人备案管理。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提供临时救助。红十字会负责广泛动员和接收社会捐赠。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1)加强日常管理。要建立储备物资品种、能力、数量以及应急动员能力清单管理制度,每月调度物资储备情况,及时掌握物资存储总量、存储地点以及运输能力。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2)建立储备物资动用机制。XXX本级单位使用防控物资,根据需要自行采购,三级及以上疫情防控响应期间,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呼伦贝尔市储备医疗物资以及各级公共医疗卫生及其他相关机构储备医疗物资,开展保障工作。
(3)物资调拨程序
①由X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批准;
③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下达调用任务,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调用通知单;
④承储企业接到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用通知单后,确保调运物资能及时调找到位。承储企业对调出的医疗储备物资质量负责
⑤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可先行调拨物资,再履行相关程序。
⑥调拨运输费用遵循“谁调入使用,谁负责调入和承担费用”原则。
(二)强化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1、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控
(1)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体系。XXX外事口岸办负责开展米面油、肉蛋奶、蔬菜和方便食品(方便面、火腿肠、速冻食品、瓶装水)等8类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监测,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准备。
(2)建立应急商品监测体系,XXX外事口岸办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商品数据库系统,定期掌握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生产、库存情况。必要时,启动应急商品数据库日报告制度适时掌握应急商品生产和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
(3)定期开展市场调查,XXX外市口岸办负责组织指导当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市场运行分析,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
2、加强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
XXX外事口岸办负责建立XXX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及时掌握重要商品产销情况、商品调动渠道、供货商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其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和调运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供应,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衣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产销对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开展异地商品调运,保障货源。积极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的作用,做好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协调指导各连锁超市、商场增加补货频次,防止脱销断档,满足广大居民购物需求。
3、做好生活必需品紧急供应
XXX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局部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困难时,X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向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确保保障物资供应。
(1)动用生活必需品储备。XXX外事口岸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做好肉类、蔬菜、粮油、食盐、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当监测指标达到规定的投放触发条件时,依据相关程序组织投放储备物资,并按规定进行补充。储备动用及补充情况应及时通报X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当XXX生活必需品储备不足时,由各储备单位申请呼伦贝尔市调拨物资支援,满足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2)加强生活必需品企业供应链采购,XXX外事口岸办负责协调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周边大型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通过市场化手段,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由XXX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根据职责分工,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3)实施生活必需品闭环运输。X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负责指导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在周边低风险地区建立生活物资转运站,落实司乘人员隔离防疫以及不见面运输机制和消杀防疫措施,实施闭环管理。
(三)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XXX市场监管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物品、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拾物价国积居奇、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XXX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打击防疫物资及非医用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以及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整治,加大对农村牧区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交易行为
XXX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发布广告和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违规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以及集贸市场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规行为。加强对网络经营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监管,对电商平台销售野生动物等信息一律做下架、屏蔽、删除处理。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强化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4、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工作
畅通12315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对全旗监管力度,确保防护用品、食品药品等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及时依法处置,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抓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沟通合作,健全物资保障体系。要推动建立权威统一、权责一致、科学完备、运转高效、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要的物资保障体系,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后勤保障组要认真细化工作分工,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储备物资品种、能力、数量以及应急动员能力清单管理制度,细化物资生产、储备、调用、轮换等具体工作方案(操作办法),报物资保障组备案后施行。各部门要加强储备物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三)落实分级保障,提升物资供给能力。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已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养、特别转移支付等资金,在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医疗资源以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基础上,以满足局部地区突发疫情一个月的物资供应为基础,建立医疗物资储备、要进一步压实“菜篮子”旗市区长负责制,做好生活物资稳产保供,有效保障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物资需求。
(四)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恪尽职守。疫情发生期间,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联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五)加强宣传引导,抵制造语传谣。后勤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著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对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予以处置,维护居民生活和谐、稳定。
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3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4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城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外出感染病毒风险,从即日起在樊城主城区实施基本生活物资配送管理,现方案如下:
一、配送期间
从X月X日起至疫情管制结束(以省、市、区正式通知为准)
二、配送范围
XX办事处所辖各类小区。
三、配送方式及流程
采取“200+6+11”的配送模式,即200家自营小超市+6家规模电商平台+11家大型超市,相互配合、互为补充。
(一)各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有配送能力的小型超市、门店就近配送。
配送流程为:
1、小区建业主群,在物业公司或热心居民中推选1名小区采购联络人;
2、小区采购联络人与配送小超市专人进行对接,由超市制定不同价格的套餐发业主群供业主选择,小区采购联络人把超市联络人拉入小区业主群;
3、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房号+电话+订购清单),整理汇总后,单独私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联络人按照每户订单进行配货(每户一包,每包标注小区+户号+电话);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未及时付款的业主,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联系业主付款,在规定时间不付款的订单将不予配送。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按约定的时间将订购的物品配送至小区,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二)电商平台远程下单配送至小区地点,由小区信息员通知居民错时领取。
配送流程为:
小区与电商平台联系——平台将B端链接下放给小区——小区居民上网登陆注册并下单——平台把所有订单导出,把订单地址同一个小区合并——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分拣打包、装车——电商车辆送到小区门口——小区信息员按楼栋依次通知居民分拨下楼领取(所有人员相距2米以上)。
(三)辖区大型超市(武商各门店、好邻居各门店、家乐福、沃尔玛、中百仓储),按属地由所在办事处负责对接,以社区为单位建群下单,超市负责分拣、包装,办事处或社区派车取,再分发至各小区。
配送流程为:
1、由社区联络人和超市联络人共同建群,需要采购的居民进群并一名信息员;
2、超市联络人在群里发布不同价格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米、面、油、菜、蛋)套餐供居民选择;
3、小区信息员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小区+门栋+户号+电话+订单),整理汇总后以小区为单位一一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组织员工按照各小区订单进行配货(按小区装箱,每个分装箱内每户一包,每包标注门栋+户号+电话+订单);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联络人通知社区联络人上门取货,并运送至各小区门口,由小区信息员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四、配送要求
(一)每户居民每3天向所在小区信息员或社区联络人报送1次采购申请。
社区每3天通过电话,对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保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供应。
(二)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在区防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协调、配送企业;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社区具体负责组织配送工作。
(三)各办事处成立“新冠防控期间群众生活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控期间全辖区群众所需必备生活物资配送进行统领导、统筹协调,每个社区组建一个生活物资配送保障组,由一名办事处班子成员负责包保,一名社区“两委”班子牵头,作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配送工作;每个小区建立一个配送点,确定一名信息员(由小区志愿者或区直部门包点干部担任)。
(四)配送企业要加强对配送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禁有发热、咳嗽及其他身体不适人员从事配送工作。
疫情生产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5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物资调拨运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处置有效”的基本原则,发生“突发应急事件”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执行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区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物资应急调拨运送行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制定本预案。
1.编制依据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规程(试行)》等。
2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1)工作原则
①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由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②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区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物资能源的应急供应。
③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完善全区各级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储备、工作经费等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④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应急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跨街道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街道处置能力,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以上突发应急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本预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①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设备、施吊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②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发电机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协调小组
区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电信公司、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道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动用区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
4.执行动用区级储备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物资,向上级政府或有关县(市、区)请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指导有关街道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6.研究落实其他有关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承接突发事件报告,协调开展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汇总应急保障行动有关信息,并向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报告;传达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
2.区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订《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区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区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肉类、食糖等区级储备工作和紧急采购、调运工作。负责能源物资的储备管理,建立相关资源的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市场供应协调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4.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物资能源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协调。负责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并参与调运计划和调运工作的编制与落实。做好区级储备粮、油的监管、投放,指导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监测分析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运计划及运输计划,组织粮食调运。
5.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提供突发应急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7.区财政局:按《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
8.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挖掘、施吊等大型施救设备的调集保障。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10.区水务局: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指导供水企业,确保全区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工作。
1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粮油、蔬菜、畜禽产品的应急生产,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组织农机设施和农机物资的应急保障。
1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13.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定《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负责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严格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流通计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
15.区供销社:负责化肥、防汛草包的区级储备及农药、农膜、化肥、草包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16.区供电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7.电信公司: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通信、通讯线路畅通和必要的通信设备保障。
18.区红十字会:依法接受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四)街道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分类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I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多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区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1-2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由有关街道提出要求,需区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个别街道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各街道启动本级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二)指挥协调
区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情况紧急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需要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原则
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统一高效的物资储备体系,明确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品种。合理规划全区物资储备网络布局,重点突出自然灾害频发的街道,统筹配置救灾资源,进一步改善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应急保障补偿机制。
(二)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是建立应急物资加工网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掌握一批信誉度高、具备应急物资加工能力的企业,作为应急物资加工备选企业。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运网络。提前确定应急物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和临时存储点,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时完成物资调运工作。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和区级协议代储企业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及时畅通。
五、预案管理
(一)培训演练
积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1次,不断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案修订
本预案涉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街道救灾物资储备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三)预案备案
本预案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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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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