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后感的作文集合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假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叫《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英国少年鲁宾逊为了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放弃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航海征途的故事。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个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孤岛生涯。鲁宾逊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敢于向自然挑战、向死亡挑战,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与野人决战,一个人在荒岛上创造了奇迹,教化了一些野人,最后又重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结束了长达30多年的孤独生活。
看了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它让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有理想,有目标,不怕困难,勇敢地克服困难,再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目标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以前的我对昆虫是不感兴趣的,而当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后,犹如开启了探索昆虫世界的大门,使我汲取到很多的的知识。
《昆虫记》是法布尔老人把一生观察昆虫的经历编写而成的一部书。这本书记载了蝉,蜘蛛,蟋蟀,等昆虫由生到死的全过程。而且,法布尔老人用幽默生动的语言,是我们在获得昆虫知识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文学是多么的优美。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写有关蝉的篇章。它的开篇第一句———“蝉的名声是靠传出来的”,是我疑惑不解,读到了后面,我才明白原来是人们的.传言才逐渐有名的,这个解释使我哭笑不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蝉是怎样产卵和孵化的,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蜘蛛常见的种类……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想到要完成这样一本著作需要多少的经验,时间和情亲身的体会啊!法布尔老人很早就立志要为昆虫写历史,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刻苦钻研,终于完成了他的理想。而我,都已经十三岁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且,就算有也不会那样专注的实现,更别说一生为它奋斗了。我们要学习的是法布尔老人坚定不移的信念和他刻苦努力为了实现理想而奋斗的精神。
让我们记住这本昆虫记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大家是不是很喜欢阅读作家杨红樱写的书呢?那你们最喜欢她的哪种系列?我先回答吧,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一共有二十本,几乎每一本都是我最喜欢的。
今年暑假我又读了一本《永远的西瓜小丑》。书中讲述了初夏的楠木林碧草葱茏,绿树成荫,西瓜小丑所在的马戏团已经把这里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园,孩子们都十分喜欢到这里来玩。可是后来马戏团的人越来越少了,连西瓜小丑也离开了马戏团,他们很想抓住西瓜小丑,于是就在楠木林外布下了天罗地网。一天,西瓜小丑训练的绿鹦鹉飞出了楠木林,结果被马戏团的人抓了起来,西瓜小丑十分着急,在楠木林外面四处寻找,当他找到绿鹦鹉的时候,恰好也被马戏团的人发现了,他只能用自己的自由来换取绿鹦鹉的自由。抓住西瓜小丑的马戏团十分高兴,他们把西瓜小丑送到法庭审判,在审判的前一天,马戏团团长用重金收买了法官。第二天法官开庭宣判西瓜小丑犯有“勾魂罪”和“偷心罪”,之后便把他押送到一个四周环水,树木葱茏的孤岛,就在这时,万年龟出现了,它打开了一条通往孤岛的秘密遂道,让孩子们能重新见到西瓜小丑,马戏团的人十分气愤,只好搬到了别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最后的情节十分感人,是爱让孩子们走进了西瓜小丑的心里,也让西瓜小丑走进了孩子们的心里,我希望自己也能有个像西瓜小丑这样的好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爱的感受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我们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父母的爱是慈祥的笑容,是亲切的话语,是热情的鼓励,是严格的要求。每位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爱的方式却不尽相同。
文章写了当地震发生后,在混乱中,这位父亲以第一时间冲向儿子的学校,可发现那个三层教室已经变成废墟,便在地上大哭一阵后,想起自己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在那一分钟里,地震中的儿子,感情千变万化,地震中的父亲更是坚定不移。虽然两个人在那“短短”的时间中并没有相见,但是心都是连着的.,都是彼此信任对方的。 父亲万分悲痛,决心救子,不顾劝阻,执着挖掘。阿曼达,而是相信父亲,坚强等待,先救他人,欣喜相拥,如果两个人没有彼此信任的念头,父子两人就不会再相见了,就没有现在这个美好的情景。
我懂得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我们作为子女的应要尊重父母。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位父母不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儿女的,虽然,现在的父母工作繁忙,没有好好地跟孩子谈话,玩。但,你知道吗?我们的父母却默默地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心血! 父之美德,儿之遗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被主人公在大海里的种种奇遇深深地吸引了,它让我对神奇的海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国生物学家阿伦纳斯受邀参加追捕“独角鲸”,不幸落水,掉在了“独角鲸”的背上,发现这是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于是他带着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内德·兰德随着尼摩船长开始了九个月的海底旅行……想要知道这本书里别的故事,就请你自己来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很引人注目,因为这本书的每一章结尾都会给人们留下一个悬念,让人越看越想往下看,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不知不觉,书中的很多知识就悄悄地进入了你的脑海,因为文中不止一次的提到很多海洋动物的知识。比如,在《一颗价值百万的珍珠》一文中,写出了珍珠是如何形成和分类的.……
它的内容一波三折,跌宕起伏,随时会给你以紧张感,让你的眉头时而紧锁,时而松弛。
但是书里的知识让我觉得它更是一部科普小说。我想把它推荐给还没来得及读它的人们,因为它太值得一读了,你会从书中学到很多海洋知识的。
这本书是19世纪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它,带着我们参观了一个海底世界,带我们体验了一次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以飞快的航速,在海里行驶,让他的客人饱览了大海无穷的奇异景观。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底那迷人的自然风光。那儿有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五彩缤纷,美不胜收。鱼儿摆动着尾巴,在海中嬉戏。尼摩船长实在让我佩服。他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海,为他提供了一切:捕捉到各种美味的海产品;到“海底森林”去捕猎野味;吃到鲜美的鲸奶和从大海藻中提取的甜糖;用贝类足丝做衣服,用鲸鱼骨头做笔,用乌贼鱼的汁制成墨水……
大海中的资源十分丰富,人类也可以利用它,当然,我们不可以过量利用。雨果说得好:“大自然是善良的母亲,也是冷酷的屠夫。”如果我们人类任意地去破坏它,浪费它,它就会给我们带来灾难。
更多的秘密藏在大海里,让我们一起探索与发现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家中书柜里放着母亲买来的全套的金庸的书,于是乎,从小我就看遍了那十四本“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然后再大一点,从书店里买了几本古龙的小说,对江湖更是心驰神往。
武侠是每个男孩的梦,这一说法未免有点以偏概全,不过大多数是一定的了。不过现在的物价飞速上升,书店里的小说也飞升到了三十多元一本,而且是“现代武侠”居多。
“现代武侠”,怎么说呢,有些情节让我觉得很不真实。有一些小说的主人公每一次遇到的敌人总是那种主人公爆发一下小宇宙就能搞定的角色,形象的说,主人公当时是LV.50的话,他遇上顶多是LV.5556的,主人公这种神装,道具,禁术一用上,这种小角色也就灰飞烟灭了,当然这时候我们亲爱的主人公也会受一点伤,像吐几口血啊,肋骨断几根啊,神志不清啊神马的,这些都无妨,反正等我们亲爱的主人公一醒,突然间就升级了!功力倍增!之前那些小角色现在居然就能一口气解决了!!
这TM也太坑了吧!不过,心目中,诛仙是本另类,当然,这是题外话。抱歉,我又扯远了。金大侠和古大侠的作品让人感觉好很多,但不是没有区别。有人把金庸比作诗圣杜甫,古龙比作诗仙李白,不无道理。金庸厚重,古龙轻灵,这一点最能表现在打斗场景的描述上。
古龙一般是这样的:X站在一边,对O说:出手吧。O笑了笑,没做应答。然后X沉不住气,抢先进攻,然后亮光一闪,X倒下了,O幽幽的叹了口气:其实我左手比右手更快。然后是金大侠,一板一眼,武功招式要多详细就有多详细,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金大侠真的是大侠,这个世界真的是有江湖的,要不,他的想象力未免太天马行空了。不过,这两个人都是我的挚爱,实是无法割舍。
有一点金大侠和“现代武侠”很像,那就是他们的主人公基本上都是从Lv.0开始的.,不想古龙,出场就带着Lv.99的光环,然后秒杀一切。
以上,就是我一点小小的连读后感都算不上的读后感,一点小小的吐槽,一点小小的感想。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第一次接到书单,从众多书目中,第一眼便喜欢上《梦——有梦想谁都可以了不起》,它对我十分吸引,因而沉寂已久的心忽的因此泛起层层涟漪。
这本书,是我接触过这一系列最特别的一本,全本列出九大辑,辑辑相扣,层层递进。每章都在讲述梦想的话题,却由制定目标到选择方向到圆梦整一本书,说是辑辑相扣,但每章却又是独立的,应该是说它所整体表达的含义是串联的。每一篇文章中都是引用示例来吸引读者的阅读思考,进而来延伸出更高的思想境界。
整本书每篇都是精华,但我印象最深的是“给地下室画一扇窗”这篇,文中讲述因为辍学去城里打工的他,什么手艺也不会,只能洗碗住在7平方米的地下室,他想成为厨师,但他的道路并不风顺,他被迫换了14家店,并失败中汲取经验,在第15家的时候他炒了老板,两年后,他成了大厨却又打杂去了,每当他高位,总会放下职位去底层让人很不解,最终他成为了北京一家餐饮集团老板。而他曾经的落脚之地地下室,阴暗的墙上画着一扇窗,他说:即使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我们也应该给自己画一扇窗户,让心灵射到梦想的阳光。其实地下室也就是逆境,而每当我们处在逆境之中总会抱怨不止,哀叹连连,可却又极少的人为自己打开一扇通往梦想的窗户,让自己的梦想晒晒太阳。在当今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能总因为几块绊脚石,停下自己的脚步,放下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梦想蒙上灰尘。
我们这个年纪,正值追梦的年华,追梦的`过程中是艰难地,总会磕磕绊绊,这些挫折常常会使人懈怠甚至是想要放弃,但想想梦想的实现就像蝉的蜕变,不经过时间的磨砺,不懂得付出,又怎么会成为现实?
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张韶涵的那首歌“淋雨一直走,是一颗宝石就该闪烁,人都应该有梦,Oh,有梦就别怕痛……”一个人如果有了梦想,总会遇到挫折与磨难,要记得,为自己开一扇窗,向着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追求,最终总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书籍。在我心中,没有任何书可以代替的了它,它不仅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忠义”二字的分量。
水浒传整篇都在突出“忠义”二字。起初,教头王进被高俅陷害,逃到史进庄上;后来史进到渭州找师父,遇到了提辖鲁达,鲁智深因为三拳打死郑屠,出家当了和尚,来到大相国寺看菜园,结识了林冲,林冲最后被逼上梁山。怎奈王伦要一个投名状,林冲下山等了几日,只等到杨志。杨志后来奉梁中书之命押送生辰纲,晁盖等人在黄泥岗把生辰纲给劫走了,朝廷派郓城县衙竭力捉拿晁盖等人,而郓城县押司正好是宋江——便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梁山起义。后来梁山军马被朝廷招安,奉命去征缴方腊,梁山军马损伤大半,最后宋江喝下御赐毒酒,梁山起义彻底完结,都是为了忠义二字。
宋江上梁山后,对晁盖多次提起要招安,当上了山寨之主,宋江也时时不忘让梁山众弟兄为朝廷效力。征方腊之后,宋江对朝廷一片热忱,明知是毒酒,也喝下了。此乃“忠”。为了救时迁,三打祝家庄;为了救柴进,二夺高唐州;为了报晁盖之仇,擒索超关胜,兵打大名府,火烧翠云楼,活捉史文恭,此乃“义”。宋江本是忠义两全之人,却被朝廷奸臣所害。
朝廷想让梁山军覆灭,便想出了让他们去征方腊这条计策。江南方腊也是四大叛军之一,手下兵力雄厚,有猛将数百员。梁山兄弟浴血奋战,收复失地,同时也一个个惨烈的`死去。梁山十六小彪将折的只剩三人,步军将校十七员也只剩三人,天罡星上将秦明,董平,张清,徐宁,索超,刘唐,史进等也都战死沙场,武松被方腊割下一条胳膊。林冲,杨志,穆弘被瘟疫病死。最后只剩二十七人回京。尽管如此,朝廷众奸臣还是不放过他们,最后宋江,卢俊义,李逵被毒酒毒死,花荣,吴用在宋江坟前双双上吊。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梁山泊十面埋伏,宋公明二赢童贯”。奸臣童贯统大军征缴梁山泊,宋江排下九宫八卦阵,杀的童贯大军丢盔弃甲,在逃跑的路上,吴用又布下十路精兵,张顺,花荣徐宁,秦明林冲,关胜呼延灼,索超董平,史进杨志,鲁智深武松,解珍解宝,李逵鲍旭李衮项充,张清龚旺丁得孙,童贯所带八员大将俱被杀死,朝廷从此再不敢正眼瞧梁山军了。
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讲得就是忠义二字,那种披荆斩棘,四海盟约的义气,浴血奋战,不惧生死的勇气,都令我折服。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合上《野马归野》这本书,意犹未尽,一个个画面、一行行文字、一段段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还在对新疆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的自然风光赞叹不已,为马群在野外恶劣环境中的惊险生存抗争而胆战心惊,为那几个被夺去生命的马儿哀伤……心中有千言万语,不说不快。
《野马归野》一书讲述了两种不同的马。奈木扎是一匹内蒙古的杂交家马,白鹰是世界上稀有的普氏野马的后代。奈木扎虽然是家马,但十分渴望野马的生活。奈木扎终于逃了出来,从内蒙古跑到新疆,遇到了普氏野马群,头马就是白鹰。没有人类的照顾,这群马历经了千难万险,最后白鹰中途退出,它需要人类,一直从新疆跑到内蒙古,成为循规蹈矩的家马。而奈木扎因为不是普氏野马,被观察野马的队伍带走,最后因为“不自由,毋宁死”,自缢身亡了。
拥有自由,就可以在草原自由驰骋,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不受管束,不受呵斥。但是自由是有代价的,拥有自由就意味着脱离人类的照顾, 自生自灭。而如果想不愁吃喝,不再有危险,还会被关爱,就不能随心所欲,缰绳攥在人的手里,命运也攥在人的手里。奈木扎选择了自由,在辽阔的'草原,在浩瀚的戈壁, 自由自在地飞奔,虽然险象环生,但它不后悔。
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小鸟在天空翱翔、是鱼儿在水中畅游、是骏马在草原驰骋……如果,小鸟呆在鸟笼里、鱼儿呆在鱼缸里、骏马呆在马厩里,那它们生命的意义何在? “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我们应该多一点怜悯,少一点冷酷;多一点关爱,少一点杀戮;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漠然,还动物一个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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