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3 22:39:52 文圣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险运输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

  一、车队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公安、交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协调各科室的正常工作运作。

  2、制定车队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掌握全队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保证各项经营目标的实施。

  3、审批车队内部生产和非生产的各项开支,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复,抓好车队车辆核算,同时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考核管理。

  4、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队职工每周一次开展的政治、业务和安全学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随时检查督促安全工作情况。

  二、技术安全员职责

  1、认真搞好分管工作,维护队长的指挥权、决策权、积极协助队长工作。

  2、严格按公安交通部门和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好全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及车辆的技术状况。每周组织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全队安全意识、避免车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有计划组织车辆检测、驾驶员证件的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定车辆技术等级,编制车辆月、季、年度保养计划及车辆保养维修。

  5、建立健全车辆及人员档案,按时购买车辆运输运行所须的各项规费和手续,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报、理赔有关事宜。

  6、参于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案例的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做好车辆事故台账。

  7、负责教育和检查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则。认真执行油料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保证人员和油料安全。

  8、推广先进、实用行车经验,开展车辆的技术性能的检查,及时抓住分析事故苗头,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的车辆提出停驶待修意见,把好车辆质量关,修前要确定修理项目,完工后要逐项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不准投入使用。

  三、调度员职责

  1、具体负责全队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合理安排车辆,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工作任务,做好经营参谋。

  2、应熟悉掌握车辆安全情况和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情况要清楚,路况、加油站情况、车辆容积要清楚,调派车辆一定要根据实际车况及驾驶员技术合理调派。

  3、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出行归队车辆核实路线、品种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记载报财务部汇总,以便车辆安全行驶公里累计各级保养及维修使用。

  四、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安全驾驶经验,并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车队驾驶车辆。

  2、服从车队队长的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调度调配,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完成运输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道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活动。

  4、搞好车辆出车前后的检查,例保工作。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证照的齐全。

  5、努力节约油料、材料,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应。

  6、必须参加每周学习和每周的车辆检查,执行任务不能回来的,要及时补课。在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队长及安全员汇报,不得隐瞒,以确保配送运输安全。

  7、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专业技能,中速行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8、严格执行油料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装气时要接好静电接地地线,注意检查阀闸,不能离开现场,装完油料后要注意取下鹤管,取掉静电接地线,打好铅封。卸气时要报数量、密度、帮助和指导接好卸气管和静电接地线,配合卸气员卸气,雷电天气不准卸气,要监守岗位,以防万一。

  9、必须按照调度员安排的计划严格执行,运输过程中如改变计划必须经调度同意方可变更。作好油料交接手续,并负责将收气单位签收的提货单,派车单交回车队调度员和市场部。

  10、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十不准”

  ①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齐各种证件。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准转借,涂改伪造证件;

  ②不准将车辆交给车队外驾驶员驾驶,私自教他人学车;

  ③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私自搭客载物;

  ④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在患有防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车门没关好不准行车;

  ⑧严禁驾驶员私自打开气罐铅封,卸完车后不得私放余气;

  ⑨不准带病车、问题车、消防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 ⑩不准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附近吸烟或打手机、严禁烟火。

  五、押运员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3、熟悉所押运货物的性质和特征,以及预防借施和急救手段;

  4、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交接、承运、托运、单据、单证以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5、对不符合危险货物标志规定和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拒绝起运;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7、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8、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9、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医疗知识;

  10、押运员服从驾驶员合理的安排。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安全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2、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企业与部门、部门与各岗位员工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安全生产责任书包括部门(员工)的安全岗位职责、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

  5、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指标对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一)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3、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组织对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7、负责有关危险货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由供应运输公司经理主持,安办成员及驾驶员、押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分析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2、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会。根据培训内容,由供运公司负责,每月两次以上,以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与培训为主要内容。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每月二次安全检查,发现和消除危险货物运输中的事故隐患,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安全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季度性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3、重点检查可能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重点部位、驾驶员和运输车辆。

  4、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5、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按计划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4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6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 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 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1、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2、车辆上路时,按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5000到8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车辆GPS管理制度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四、程序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人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3、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来担任。

  4、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排气管应带上阻火器。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制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

  4、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7、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8、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切断电源。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在危险化学场所饮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品时,必须装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危险化学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应立即处理回收。

  9、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须严格管理,有能力、资质处理则自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则要交与生产或销售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企业的安全管理,减少车辆在行驶、停放和装卸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部门、保卫部门、成员企业储运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3、主要内容

  3.1保卫部在王家湾门卫设置记录本,对所有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登记;

  3.2保卫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货场、磅房附近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调度,引导车辆在危险化学品货场停放,根据装卸情况有序放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作业流程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王家湾大门时,门卫保安人员应要求司机对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司机告知园区禁烟、禁火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司机将携带的.打火机交给门卫保管(卸货完毕出厂时在门卫取走打火机)然后方可放行;司机不配合门卫进行登记、上交火机的,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将情况向归口管理单位和安环部通报;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王家湾大门后,门卫保安人员安排车辆正确停放在危险化学品货场的划定区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开停放),或者在不与装卸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直接引领过磅进入使用单位;

  4.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卸货的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引领才能过磅、进入使用单位,无人引领的车辆只能暂时停在危险化学品货场;

  4.4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磅后,进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门卫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查验车辆及运输人员资质、随车携带灭火器等应急器材情况(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5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进行卸装作业,禁止同一库区两辆或两辆以上(载同一类物质)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液氨和环氧乙烷车辆不能同时装卸;待装卸的车辆只能在危化品货场等待前一车辆装卸完毕离开企业或停在危化品货场,后一辆车才能开向库区,卸货结束前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押运员不能离开卸货现场,卸装作业现场不能打手机;

  4.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卸货完毕,到磅房过磅后,司机须向门卫出示过磅单,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驶出厂区。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0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1

  一、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

  二、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严格遵守驾驶员行车有关规定)。

  三、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五、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中密集的场镇等外停留。

  六、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搭乘任何人,司机、押运人员严禁带烟火和在车上打手机。

  七、车上装的危险品种、数量应与运输证一致。

  八、车上货物堆码平整,不能高低悬殊。

  九、货物运输手续齐全,严禁人货混装,不同性质产品混装。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及班组。

  三、机构与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2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相关部门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会议分类

  4.1.1、公司级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政府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

  4.1.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或部门指派下属装置岗位专业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4.1.3、车间级安全会议。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4.1.4、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交接班会、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会议内容

  4.2.1、公司级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4.2.2、部门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传达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车间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规定,公司、部门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4、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4.3会议要求

  4.3.1、会议要求讲究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4.3.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4.3.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赋予实施。

  4.3.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到达会议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填写,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4.3.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正常情况下公司每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车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3)班组采用班前会、班后会形式召开班组会议,也可与班组安全活动结合进行。

  4.3.6、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安全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车间级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担任。其他现场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会议记录及跟踪

  4.4.1、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者负责完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妥善保管;

  4.4.2、会议组织者或会议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会议决议的跟催,并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汇报。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财务资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三章范围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发票)

  第四章规定

  第四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一)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二)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三)记账联,作为承运方核算承运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账联与发票联组成。

  第五条发票的领购、保管

  (一)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票领购。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资产部门保险柜。

  (三)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四)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照规定装订成册,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五)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六)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七)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八)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九)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承运油(气),应税劳务,根据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对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核对以下内容:

  (一)字迹清楚。

  (二)项目填写齐全。

  (三)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四)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五)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六)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八条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资产部门做发票认证及账务处理。交接时要填写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附件)

  第九条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第十条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增值税进项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水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第十三条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建立公司隐患评估分级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隐患分级。

  三、主要内容

  3.1按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事故隐患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4依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本公司选择采用定性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3.5按照隐患整改能力的管理级别确定:班组级、车间级、公司级。分别指的是立足于在相应的组织范围内能够将隐患控制和整改,当自身力量不足以解决时,隐患就上升到上一级的管理层面去解决。

  3.6其中的公司级隐患中的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则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余为一般事故隐患。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统计核算规程,提高统计核算效率,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调度管理部、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等承担调运任务等部门。

  第三章调度管理部操作细则

  第三条负责统计每天调运量完成情况,若出现未完成情况,须立即实行补救措施。

  第四条负责每月收集各站调运票据,并在次月20日至28日根据票据与各炼厂及承运商进行核实。

  第五条负责统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完成情况,是否达标,如果没有达标,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各工作站操作细则

  第六条收集整理有关调运凭证及统计资料。

  第七条严格认真做好各类油品报表的填写工作,并对各类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对报送公司调度管理部的报表,月报封皮必须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报表凭据不得随意填写及涂改。

  第十条对1#渣油报表要准确填写单车的单日的调出、调入量,并对其含水百分比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对石脑油的.填报,对不合格卸车车辆的卸车地在统计表“备注”栏里加以注明,在各车队月统计表封皮上必须写明该车队不合格总车次数及不合格总调出、调入量。

  第十二条原料液化气填报,对按不合格、民用气卸车车辆要在其统计表“含水化验”延炼栏里填写其调入化验丙烯含量,“备注”一栏填写不合格或民用气,最后要在后面填写登记人员姓名。在装订不合格单车票据时把“原料液化气承运质量告知单”装订到其单车最后一页。

  第十三条设立调运日记,分别将各类油品单日的装车总车次,调出总吨位,单月总车次,总量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四条每月调运票据都必须在次月2日之前收回

  第十五条每月的统计台帐都必须在次月的五号前整理完毕,公司将派专人取票,如有特出情况,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知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危险运输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危险货物车辆的管理,保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有序进行,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统一调度,合理调配,节约运力,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在调度危险货物车辆时,必须掌握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安全运输要求;掌握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三、调度使用的车辆、设备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规定要求。

  四、调度使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物托运人、承运人都应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准备工作。

  五、调度员应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指导车辆运营调度,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以全局观念调度车辆,公正、公平、合理,不徇私情,大公无私。

  六、调度员应熟练掌握调度环节的安全程序,准确掌握货物性质、流量、路线、运输注意事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生理、心里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是否配备押运员。

  七、调度员应根据任务性质和轻重缓急,科学灵活调度车辆。合理调配运营车辆的运行时间和运行路线,千方百计提高车辆安全周转率。

  八、坚持凭车辆二级技术状况和安全运行例检结论“可运行”安排运输任务。营运里程超过400KM的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或有行之有效的轮休制度。

  九、驾、押人员应凭从业资格证和车辆安检合格证等安全运行有效证件报调度室,经调度核实确认后待命。驾、押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十、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驾、押、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安全操作。

  十一、运行途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预定指令的,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调度员接情后,应根据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安排。

  十二、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从出车至完成运输收车时,必须严格服从公司GPS卫星平台在运输途中的全程监控,不得私自关闭GPS,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拖延规定的运输时间。

  十三、调度员要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和路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严禁在三级以下的道路上行驶。

  十四、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运输手续的交接。完成车辆安检和清洁后按指定方位停放车辆,严禁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十五、凡违反本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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