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通用2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治理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四、治理重点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2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xx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
(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5
一、基本状况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发生事故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6
根据《20xx年桐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平安横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降低我镇交通事故、通过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为核心目标,实施七项治理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交通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二)交通亡人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实现全镇交通事故“零”亡人。
(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类道路隐患、入村口“五个一”工程、斑马线、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渠化设施的排查整改。
(四)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完成横村镇实有人口宣教率达到100%,外来务工者、60岁以上老年人、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私家车主和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教率分别达到100%。
(五)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目标。建立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在9月底通过整改验收,实现顺利“摘牌”。
(六)208省道横村段验收目标。确保省挂牌208省道横村段和市挂牌的208省道横村镇凤联路口在9月底前高标准完成整改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以例会、通报、督查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专题推进会,工作小组每日会商分析通报,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重伤、亡人交通事故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到场制。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挂牌治理点段进度,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省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验收。
1.对近三年来完成的治理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点位整治的完结及设施的完好性。
2.边排查边治理。按照“应排尽排、应封尽封”的原则,全面开展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在建施工、通车未验收、景区道路、未硬化和废弃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治理。
3.对已排查的点位“特事特办”,加快治理的动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完善镇交治中心及村交治站建设。
1.规范完善已建成的镇交治中心与村交治站,加强宣教人员的培训督导,提升宣教人员专业能力。
2.依托交治中心及交治站平台,利用文明播报屏、宣教室和体验功能区,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加快建设横村镇第二个交治中心、板头村交治站,8月上旬前完成板头村交治站建设,10月底前完成镇第二个交治中心建设。
(四)全力筑牢重点车辆源头管控防线。
1.开展农机车辆的再排查工作,对当前在使用的农机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农机车“零”上路。
2.开展电动三轮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底数再摸底排查,实现应备尽备,在备案过程中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事前交通安全宣教。
3.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黄牌车驾驶员落实交通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职业驾驶人的安全宣讲和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采取“三个一律”(即事故违法一律追处、企业绩效一律追处、重大事故一律严惩),货车重点违法、交通事故追利率达100%。
4.开展电动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全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每周不定期由镇政府、交警中队、城管中队、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快推进宣教全覆盖工作。
1.实现学生宣教全覆盖。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学校师生、家长的宣教工作。
2.实现党员干部宣教全覆盖。依托每月的党员国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的宣教。
3.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宣教全覆盖。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例会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进行交通安全宣教。
4.实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宣教全覆盖。定期对我镇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车辆“三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工作,确保100%达标。同时督促企业每日对驾驶员进行宣教后再上岗。
5.实现交治站宣教全覆盖。依托交治中心、交治站,对外来人口进行宣教,实现宣教任务完成100%。
6.开展村社交通安全劝导行动。镇班子成员每月要到联系村社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村社班子要每周上路开展一次交通劝导,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各级党员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上路体验活动,对路面交通违法开展劝导提醒。各村社要结合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复杂路口和大流量路口科学安排不少于1处劝导点位,每处不少于2名劝导员,对进村出村的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进行劝导提醒,对拒不服从现场劝导管理的人员,登记后,报告镇街和交警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1.发生重大事故,所在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联络110、120、119,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及时跟踪事故伤员情况,掌握伤情动态,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全力调处事故矛盾纠纷,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善后处理,确保平安稳定。
(七)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守法意识
1.与镇村两级干部、镇全体党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和《交通安全倡议书》。
2.对一年内首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提醒谈话,第二次予以诫勉谈话。被谈话人员需参与横村镇文明志愿劝导行动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并将此项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压降交通警情和亡人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镇上下要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举全镇之力,紧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责任人。紧扣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点、倒排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进行约谈提醒、警示通报。对态度消极或者拒不整改的,要联动镇纪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二)全力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三、责任分工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重点项目办以及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工作,二级网化项目部要联系、督促各施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 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时间和工作安排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县委“以安仁人民为重、以安仁发展为重、以安仁稳定为重、以安仁形象为重”工作理念,进一步攻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8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紧盯五大目标,实施五大行动,落实九个一律,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市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乙尔
组长:陈干山
副组长:张祎、黄祥湖、蔡华军、何其芬、何金新(常务)、欧阳振铎、段言静
成员:虞继良、陈平、汪水桥、陈德、陈威、周志鹏、段旗林、谭丽姿、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龙红平、于伟宏、谭琳、谭红兵、谭命理、蔡扎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金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英哲为办公室副主任,虞继良、陈平、陈威、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为成员。肖英哲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负责落实违章对象的处罚。
二、目标任务
聚焦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四个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整治工作在全乡的考核位次继续保持领先。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控成效显著。到11月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无牌无证率、非法装伞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拖拉机、农用车、“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治理。到9月底,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无牌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三)货车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辆违法得到遏制。到11月底,“一超四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并长期保持在0.5%以下,超限3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不达标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全部淘汰,野蛮驾驶、超载、违反规定路线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四)道路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公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11月底,已排查上报的各类道路、桥梁隐患100%治理到位,新增各类动态公路隐患100%及时整改到位。
三、行动方式
(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飓风”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站所:乡整治办)。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进组入户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在此基础上,筛选甄别出无牌无证、非法装伞等违法车辆信息。逐辆落实乡、村管控、劝导责任。汇总逐级上报、移送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点对点精准整治。2.大力调度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每月开展2次以上赶集日联合执法、7次以上集中劝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执法、集中劝导方案,并做好记载。3.乡机关、各村、乡属各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委会、农商行、建筑工地等)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单位院落管理,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驶入或停放单位院落(以下简称“禁入、禁停、禁骑”)。(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等)
(二)大力开展拖拉机、农用车整治“霹雳”行动(责任领导:欧阳振铎,牵头站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各种拖拉机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上门宣传到位、政策告知到位、报废承诺到位。
2.抓路面执法,严查无牌上路、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抓实体报废,开展已公示注销拖拉机报废工作。3.建立完善拖拉机、农用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等工作人员)。
(三)认真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亮剑”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配合县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小组,全面整治私人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责任人:肖英哲、各村干部)。
(四)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清零”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突出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突出公路桥梁、涵洞,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工程。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平交路口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公路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程。(责任人:肖英哲、各村支部书记)。
四、行动步骤
整个行动分部署动员、整治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为期10天)。根据全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上门宣传,及时翻印张贴“百日攻坚”方案里的“严禁”与“一律”等硬性措施。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以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底数为主,分村建立机动车管理台账,确保违法整治有的放矢。
(二)整治攻坚阶段(9月4日至11月20日,为期78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紧扣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斩陋习、除顽瘴、破痼疾,全面整治违法车辆,全面查纠交通违法人员,全面治理隐患路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期10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全面整理行动资料、台账、数据,整理成册,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精心提炼“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在后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复制推广、纵深推进。
五、要求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进一步制定子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期限、措施。
(二)全乡动员,协同共治。全乡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己职能职责深入融合到“百日攻坚”行动中,在顽瘴痼疾攻坚中建功立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服务平台,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介先进典型。要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罚。领导小组要全方位、全过程跟进督导“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整治进程,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对于乡村干部违章的,发现1次,年终综合绩效扣减100元。如果同一人违章达到2次,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并不能评先评优;各村所有村干部违章累计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的),该村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对于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工作人员违章的,发现1次,名单报相应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发现2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称等资格;对于老百姓违章的`,发现1次,罚款20元,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年度的慰问、临时救助、入党等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每个村、单位的工作情况,坚持数据统计、进度排名,真实反映、准确评价各村、各单位工作表现、整治成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乡纪委要积极介入、全程监督“百日攻坚”行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严格执纪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压减风险隐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集中统一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确保实现“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无缝覆盖、不留死角,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树牢事故预防理念,思想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监管执法在先,关口前移,不等不靠。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把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界定清楚,把责任压紧压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集中攻坚,常态长效。建立台账、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总结,健全工作机制,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管理制度。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企业实际。聘用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设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环节全链条监管。二是安全教育。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并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组织实施。驾驶人员和安全员经岗前应培训合格后上岗,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要将“一盔一带”纳入安全教育重点内容。三是隐患自查。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上路行驶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情绪状态进行例行检查,并严格登记。四是动态监管。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按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落实实时监督、及时提醒、违规处罚等措施。“两客一危”车辆需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方面。一是重点车辆生产流通。客货车生产、改装、维修、销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危险货物运输车、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是否存在“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问题。是否存在买卖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是否存在拆解不规范、不及时拆解、倒卖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拆解、非法改装“黑窝点”。变型拖拉机是否应清尽清,重点对存量变型拖拉机和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二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需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对存在满分未学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发生死亡事故占主要责任等情形的客货运驾驶人,依法落实离岗或解聘要求。
(三)道路及交通设施方面。一是重点路段。对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分析研判,并进行整改效果评估。对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路经营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问题,需合理规划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路线,依法划定车辆限行、禁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交通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应落实到位。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客运班线、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通行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是否存在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应设未设、开口过多过密等问题。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规范。三是“千灯万带”工程。路口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强化路段降速和路口警示,推动在交通流量大、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
(四)道路通行秩序方面。一是重点违法整治。需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醉驾、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应落实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入措施。严查变型拖拉机等农机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行动战果。二是非法营运打击。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问题。是否存在旅行社租用、使用无合法资质、“营转非”、安全性能无保障等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问题。是否存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通行证的问题。校车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黑校车”非法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不按规定接驳运输等情况。三是“一盔一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坚持宣传引导、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提高“一盔一带”遵守率。
(五)农村交通安全方面。一是“两站两员”运行。警保合作劝导服务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不允许存在建而不用,警保协管员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应在出村口劝导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面包车超员,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信息化建设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需推广应用到位,确保人车路等基础信息底数清、情况明。交警中队数字化警务室需根据实际设置研判调度、视频巡查、重点监管等岗位,开展在线巡逻、远程指挥、分析研判。三是基础设施保障。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提质升级,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实现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交,引导农村群众乘坐合规车辆出行。
(六)应急救援方面。一是应急预案。各村居是否存在恶劣天气、疫情防控,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物资储备。是否存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专业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加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急物资和专业设备检查。三是应急演练。需定期开展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演练。对演练暴露出问题和短板进行整改。四是应急处置。需建立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职责明晰、步调一致。需建立研判指挥机制,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五、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2日)。各村居明确任务分工,迅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立工作组,拉网式大排查。要分类建立隐患台账(见附件),列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经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停产停工、列入道路改扩建计划、增设临时防护设施等措施,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核查阶段(2月22日至3月31日)。2月22日至2月28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将结合各村居报送台账资料,对发现隐患、措施制定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核查。3月1日至31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村居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抽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居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研判会商机制,确定一名熟悉业务的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定期集中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部署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狠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包片包干、驻点联系等机制,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通报、约谈、督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村居。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要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2月25日前,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登记台账。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部门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居开展行动情况注意留存文字图片资料备查,行动结束后将对各村居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终考核。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三、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两微一抖”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职责任务分工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3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二、试点区域及时限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试点内容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五、责任分工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2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三、工作计划实施。
(一)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计划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二)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计划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9.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三)道路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计划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四、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5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6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五)加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七)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7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交联办〔20xx〕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自治区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査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9月15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寨圩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员:xx及各村工作组长和各村农村交通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强同志兼任,成员为xx。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1、xx: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xx: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全镇农村道路安全综合治理负主要责任。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3、xx:对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协助上级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xx:负责交通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起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筹备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及其它重要活动。
5、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负主要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号)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钦州市挂牌督办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任务。由镇交通站牵头,按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落实整改计划。
2、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査、路面巡査、登门核査等多种方式,对多车辆逾期为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验,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发动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将辖区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与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严厉查处农村道路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1、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镇、村干部要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1、加强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桂交运输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达标改造。
2、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公路、运管等部门,对尚未开通客车的建制村联合开展建制村通客车通行条件核查工作,对客车拟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建制村开通客车依据。
3、加快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落实对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和国家关于支持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特殊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农村道路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村道路沿线的居民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陋习,逐步适应现代交通文明的需要。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每学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定期编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认真实行学生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3、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切实规范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排查治理道路:农村各类马路市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城管、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一次农村各类马路市场清理行动,消除路面隐患,引导入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对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进行逐一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公路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
要加快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交通设施基础,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要全面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公安监管部门在把好车辆年检关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车清理货车制动系统不良、非法改装加装等问题隐患。
(二)加强重点车辆动态运行监管。交通站要切实发挥动态监控和4g实时视频监控功效,加大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抽查力度,发现农村客运车辆存在超员、严重超速、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并在10日内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要严格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管理并实行联合惩戒,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交通站要加强研判会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力度,对超限超载的货车应当引导至本市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罚;
要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超限检测站驻站警力,未实行驻站执法的`要科学安排勤务,细化对接流程,确保及时到站处罚;
要全面排查货物源头装载点,检查督促企业场站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农村重点车辆治理。新村办要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逐车清查整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站要定期组织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借助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深入乡镇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执法巡查,进一步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
(五)加强学生接送车治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加强巡逻检查,严肃查处一批校车超员以及“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把xx“9.22”重大事故和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点对点推送,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在农村集会广场、主要通道、公路沿线、中小学校、社会微信平台,用好各类宣传阵地资源,做好“送安全进农村”等系列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加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辖区农村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农村客运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有效防范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站、人保财险部门要大力推广警保合作模式,将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保险员日常业务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集市圩日、田间地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严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督导,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治成效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21〕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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