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5 15:07:47 行政 我要投稿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5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5篇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1

  一、学习制度

  1、各单位职工要积极参加单位和支部(科室)安排的学习活动,集体学习活动要固定每周学习不少于1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4小时,单位要有专门的学习纪录,个人要有读书笔记,每季度撰写一份内容深刻的学习心得体会。

  2、要侧重医务人员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与应急能力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3、学习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常规、各规章制度及规范以及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及医学进展。

  4、学习的方法,包括全院性及科室业务讲座、病例讨论、远程教育、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5、以考促学,注重学习的实用性,以及学习的深度与广度。

  二、勤政制度

  1、为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医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严禁诊疗岗位带小孩上岗,重要岗位上班、值班期间不会客,不留客。领导带头,互相监督。

  2、遵守会议纪律,有事及早请假;遵守手机闭音规定。

  3、严格实行轮流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程序请销假,调班按规定及早调整。医护工作人员请病、事假,按程序,两天以上由分管院长批准;科主任请假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5、医院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集体荣誉感,每位同志都要自觉参加集体活动,凡应参加而未参加的`一般人员需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则需向院长请假。

  6、长期因病、因事不能工作(因病满六个月、因事累计两个月),由院办考核,并按相关政策发放工资待遇。

  7、院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每次抽查做好记录,作终责任制考核兑现的依据。

  三、文明服务制度

  1、着装规范、整洁,举止端庄,禁穿奇装异服,女职工发不过肩。

  2、科室标示规范、清楚、醒目,无乱贴、乱挂、乱画现象。

  3、职工全员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优质服务,不与病人争吵和推诿病人。

  4、工作岗位、诊疗区域严禁工作人员吸烟、酒后上岗、吃零食、干私活(洗衣服、打毛衣)。

  5、文明优质服务,无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投诉现象。

  6、坚持首接首问首诊负责制,优化服务流程,注重环境卫生。

  四、值班制度

  1、单位正副职要严格遵守行政值班制度,每周每人在院值班住勤不少于3天,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院领导干部巡视检查制度

  1、领导干部要把“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作为关注民生的头等大事抓细抓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研究落实具体措施,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2、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深入科室,全面抓好医疗、护理、科研、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改进工作。

  4、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六、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区卫生局领导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七、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九、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⑶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7)定期进行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十、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医务人员忠于职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使医务人员胸怀大局,积极维护医院声誉和形象。诚信行医,不弄虚作假,不开虚假医疗证明。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收受甚至索要“红包”、“吃、拿、卡、要”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等无视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2

  一、用车范围

  1、接送患者。

  2、邀请院外人员讲学、会诊、检查指导工作。

  3、院领导用车。

  4、职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区外联系工作、开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派车。

  5、外事活动。

  6、离退休职工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的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向医务科申请派车,其它情况必须向院办申请。

  2、司机出车必须经派车通知或派车单,无派车通知均作为私自出车。八小时以内以派车单为准,按派车时间先后安排出车,如有冲突由办公室协调。八小时以外可以电话派车,第二天补填派车单。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不得随意送修。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的零配件,必修经鉴定,院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修理。如车辆更换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维修,司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维修部位、费用,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4、司机必须服从院办、医务科调度,准时定点出车,不能按规定出车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绩效工资。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每次扣50元。再次拒绝出车的,收缴车钥匙并进行相应处罚。

  5、下班后车辆停放在门诊住院大楼前,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正门口不宜停车,以免影响人员出入。

  6、未经批准的私自用车,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发现三次以上私自用车,将在院内通报批评。私自出车所发生的事故、违章罚款等均有个人承担。损坏车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7、特殊情况下的出车,事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告,否则均作为私自出车。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报销。

  9、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费当月报销。

  10、每次加油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内容应当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时间、加油量、费用、起止里程数等。加油情况一个月报一次到医院办公室。

  11、司机出车应做好出车记录。遵守司机工作纪律及用车管理规定,值班时间内八小时外不能离开赣州市区。非值班时间如需离开赣州市,需报告直接上级。

  12、车辆不使用时,备用钥匙交值班室或办公室保管。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3

  医院设行政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职能科室科室长轮流担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一、总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办理行政值班期间医院的业务、行政和临时事宜,节假日、双休日签收公文,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受理公务电话,承接未办事项。

  2、行政总值班每天至少巡视4次,负责检查全院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纪律、医疗秩序、环境卫生、安全消防、后勤保障等情况,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宜,对失职相关责任人按医院规定及制度进行处理,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协调各科室工作,确保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组织处理突发和应急事件。

  5、落实医院监控措施。

  6、行政总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行政值班和本科室、本岗位工作,在行政值班期间,要以落实总值班职责、完成总值班任务为主。

  二、总值班权力

  1、代表院长行使职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医院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合理调配。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医院总值班的调配工作,不得推诿。

  2、有权按照医院规定对违反医院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三、日常工作流程

  (一)日常巡查

  1、公共场所、办公室、诊室等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

  2、医院职工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发现违规人员及时记录、纠正。

  3、严格考勤制度,发现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坐诊、迟到早退人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处理。

  4、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医护人员在接待病人时服务不热情或服务不到位,应及时引导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串岗、扎堆闲聊,吃零食,对病人不闻不问的情况,应及时记录、纠正,按规定处理。

  6、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就诊患者突然增加的情况下,应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调配人员,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二)投诉处理。总值班人员在接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知保安和相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冷静将投诉人带离事发现场妥善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院长,通知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四)重大医疗服务事件处理。重大医疗服务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住院期间病人突发其它疾病,如心脏病、药物、针剂过敏诱导并发症等,且我院不能诊断治疗的,为保障病人生命,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并及时联系转诊外院治疗,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四、行政总值班要求

  (一)牢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敢于承担责任。用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积极为临床一线人员和患者排忧解难。

  (二)在处事原则上行政总值班要以医院整体工作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总值班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宜,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既要讲究原则,又要灵活机动,既要防止事事均请示,又要防止擅自做主。

  (三)行政总值班要认真执行医院对行政总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着工装、配戴工牌,坚守工作岗位,夜班一律在值班室值班休息。总值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安排其他总值班人员替班,同时做好值班交接。

  (四)保持医院值班电话畅通,赴现场处理事务时应随身携带值班电话。

  (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处理的较重大事件要详细记入值班记录本,以备查考。值班结束后,要与下位值班人员书面交班,并交接值班用品。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科室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六)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总值班人员首先要积极组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到场组织处理。

  (七)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保洁和值班设施维护,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离开值班室要关窗落锁。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4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xx】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5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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