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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1
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省社保局具体业务指导下,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强化效能建设为保证,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落实社会保险特殊政策为核心,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为重点,紧紧咬定全年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彰显特点,狠抓扩面征缴保发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社会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基金征缴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和形象得到显著提升,为保民生、保稳定及构建和谐广元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市20xx年度养老保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基金征缴
截至xx月底,全市征收养老保险费93835万元,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64447万元的145.6%,与去年相比,增加32532万元,增长率为53.07%。扣除超龄人员参保等一次性征收保费38857万元,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54978万元,与去年相比少征收6325万元。
(二)扩面参保
截至xx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3xx030人(其中机保参保人数为:80xx4人),完成省下达年末参保覆盖目标任务数304400人的102.17%,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0153人,完成省下达年末参保人数目标任务157800人的102.1%,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参保人数5743人,增长率为4.36%。
(三)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调整
1、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截至xx月底,全市70753名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通过银行、邮政代发。全市全年共发养老金79868万元,发放率一直保持在100%。
2、养老金待遇调整。全市参加20xx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数为55097人,调整前人均养老金871.7元,人均调整增加156.1元,调整后基本养老金1027.8元。其中参加普调人数41922人(占调待总人数的76%),人均调整水平143.19元;参加特调人数13175人(占调待总人数的24%),人均调整水平198.7元。全市属一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有旺苍县、青川县。
朝天区,享受艰边地区增发的人数为xx071人,占调待总人数的20%,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84.2元;未享受艰边地区增发的人数为44026人,占调待总人数的80%,人均调整水平为148.5元.
3、省管森工和白水煤矿关破退休人员、扶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待遇审核报批。我市代管省管森工退休人员350人,代管白水煤矿关破移交退休人员6053人,扶救人员xx17人。按照省社保局的要求,做好了省管森工、白水煤矿退休、扶救人员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审核报批、死亡待遇支付工作。截止xx月底,全市全年拨付省管森工养老金524.91万元,拨付死亡待遇xx万元;代发白水煤矿关破退休人员、扶救人员养老金、死亡待遇9761.41万元;办理待遇调整576人,调待核对7435人。
(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全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推进社区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有关县区到外地市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开。按照省社保局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管理工作自查评估工作,有力地推进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截至今年xx月底,全市70753名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社区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有70448名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社区管理覆盖为99%,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85%的xx6%。
为做好养老金防冒领工作,完全彻底的开展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过集中时段、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和协助认证,有效防止了冒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全市全年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70753人,占全市退休人员总数的100%,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目标任务90%的xx1%。
(五)养老保险审计稽核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养老保险审计稽核工作力度。一是在组织上、人力上、物力上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由市劳动保障局基金监督科牵头,社保局审计稽核科参与,对全市参保企业和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养老保险审计稽核;二是在方式上,采取了书面稽核、实地稽核和重点稽核,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全年稽核参保人数达1xx807人,稽核面达70%。
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2
今年机关社保局在县人社局和市局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目标任务,全体上下团结进取、群策群力,以规范管理为基础、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窗口业务办公,深入基层积极走群众路线,不断改善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了参保率、征缴率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构建和谐攸县、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5月,全县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的单位215家,参保缴费人数11867人,共计征缴养老保险费4568万元。
20xx年1-5月,全县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发放的离退休人数5441人,其中新增退休171人,共计发放离退休费3741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核对基础信息,做好推行新政策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机关社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今年3月,我局精心组织,寻求组织部、编制委员会、人社局等行政部
门的配合,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16538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全面的清理与校对。
此项任务工作量大,信息准确性要求高,任务过程时间紧等特点。机关社保下发文件要求相关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次信息核对工作。及时上报核对信息,再由我局结合各部门信息对系统中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经过机关社保局与相关各单位的通力合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行到单位复核阶段,有望在6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二)规范经办流程,公示单位权责清单
为进一步健全规范各项工作,机关社保局根据有关要求由各股室全面梳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在各股室梳理上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编印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须知》和《机关社保权力清单》,《须知》和《清单》归纳了攸县机关社保局各股室的主要职权、办事程序、联系电话,使机关社保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该局将办事指南放置在服务窗口及各股室显眼位置免费供群众取阅,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成为群众办事的.“指南针”。
同时我们集中力量对现有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努力健全社保行政为民、服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按照“制度化管人、规范化做事”的要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修正,做到“常规业务一事两岗双审、特殊业务特定审批、系统外不保留数据。二是梳理工作流程,制定示范图表。为了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机关各科室分别针对本部门业务程序进行梳理,明确工作环节、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征缴力度,取得可喜成绩
年初我局积极与财政局协商,将财政工资统发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继续交由财政局在单位下拨经费中代扣代缴。通过财政局的积极配合,运用政策、强制征收入。凡属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保险费委托财政代扣代缴。此举既可以有效提高征缴率,又有力的保障了征缴社保基金的到账率。
今年我局把清理参保单位历年累计欠费工作作为征缴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参保单位历年社保欠费要逐季逐月进行消减,社保部门及时掌握基金征收清欠情况并积极上门催缴。对欠费严重的单位要求签订清欠协议,同时突出重点,尤其是对各民办学校与卫生系统加强清欠力度,全力以赴,力争清欠工作有新的突破。通过努力,今年取得可喜成绩,共计清欠养老保险费412万元。
(四)宣传新政策,做好新政解释工作
20xx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号),文件中明确了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我县在新制度正式启动前各项业务经办处于过渡期,结合县情积极组织调研形成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工作的汇报》及有关调研材料,对省市社保局、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相关新老政策衔接工作。根据《决定》的精神详细的阐述了新政策中关于参保范围的界定、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职业年金和改革前后的区别,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改革的工作做了有力的宣传工作。
(五)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基金收入
年初,我局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下发20xx年缴费基数申报文件,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按要求上报,对全县215家单位11867人进行缴费基数调整。月平均缴费基数从去年的2389元提高到2492元,平均缴费基数提高了103元,全年较去年同比可增加基金收入410万元。
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3
黄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131
号)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7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20xx年9月全面启动。20xx年xx月底前,完成参保登记、符合发放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20xx年2月20日前,城镇45岁以上居民参保率达到70%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其中,休宁县20xx年xx月底前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20日)
1、市、区县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区县将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上报市人社局二份,市人社局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区县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各区县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各区县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市统一报省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实施。
3、各区县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落实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人员编制,配齐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人员。
4、各区县完成城乡居民人口信息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参保登记提供基础依据。抓紧动员没有户籍、身份证的老年人补办身份证和户籍手续。
5、印制相关文件、宣传资料、业务表格等。
(二)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9月21日—20xx年10月15日)
1、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签订黄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区县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与乡镇(街道)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
3、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工作窗口,落实工作场地,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思想动员。
4、各区县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要求,落实县、乡、村的必要设备,实现市、县、乡三级联通,安装调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软件。
5、各区县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区县、乡镇(街镇)、村(社区)三级业务经办人员熟悉政策、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应用软件。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月20日)
1、各区县制定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基金稽核等规章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参保登记。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即时受理城乡居民参保申报和缴费,对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录入基础信息,对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人员进行审核,并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3、各区县选择好金融服务机构,对首批符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并开展一次待遇领取的首发仪式。
4、各区县继续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一切业务实现网上经办,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定期召开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工作组,赴各区县实地查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申报受理、养老金发放等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设备配备、人员到位、政策培训和参保缴费等情况,了解掌握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29日)
1、各区县、有关部门分头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回顾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2、各区县、有关部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总结情况。
3、市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制定考核奖惩方案。
4、各区县、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
5、市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验收,并适时进行年度总结表彰。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市领导小组,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重大事项决策。市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洪长荪局长兼任。各区县成立县(区)领导小组,负责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强化配合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1、人社部门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2、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贴资金、业务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参与政策研究制订,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编制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机构建设,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进一步改革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构,确保事有人办。
4、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人口户籍资料和核查比对,做好户籍和身份证补办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准确。
5、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等身份信息,为其办理参保所需的相关手续,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6、民政部门负责审核低保户等特困群众身份信息,为其办理参保所需的相关手续,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7、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家庭、农村双女家庭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计生对象身份信息,为其办理参保所需的相关手续,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8、残联部门负责审核残疾人身份信息,为其办理参保所需的相关手续,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9、组织部门负责督促区县、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党支部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0、宣传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xx、审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对基金运行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xx、监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13、发改委、农委、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城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信息。
14、金融部门负责网点建设,增加网点人员和硬件服务设施,做好储蓄卡或存折的办理和代扣、代缴工作,配合县级经办机构做好有关工作,为参保对象提供快速、方便的'优质服务。
15、各区县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和情况。按照“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镇)办理,区县经办管理”的原则,各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三)制订方案确保落实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细化督查的范围、时间、内容和方法,适时掌握全市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2、各区县制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方案。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公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手册以及宣传信息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通俗易懂地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各项政策和工作安排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力争使参保对象知晓率达到100%。
3、各区县制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方案。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定期和不定期业务培训,使区县、乡镇(街镇)、村(社区)三级业务经办人员熟悉政策、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应用软件。
4、各区县制定维稳预案。对乡镇(街镇)和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维稳任务,预防和妥善处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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