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31 16:51:41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2

  一、车队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公安、交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协调各科室的正常工作运作。

  2、制定车队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掌握全队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保证各项经营目标的实施。

  3、审批车队内部生产和非生产的各项开支,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复,抓好车队车辆核算,同时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考核管理。

  4、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队职工每周一次开展的政治、业务和安全学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随时检查督促安全工作情况。

  二、技术安全员职责

  1、认真搞好分管工作,维护队长的指挥权、决策权、积极协助队长工作。

  2、严格按公安交通部门和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好全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及车辆的技术状况。每周组织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全队安全意识、避免车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有计划组织车辆检测、驾驶员证件的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定车辆技术等级,编制车辆月、季、年度保养计划及车辆保养维修。

  5、建立健全车辆及人员档案,按时购买车辆运输运行所须的各项规费和手续,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报、理赔有关事宜。

  6、参于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案例的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做好车辆事故台账。

  7、负责教育和检查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则。认真执行油料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保证人员和油料安全。

  8、推广先进、实用行车经验,开展车辆的技术性能的检查,及时抓住分析事故苗头,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的车辆提出停驶待修意见,把好车辆质量关,修前要确定修理项目,完工后要逐项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不准投入使用。

  三、调度员职责

  1、具体负责全队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合理安排车辆,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工作任务,做好经营参谋。

  2、应熟悉掌握车辆安全情况和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情况要清楚,路况、加油站情况、车辆容积要清楚,调派车辆一定要根据实际车况及驾驶员技术合理调派。

  3、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出行归队车辆核实路线、品种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记载报财务部汇总,以便车辆安全行驶公里累计各级保养及维修使用。

  四、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安全驾驶经验,并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车队驾驶车辆。

  2、服从车队队长的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调度调配,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完成运输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道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活动。

  4、搞好车辆出车前后的检查,例保工作。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证照的齐全。

  5、努力节约油料、材料,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应。

  6、必须参加每周学习和每周的.车辆检查,执行任务不能回来的,要及时补课。在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队长及安全员汇报,不得隐瞒,以确保配送运输安全。

  7、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专业技能,中速行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8、严格执行油料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装气时要接好静电接地地线,注意检查阀闸,不能离开现场,装完油料后要注意取下鹤管,取掉静电接地线,打好铅封。卸气时要报数量、密度、帮助和指导接好卸气管和静电接地线,配合卸气员卸气,雷电天气不准卸气,要监守岗位,以防万一。

  9、必须按照调度员安排的计划严格执行,运输过程中如改变计划必须经调度同意方可变更。作好油料交接手续,并负责将收气单位签收的提货单,派车单交回车队调度员和市场部。

  10、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十不准”

  ①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齐各种证件。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准转借,涂改伪造证件;

  ②不准将车辆交给车队外驾驶员驾驶,私自教他人学车;

  ③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私自搭客载物;

  ④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在患有防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车门没关好不准行车;

  ⑧严禁驾驶员私自打开气罐铅封,卸完车后不得私放余气;

  ⑨不准带病车、问题车、消防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 ⑩不准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附近吸烟或打手机、严禁烟火。

  五、押运员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3、熟悉所押运货物的性质和特征,以及预防借施和急救手段;

  4、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交接、承运、托运、单据、单证以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5、对不符合危险货物标志规定和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拒绝起运;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7、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8、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9、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医疗知识;

  10、押运员服从驾驶员合理的安排。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 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 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1、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2、车辆上路时,按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5000到8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车辆GPS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GPS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违法行为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晋中燃气汽车队危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 GPS车载系统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证,车辆在运输途中GPS终端要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 自拆卸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时维修。

  2、 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3、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员不得关闭GPS车载系统。

  4 、车载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本汽车队汇报。

  二、GPS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装GPS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道行驶。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断等),要请示车队领导后方可行驶。

  2、驾驶GPS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根据晋中市道路状况,危险物品运输车最高行驶时速为60/小时,县乡级公路限速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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