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制作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展厅制作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展厅制作合同1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展示设计及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概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
竣工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因不可确定因素拖延双方协议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 质量保证: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 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
1、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再添加附近内容以外项目或者数量变动,根据实际制作数量和价格补充协议。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设计制作材料完毕安装完毕前三天,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进度款,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结清。
四、工程要求:
1、乙方应当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效果图(附件一)进行施工,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因甲方改动材料设计产生的费用甲方需承担;
2、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展览展示费用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
料及设备。
3、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 因该工程的特殊性,甲方做好充分配合工作,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因甲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时间顺延,因乙方造成时间延
误,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 甲方如中途有其他变动,不是因为乙方造成,甲方无权要回预付定金,并支付乙方材料费和施工费、设计费等相关投入费用。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 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图纸、效果图
附件二:《展览展示费用预算》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展厅制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1000000.00元整。
第二条 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负责协助提供本次工程所需原始文字、标志、口号、图片等材料,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二、乙方负责协调会场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提供会场的施工场地等事项。
三、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设计、施工和协调,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整个工程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对现场布置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施工期限
双方商定,布展项目总工期为10天,自20xx年10月26日开工至20xx年11月4日17时前竣工,20xx年11月5日至9日为展览期,20xx年11月9日17时撤展。
第四条 活动项目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乙方前期材料采购款即人民币¥拾万伍仟叁佰柒拾柒元整 );工程交工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 00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伍仟叁佰柒拾陆元整 )。
二、结算方式:转账或现金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安全责任
一、乙方保证所用物料清单应符合报价单上的项目规定,所供物料应是合格产品。
二、乙方保证本项目在活动期间的现场维护,使之保持在完整和良好运行状态。
三、乙方若不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工程或由质量引发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若因乙方不遵守场馆施工要求而造成的安全意外,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乙方应在事发后一周内向甲方写出书面报告和说明情况,经其确认,甲方拥有本合同是否继续执行的决定权。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若甲方现场临时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甲 方:(盖章)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 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展厅制作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认真协商,就制作贵院展厅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按照设计方案,负责新增展厅(见图)展架及内容板的制作,并负责施工质量。
二、展架为2.48m1m,(走廊为2.38m)统一使用八棱柱系列组合式标准展具;展板 62 块,由乙方配齐相应的八棱柱、白板、联板、锁头、射灯等配件,具体数量见预算;内容板数量是 62 块,尺寸为0.9m1.35m (原展厅展具不动,内容适当调整) 。
三、乙方按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在安装中,根据展厅实际情况进行小的变动调整,属允许范围,如有较大设计变动,需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决定。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制作,并对内容部分进行严格的编审、校对把关。制作内容版的资料由甲乙双方提供,乙方也将提供部分美术效果资料,并负责美术设计制版。
五、展厅的制作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资金到乙方帐户起45天时间完工。如因甲方原因,如案例资料提供、审查内容、资金、定稿签字等方面事宜耽误的时间,乙方不负责任,制作的时间也将顺延。
六、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场地建筑,如有损坏应 照价赔偿。
七、制作费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制作费用,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结清。
八、 甲方应在乙方正式进入展厅安装展览之前,完成灯光布置(灯光要特别明亮,要能看清展板上的小字)、窗帘安装、地面、墙面粉刷(如需要)等工作。特别是应将灯光开关移至进门门框5公分位置,防止装上展架后,将开关挡住,造成使用不便。
九、 本合同未涉及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制作好展厅的.原 则协商解决,单方面决定无效。
十、甲方有完好无损接受乙方发去的展具的义务。
十一、本合同共印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展厅制作合同4
委托方: 承接方: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一、设计项目:
xxxxx展位展板设计项目
二、合同内容:
1、委托方提供展厅的基础尺寸及文案,提供相关图文等内容;
2、承接方安排设计、修改,最终向委托方提供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可直接用于印刷或制作 的专业电子格式文件);
3、委托方安排承接方设计工作时,需给承接方预留3—4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承接方也需尽早完成委托方工作要求;
4、需承接方协助印刷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
三、交付内容:
展板设计终稿的电子文件(印刷制作)。
四、费用
设计费为
五、付款方式:
设计完成,委托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币
六、内容变更
委托方应在承接方策划、设计开始前,对项目策划、设计所涉及到的'风格、内容,做相关要求。策 划、设计进行中如对内容、页数、风格有较多改动,承接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对于整体内容不变的前 提下的局部调整,已在本合同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七、保密条款:
在委托方付完款后,该策划及设计的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提供给承接方的资料及样品也在保 密之列。无论委托方及承接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资料。
八、知识产权:
所有图文均由委托方最终审定负责,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九、有偿服务条款:
承接方为委托方策划、设计的方案为有偿服务,委托方没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托方应返还承接方, 并不得私自复印、拷贝或使用。
十、合同纠纷
本合同自签署起有效,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 相关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完成,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执一份,承接方执一份。
委托方确认签署(盖章): 承接方确认签署(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展厅制作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
展厅制作合同6
定作方:xx商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重庆xx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第xx中国xx投资贸易洽谈会万盛区 展厅工程(项目)的设计制作工作。
制作内容万盛区见效果图)。
制作数量:36㎡ (6×6m)。
第二条 工程(项目)质量要求
以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效果图为准。
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效果图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及提供办法
双方约定,制作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所需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
双方约定,本合同所需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展示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供乙方制作。
1、乙方在进行工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而提出修改意见的,甲方应及时回复。因甲方未能及时回复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技术资料;不得在履行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面使用对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
3、本合同所需资料应于20xx年4月9日前交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的协助义务
乙方需要进行现场安装时,甲方应负责联系场地、办理入场手续并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能源设施及展馆场地管理费。
乙方在中途变更制作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制作方案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重新对方案进行确认后方能生效。未经甲方同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在 20xx年4月17日下午3:00以前完成制作并交付甲方使用,但有下列情形可以顺延交货时间:
1、甲方负有提供原材料义务时,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材料而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图纸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使用的。
3、因甲方中途变更制作要求而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
5、其他不应该归责任于乙方的。
交货地点 重庆国际展览中心甲方展厅现场。
乙方在完成交货义务后,还应派专业人员在展示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对展示厅内的设备进行维护。
第七条 价款或酬金¥94000.00(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本条款约定的价款或酬金包含聘请两位礼仪小姐两天的费用,不包含施工、展示期间用电、清洁费、证件费、电视机租赁、现场特装管理费等合同之外新增加项目的费用,新增加项目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乙方工程制作安装完成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当日进行验收,若甲方未按期进行验收或甲方已经使用,应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九条 支付方式及期限
1、甲方应在20xx年4月15日前预付工程(项目)款¥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应在20xx年5月21日付清工程(项目)尾款¥84000.00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工程(项目)总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利:(选择其中一项适用)
1、向xxxx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x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履行完毕即失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最后形成的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重庆xx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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