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

时间:2023-01-06 15:19:09 生活常识 我要投稿

【荐】制作安装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制作安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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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安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2.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3.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4.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5.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8.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

  程现场办公区三根旗杆的制作安装委托乙方施工,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xx工程现场办公区旗杆制作安装项目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根不锈钢旗杆的制作安装,包括附件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

  旗杆的球头,滑轮、拉绳、变径连接件等。不含土建部份的基坑开挖、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及石材粘贴工程。

  五、 工期:5月7号安装完成。

  六、 工程计价及付款方式:

  1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和收据交与甲方后三日内,甲方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价款在保修期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利息付清。

  七、工程质量及质量保证: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或甲方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此期间出现的风荷载等质量事故(不包括人为因素)均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的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若因乙方原因影响该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延期费500元,累计计算。

  2、 保修期间,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九、 其它约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伤、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 本协议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后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旗杆高度为台面以上的商度,

  台面以下的做法和高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制作安装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仅为加工合同,名称最好定为《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如此则发包方改为定作方,承包方改为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层数、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项目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设计技术要求:(注:本条内容可作为合同附件列载)

  1.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2.结构设计荷载

  3.材质设计要求

  4.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5.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6.其它设计要求

  7.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8.发包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经发包方确认出承包方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门窗,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图。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内容以外的工程。(注:1、如遇非我公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二、±0.000以上钢结构图纸设计、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________方负责,运费__________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____________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万元,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____________;

  报价单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_________万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费用_________万元,由发包方支付给______________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第一款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的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并经甲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现场工程量增减确认单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xx年)117号文》规定,本合同特明确:工程造价中_________%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计__________万元。

  (注: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___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款可表述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综合固定单价x实行施工面积+费用。)

  第五条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____________工程范围的设计。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注:如由发包方负责设计,则:

  (1)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于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日内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2)将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款删除;

  (3)将本条第九款顺序号改为第二款,对各款依次编号。

  二、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_____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承担。

  三、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座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五、发包方应于本同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承包方应于收到全部有效资料后__________日内完成设计任务。

  六、承包方完成设计后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________套,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对设计有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无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逾期则视为设计图已经发包方确认。

  七、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计技术条件进行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

  八、发包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按要求设计。

  发包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人设计±0.00以下基础部分时,由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设计条件提供基础地脚反力,供发包方设计基础时采用。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十、因发包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发包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材料设备增加时,追加材料设备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造成承包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5.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工程师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师必须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工程师发生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___________名。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利。

  7.发包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发包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无效,除非经承包人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利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________为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工程师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设计完成经发包方确认后_______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_____套,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发包方提出书面会审纪要。

  2.会审纪要决定修改设计的,承包方应予修改。设计工期顺延。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天送交发包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发包方保证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栓。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承包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发包方应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天,为不连续相对确定期间,从发包方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第_________日起算。

  二、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设计期限为_______天,以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据以设计的有效资料起至施工图交发包方审查确认日止。

  2.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_______天,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________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3.施工工期为________天,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____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发包方接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日止。如工程分区段安装施工的,则施工工期分别从各区段基础交接后第__________日开始计算至各区段完工日止,各_________天。

  二、工期顺延

  1.在设计期间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的,设计期限顺延。如导致增加设计工作量或返工的,追加设计费。

  2.在施工准备期间如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3.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3.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备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3.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3.5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3.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3.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3.8非承包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3.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4.实际发生的设计工期、施工准备工期和施工工期按本条规定计算。三阶段实际工期相加未超出约定的总工期的,则为按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四、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_____:《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内容应当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发包方对其质量负责。

  4.发包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提前交付的,承包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损失。

  5.发包方将材料设备交付承包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承包方有权拒收。承包方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3.承包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4.发包方提出材料代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承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承包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发包方。

  三、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发包方不得指定承包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包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发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改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4.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5.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6.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7.如承包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8.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

  一、基础地脚螺铨工程由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交由承包方复验,复验发现不符要求的,发包方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交承包方接收并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承包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造和竣工资料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______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项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预付款(或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2.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3.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4.围护材料开始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5.钢结构工程施工完工后五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6.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7.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

  8.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9.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发包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承包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4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四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发包方自收到承包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为固定合同价款,无增减时,则无需发包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发包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发包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

  6.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涉及该部分的款项的税金由承包方在其住所地纳税,并由承包方按定作合同的规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2.本工程安装部分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承包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

  一、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分包。(注:如不同意分包,则删除本条。)

  二、承包方确定的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三、分包工程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款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结算支付。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方支付各种工程款。

  五、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对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现场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合同的执行。

  六、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分包合同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交发包方一份备案。(或:分包合同由承包方、发包方、分包方三方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_________奖时,发包方一次性奖励承包方___________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奖励承包方__________元。

  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因承包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为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发包方的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发包人对工期逾期的索赔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出。

  3.由承包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人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4.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承包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合同担保

  1.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可以提供担保。

  2.发包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向承包方提供担保:

  2.1向承包方交纳_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2.2由第三人向承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2.3发包方向银行申请以下承包方为收款人的______个月的_______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承包人,作为履约担保。

  3.承包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向发包方提供担保:

  3.1向发包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_;

  3.2由第三人向发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4.如提供第三人信用担保的,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和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本合同;

  1.2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3合同施工图纸

  1.4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1.5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本合同结构排序依次为:条、款、项、目。例: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目内容:“由第三人向发包人提供信用担保”;其“”为款,“3”为项,“3.2”为目。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发包方执__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__份,报发包方建设行政主管。

  二、本合同附件共______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4

  安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安装盖板一批事宜,根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安装地点和工期

  嵩明县军马场中稷腾飞自来水厂厂内;工期为20天。

  二、水池盖板制作要求及单价

  1.1400㎜×1400㎜的6个盖板,材质为304不锈钢,厚度必须足1.2㎜;用38㎜×25㎜的方管制作框架,材质为304不锈钢的板材铺面,厚度必须足1.2㎜;制作安装好每个单价为2200元;共6个,合计:13200元。室外花纹钢板的`盖板采用40㎜×40㎜的角钢制作框架,用花纹钢板铺面,花纹钢板必须达到5㎜的壁厚,制作规格600㎜×1200㎜8个,550㎜×2200㎜5个,500㎜×2800㎜5个,800㎜×1700㎜1个,共计19个,单价为20xx元/个,合计:38000元。

  3.室内盖板用花纹钢板制作:∠40×∠40的角钢制作框架,用花纹钢板铺面,花纹钢板壁厚必须达到5㎜,盖板之间要求用铰链连接,要求制作成28个,以便打开,其中要留3个观察口,观察口要用304不锈钢制作框架,用钢化夹胶玻璃铺面,钢化夹胶玻璃厚度为50㎜+50㎜,共28个,单价为1000元/个,合计28000元。以上第2、第3项所有花纹钢板的盖板都需要做防腐防锈处理,第一遍用氟碳防锈漆打底,第二遍氟碳面漆处理。水泵管过滤网制作材料需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共6个,单价700元/个,合计4200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剩余款项乙方制作安装后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总工程款项83400元(捌万叁仟肆佰元整)(含税票)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

  法定代表: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5

  甲方:

  乙方:

  合同内容:定制并安装铁艺大门_____平方米,单价是240元/m。按焊接工艺进行制作,焊缝必须符合规范。合同价是暂定壹万元整(包工包料)。甲方先支付_____元作为定金,等安装完成以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余下的款项给乙方。

  1.乙方铁艺门的.制作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材料、尺寸、和质量要求制作。

  2.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

  3.质量保修期--年。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_________乙方 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大庆市锐意劲点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大庆市红星美凯龙广告标示标牌制作、安装。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_( 大写: _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即人民币¥ 元 ( 大写: 元整)为预付款。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四、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安装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并送交甲方验收。

  3、若在制作安装期间,方案更改,需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工期另行决定。

  4、标识牌安装期间,甲方应驻一名监理,负责配合乙方的安装。

  5、若遇雨雪、大风等自然灾害天气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延长工期,不承担任 何赔偿。

  五、违约责任:

  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还应当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六、其他事项:

  附件:报价单一份(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 途径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

制作安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承包给乙方修建,本棚需要用彩钢瓦和夹心板,用彩钢瓦的地方单价为每平方米元,用夹心板的地方单价为每平方米元。甲方负责把基础设施搞好交给乙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和工人食宿,在乙方完工当天进行验收,并向乙方结清所有工资。如完工当天甲方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包工包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材料进行安装施工,材料标准为:彩瓦厚度0.426毫米(误差不能超过正负0.03毫米),夹心板用普通夹心板,檩条用40×60方管,壁厚1.5毫米,架子用直径为1.2寸的圆管,管壁厚1.8毫米,误差不能超过正负0.3毫米。

  工期:材料进场之日起天内完工,完工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本棚无标准施工图,按场地实际需要施工。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如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为违约金,按天计算,并负责守约方的其他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制作安装合同9

  承包人(全称):新疆天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一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发包人(全称):新疆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兴国·紫园二期花园洋房、别墅、幼儿园工程内容: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彩色塑钢窗、断桥铝合金窗、钢质进户门、拼接门、氟碳门、防火门安装工程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彩色塑钢窗、断桥铝合金窗、钢质进户门、拼接门、氟碳门、防火门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门窗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4.12(24-29#别墅);防腐木艺假窗综合单价为517元/m2(别墅);塑钢窗(矩形窗)综合单价:396元/m2,弧形窗470元/m2(幼儿园、12#、综合单价为1050元/m2(12#、13#花园洋房)。幼儿园断桥铝合金门连窗1400元/m2。

  1.4.2门采购范围(24-26#别墅、幼儿园、12#、13#花园洋房)

  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门窗样品及送审(包括型材样品的送审),门窗的翻样、供料、制作、主材及辅材的场内运输、现场搬运、‘安装框扇、校正、五金件、玻璃、配件的材料安装费、周边塞口、硅胶嵌缝、门窗四周专用发泡剂嵌缝、竣工全面清扫、原材料及成品的检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验收淋水试验费、资料编制归档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再计取任何费率。

  1.5塑钢窗要求:

  (1) 幼儿园、12#楼、13#楼使用屯河/中油/海螺彩色塑钢65型材,(外彩内白)窗衬钢使用1.5㎜,门窗玻璃选用4+9A+4+9A+4(浮法白玻)中空玻璃;玻璃原片采用国内优质品牌,窗玻璃面积小于等于1.5㎡要求汽车级5㎜白色浮法玻璃,大于1.5㎡小于1.8㎡采用6㎜安全钢化玻璃,落地面低于500玻璃采用安全玻璃,外窗的'开启面积大于窗面积的30%。

  (2) 配件使用坚朗、北鑫、国强优质配件,毛条、胶条、密封胶均须采用优质产品。

  (3) 压条采用橡塑共挤。

  (4) 保温等级达到2级以上,外门窗的抗风性能和气密性能为4级,水密性能为3级。

  (5) 所有平开门窗均需设置风撑一套,所有可以开启的外门窗应预留纱窗和纱门安装位置。

  (6) 其它要求:制作、安装、维护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 窗框与墙体之间使用发泡剂填充。

  (8) 重视玻璃与五金件。玻璃应平整、无水纹。玻璃与塑料型材不直接接触,有密封压条贴紧缝隙。五金件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使用灵活。

  (9) 门窗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开焊断裂。密封条应平整、无卷边、无脱槽、胶条无气味。门窗关闭时,扇与框之间无缝隙。门窗四扇均为接一整体、无螺钉连接。

  (10) 推拉门窗开启滑动自如,声音柔和,绝无粉尘脱落。门窗框、扇型材内均嵌有专用钢衬。

  (11) 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安装好的玻璃不直接接触型材。不能使用玻璃胶。若是双玻平层,夹层内应没有灰尘和水汽。开关部件关闭严密,开关灵活。

  (12) 塑钢门窗均在工厂车间用专业设备加工制作,不能在施工现场制作。

  1.6断桥铝合金要求:(门联窗或特殊门窗)

  (1) 铝合金门窗的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的图纸,乙方确认。

  (2) 铝合金窗开启形式:内平开窗。

  (3) 窗框扇均需隔热断桥铝合金65型材(众合)。隔热条材料采用聚酰胺66(PA66)。

  (4) 铝合金窗固定或开启框料处均设置排水孔。

  (5) 铝合金外窗铝型材接缝处均应打上密封树脂胶作防水处理并不得影响美观。颜色为:型材表面颜色为深咖色(见效果图)。

  (6) 铝型材与水泥砂浆的接触面必须采用优质密封胶作防水密

  

制作安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和承包方式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一品恒城1#商住楼

  工程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乐花路环保局对面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社会福利保险、包小型施工工具[包工人住宿(含水电费)及生活用具,劳保用品,工资、材料上涨因素]等。

  2、合同价款

  2.1结算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提供材料税务发票),包括材料、生产加工费、安装、运输费用及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维护费、在此期间因物价增长费用,甲乙双方均按此单价进行按实结算,不增加任何费用。

  2.2合同施工按现场实际尺寸制作。

  3、合同款支付

  3.1合同签订之日即乙方交工程保证金______。

  3.2乙方分层百叶窗进场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十层总价款的______%(如因甲方要求需要全栋同时进场,付款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3.3全部百叶制作安装工程竣工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单价的`______%,结算后除留保修金外,其余款待竣工验收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4、工期

  4.1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的约定为准。总工期:______天。

  4.2乙方制作安装进度与甲方现场工程进度同步。(必须保证不影响放外架)

  5、工程质量标准、安全及保修

  5.1安全:乙方要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上岗人员要持证上岗,时刻给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施工。乙方安装时必须施工升降吊篮。乙方工作人员进场时,必须办理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5.2百叶窗制作安装必须按现场实际情况及效果图位置制作及安装,要求牢固、美观,安装空调主机应设活动门。

  5.3除业主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属乙方保修范围。

  5.4百叶窗采用铝合金百叶片、百叶框及外框,材料壁厚为0.8mm,合格铝材,颜色为甲方指定颜色。(按样品叶片间距100mm以内,横向间距在600mm以内)

  5.5保修金为壹万元。在保修期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派人维修,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5.6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思想教育,不得在工地携带、偷盗财物,一经发现重罚,造成严重后果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违约责任

  6.1乙方必须根据协议要求组织完成好其承包工程的制作安装,未达到要求标准或未按甲方图纸与工艺流程标准进行制作安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2除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其合同将追究其承担责任的后果。

  6.3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产品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合同保修期满后失效。

  7、合同份数及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11

  合同编号:

  费用编号:

  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合作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设备的制作和/或安装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 乙方必须具有制作、安装等承揽业务相应的、有效的资质。

  二、 本合同标的(必须选择,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一)制作( )

  3、交货地点:

  制作完工的设备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二)安装( )

  三、主、辅材料的提供(必须选择)

  (一)全部主、辅材料及零部件全部由甲方提供。( )

  (二)全部主、辅材料及零部件全部由乙方提供。( )

  (三)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辅料及零部件由乙方提供。( )

  凡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将有关材料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做好保管工作,不得移作他用,不得损坏或浪费,但甲方提供材料的所有权仍归甲方。

  凡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材料的清单、质量保证书、材质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技术资料及技术变更(必须选择)

  (一)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资料。( )

  在制作过程中,甲方修改图纸及技术资料,乙方应配合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为此返工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

  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严格保密并不得利用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为他人生产制作相同的产品。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制作、安装工艺和生产进度进行监督;

  3、当乙方履行并完成本合同时,甲方有付款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当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时,有权获得甲方付款;

  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如发现甲方的图纸或技术资料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

  3、乙方受甲方委托出具设计图纸的,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因工作需要获悉的国家秘密和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均应保密,不得透露或在媒体上发表。如乙方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因此负有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失效,乙方对前述事项负有的保密义务直至上述事项解密。

  六、质量标准、验收及质保期

  (一)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书确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制作和安装。

  (二)验收

  乙方仅承揽制作的,在制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

  乙方仅承揽安装的,在完成设备安装后,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组织最终验收。

  乙方承揽制作与安装的,在制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甲方进行中间验收;在完成设备安装后,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组织最终验收。

  乙方在制作或者安装过程中,应保证甲方随时可检查验收。

  如在中间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修复,直至通过验收。

制作安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钢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污水处理厂压滤机库轻钢新建一个车间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四、质量标准:

  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固定总价格方式钢结构及彩板制作安装,按结构总包价结算(不含税)。

  2、工程总造价:一栋按照甲方要求施工,面积约x平方米总包价格为x万元,包工包料,同时包含:钢结构制作安装及部分土建施工。

  六、合同价款支付:施工完毕一次性支付。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暂停施工及工期顺延

  1、由于工程所在地气候的特殊性,如果因天气原因,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却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受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相应顺延工期,甲方承担发生的停工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由于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停水、停电、下雨等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图纸要求及国家或行业和甲乙双方协商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工程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有双方统一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返修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修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承担返修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电源及住宿:甲方提供一次电源,二次接电线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施工所需食宿自行解决。

  2、工程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保险: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合同分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合同期限: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结束后,合同解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工程不在此合同责任范围内。

  6、关于图纸变更:由于施工现场狭小,设备已经安装到位,造成钢结构不能完全安装原设计图纸施工,变更已经征得甲方同意,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做合理变更,变更后不影响工程的造价及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13

  甲方: 王志国

  乙方: 石家庄名投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 亲亲小镇C7-2-303家具安装工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个人定制整体家具免费安装

  二、 安装时间

  20xx年 8 月19日-20xx年8 月20日

  三、 安装工程性质:在石家庄名投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定做家具免费安装

  四、 质量保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安装质量、安装时间完成安装工程。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的个人信息机密。

  1、 乙方提供足够的专业安装工具、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有产品的保护意识,必须确保产品在各个环节中不被损坏,若因操作不当造成部件损坏应赔偿相应的材料更换、补给费用。(包括甲方自购配件产品)

  3、 乙方应负责监督搬运工在搬运过程中做到轻搬轻放,确保产品完好并乙方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

  4、 乙方在搬运、安装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有遗失、缺漏、损坏等,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5、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整洁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五、施工条件: 乙方应确保货物准时发到施工现场及协调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货物未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所造成工期延误或因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安装完毕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赔偿: 在工程安装完毕后客户发现乙方安装不当或者未按图纸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要求及时调整更改。

  七、 在安装工程完毕后:三年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提供售后服务,因产品本身的原因或客户原因,如配件的损坏、客户移动、搬迁等的原因需要更换配试等费用。

  八、 质量标准:产品应水平、不摇晃;应上的`螺丝、五金配件等必须全部到位,门、面缝隙紧密、均匀,开关灵活,抽屉推拉自如,不碰撞;按平面图摆放到位。

  九、 进度保证:乙方不允许出现中途无故停工,讨价还价的现象,否则已产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拒付。

  十、 节约事宜:乙方应节约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

  十一、安全事宜:乙方在施工安装现场应遵守客户要求进行安装操作,若在施工过程中因自

  身原因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必须保护好客户现场的设施设备,如有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等值赔偿。

  十二:石家庄名投家具销售有限公司承诺定做的家具全部为实木板材

  甲方:

  乙方:

制作安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牌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告牌设计与安装。

  2、数量、规格、材料与报价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

  3、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制作和安装费用总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

  2、付款方式

  ①甲方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即大写:__________整。

  ②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述中所述项目整体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即大写:__________整,在安装完毕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

  ③以上工程费用乙方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所述项目的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材料标准制作、安装本合同一所述项目,所采用的材料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结构达到设计强度。

  四、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制作安装完成。

  2、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遇暴雪天、台风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五、制作、安装的验收

  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须在_________日内验收,并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甲方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视为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返工达到合同约束的制作标准与安装要求。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所需的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告牌制作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广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4、甲方应当负责现场施工的'总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水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当保证施工程序符合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6、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7、广告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拆除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付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逾期违约金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制作、安装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15

  门头广告制作安装协议

  甲方:上海青远商贸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艾路迈申景观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长米,高米,总计约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4、施工前的拆除及墙面、顶面、地面处理归乙方全部负责。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4、抗风、防风等级符合国家地方最新标准。抗风能力不得低于当地路面风力11级。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

  A、材料人工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款小计元。大写元整。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七日内支付工程款小计

  C、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支付工程款小计

  D、剩余小计元,大写日内结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如下雨、雪、五级以

  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七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七天内不组织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生产、检验和提供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上述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制作或未按时按质完成协议项目的制作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该批次协议,甲方并有权扣除该批项目款项5%—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项目价款中扣除乙方违约款项。

  6、如果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制作尺寸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按差价的5倍金额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企业形象等受损,则甲方扣除协议总价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7、合作期间,如制作项目价格表没有明确的,由甲方与乙方协商,按当地市场的平均价格计算;

  8、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所供项目如果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包括项目质量、制作时间、项目数量等,除按相关条款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协议项目数量、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9、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对到场材料无异议,乙方方可施工,如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需立即更换;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法律费用等)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整体性质免费保修 叁 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如24小时未能实施有效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赔付甲方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当地12级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13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

  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

  附件二:相关施工图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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