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工作方案(通用19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四、督查落实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3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是一年中最易发生森林火灾的时期,这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也是全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头戏。为此,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森林消防戒严期。现根据戒严期的要求,特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一、力量组织
1、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
2、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要对各卡点和森林消防重要环节进行全过程督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山体进行巡逻。
3、镇、办事处干部(除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和个别留守岗位外),都到卡点上参加现场管理。
4、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做好本村的森林消防工作,主要包括: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部署本村相关工作;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签订有关责任书;落实本村痴呆人员监护人。
5、镇扑火队、各办事处、各村临时应急扑火队做好一切物资准备,随时待命。
6、值班人员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电话记录工作。
二、宣传准备
1、组织发动。挨家挨户发放《告全镇人民书》、张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召开有关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
2、资料准备。由镇统一准备有关宣传资料及相关物资,包括学生回签卡、告全镇人民书、横幅标语、服装、打火工具等。
3、面上宣传。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书写刷新岩体标语、播放高音喇叭、出动宣传车等营造宣传氛围。
三、现场管理
护林员、村干部、镇(办事处)干部在各卡点实行现场宣传和管理。对上山人员进行登记,并向他们讲明上山的注意事项,没收或暂扣上山的香烛、鞭炮、打火机等火种火源。
四、扑火力量安排
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守卡人员、村扑火分队和当地部分村民作为第一梯队首先投入扑火,专业队、巡逻队、村干部、作为第二梯队随时应急。明火有失控危险的,紧急召集镇、办事处扑火分队作为第三梯队参加扑火,同时动员当地所有壮年村民参加扑火。明火2小时未得到控制的,紧急动用镇预备役部队,并向市森林防火专业队请求支援,镇预备役部队和市专业队作为第四梯队参加扑火。禁止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病人参加扑火。同时,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杨书生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小梅、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确保实现平安清明工作任务;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要积极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站点安排接送车辆。要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等为主题的祭扫活动,通过祭扫英烈、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散、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要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xx〕58号)精神,按照《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要求,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
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三是发挥综合效益。要广泛宣传惠民之策、利民之举,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新时期殡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殡葬政策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的动力源,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
二是善于交流互动。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及时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认真核实,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善于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善于掌握新媒体渠道,通过宣传殡葬工作中有新闻价值的动态和实情,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主题服务活动。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是抓好行风建设。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落实《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湘价传电〔20xx〕23号)和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岳民事发〔20xx〕3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清明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人,拟定观察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1、各地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方式:电视台清明节新闻采访,电视台飞字宣传,报纸上刊登报道节期工作相关文章和倡议书,在社区、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点悬挂若干条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内容: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殡葬管理法规。
2、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保证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区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地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上交清明节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统一,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期不得擅自离岗,原则上不得请假。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自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后,清明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以及大规模人员户外流动的特点,为防止引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安全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并报告。
4、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景区及周边地区扫墓活动的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扫墓环境,按照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保证清明节期间景区及周边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景区及周边扫墓活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行业管理科人员及清明节日期间值班人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在行业管理科,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局值班室。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四、工作重点
(一)火情、火灾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景区内草木茂盛,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
(二)拥挤
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
(三)景区周边易发生祭扫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
景区周边道路狭窄崎岖、坡陡弯急,容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四)祭扫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由于扫墓地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扫墓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心理和身体状况不佳引发身体不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保障。
加强管理,制定本单位清明节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消除景区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景区要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些休闲郊游的分流方案,为群众扫墓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6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7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8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xx〕x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按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旗清明节祭扫实际,全旗从4月3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成立xx旗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其劳兼任,电话:xxxxx,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各单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苏木镇也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四、工作安排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全旗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苏木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清明节期间正值全旗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旗殡葬管理所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嘎鲁图镇等人口较集中的苏木镇,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xx旗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殡葬管理所,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旗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市民政局和各苏木镇上下联动。4月3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xxxx。
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旗殡葬管理所。
(二)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
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三)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在全旗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旗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旗在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
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
要认真贯彻落实《xx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 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x民政设事[20xx]x号)、《xx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xx府发〔20xx〕x号)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xx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xx〕x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10日)
3月中旬,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全旗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下发文件。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20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旗区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各各苏木镇和各有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月3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7日—4月8日)
清明节后,各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传真报旗殡葬管理所。
殡葬管理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特组织本次活动,小学生清明扫墓方案。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具体办法:
1、时间:20xx年4月1日下午1∶00——5∶00(学生12∶50列队);
2、地点:江都烈士陵园、许晓轩故居、引江水利枢纽工程;
3、参加对象:六(1)、六(2)、六(3)班志愿参加活动的学生,三(3)、四(3)、五(3)每班各10名,部分带队老师;
4、活动纪律:
①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进入危险区域,不单独行动(非凡情况须经向带队老师报告)
②按时上下车,在指定座位就坐,头手不得伸出窗外;
③拍照等活动由车长统一安排时间、地点;
④学生每人做一朵小白花,穿校服、戴红领巾,六年级各中队打中队旗,学校打校旗。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0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安全保障和殡葬宣传等工作,围绕“文明低碳祭扫”主题,扎实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精神,深入开展“清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着力保障群众祭祀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文明健康、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
(三)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预防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公墓)要认真分析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特点,突出以预防为主,科学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xx小时值班,并做好当地祭扫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有效载体宣传平台,扎实开展自xx月15日至xx月15日为期1个月的“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广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惠民政策措施,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为创造文明低碳、安全有序祭扫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8日—2xx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并于xx月22日前向区殡改办报送实施方案或应急预案;
第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对公墓周围的乱草杂物进行清除,改善祭扫环境;
第四、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的散葬墓穴、公墓、骨灰集中存放处和重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将于xx月2xx日起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2xx日—xx月7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制定的《清明节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第二、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司其职、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第三、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殡改办印制1500份《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分发到各乡镇街(开发区)、公墓及殡仪车驾驶员;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倡导和推广鲜花祭扫,努力营造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
第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xx月29日、xx0日和xx月xx日至7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清明节祭扫情况观察数据,汇总后按要求填报《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xx),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每天下午2:20分前报市民政局。
第五、市区领导视情组成工作组到重点地方、重点墓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xx月8日—10日)
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xx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殡改办;区民政局将各地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和清明树新风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殡葬管理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工作任务重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按照规定要求,xx月29日、xx0日和xx月xx日至7日每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报送《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要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对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不得隐瞒。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应急机制和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主动协调宣传报道,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开展祭扫活动的有利时机,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宣传清明文化,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殡葬服务单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传承。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3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景区及周边地区扫墓活动的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扫墓环境,按照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保证清明节期间景区及周边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景区及周边扫墓活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行业管理科人员及清明节日期间值班人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在行业管理科,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局值班室。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四、工作重点
(一)火情、火灾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景区内草木茂盛,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
(二)拥挤
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
(三)景区周边易发生祭扫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
景区周边道路狭窄崎岖、坡陡弯急,容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四)祭扫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由于扫墓地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扫墓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心理和身体状况不佳引发身体不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保障。
加强管理,制定本单位清明节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消除景区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景区要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些休闲郊游的分流方案,为群众扫墓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工作,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乡镇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注重宣传,积极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四、加强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殡葬行为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6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7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8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1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的安全、有序、便捷,方便广大市民出游、祭祀,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地铁+公交”、扫墓专线及快速公交(BRT)、租包公交车等多种方式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实现“清明节”“三月三”期间群众扫墓、出游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市客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客管中心分管领导、局安监科、城市客运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科(联系电话:xxx),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xx,传真:xx。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客运科负责人兼任,负责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宣传和督办。
三、运输保障时间
20xx年3月30日至4月14日。
四、保障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析预测,统筹做好运输组织
1.开行临时扫墓专线。
(1)开行“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线长约为8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茅桥站、厢竹立交(烈士陵园西门)、佛子岭墓园(虹桥邕宾路口)、高速南梧路口(下行:南梧高速路口)、金川大乌路口(下行:金川降桥路口)、降桥玉蟾路口、四厦岭公墓园”7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0米空调公交车6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烈士陵园、四厦岭公墓园祭祀的群众。
(2)开行“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56路区间车),线长约为15.5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江南客运站、大沙田广场、五象荣光路口、大沙田站、青龙岗、柳沙英华路口、柳沙路中、新兴苑、竹溪苑、竹溪立交”10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1米空调公交车15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青龙岗祭祀的群众。
2.临时增设“青龙岗”公交停靠站点。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15路、49路、56路、107路、园博园专线二等公交线路临时增设“青龙岗”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3.临时延伸111路(沙井公交首末站—大沙田站)公交线路,服务青龙岗墓园。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4月4日-8日期间,每天8:00-17:00临时延伸111路至青龙岗墓园。
4.加大运力投入,增加发班班次服务祭扫客流。根据今年客流特点,着重做好与火车东站、各客运站的公交驳接,适当增加途经殡仪馆、四厦岭公墓、佛子岭公墓、烈士陵园、青龙岗墓园等墓地的公交线路运力及班次,其中:
①途经南宁市殡仪馆(望州兴望路口)的202路、B44路、B63路、215路、802路、601路、602路、605路、608路、705路等10条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60个班次;
②途经四厦岭公墓附近(降桥村路口)的20路、22路、38路、42路、66路、67路、75路、81路、B82路、202路、215路、W3路、606路、608路、802路等15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50个班次;
③途经烈士陵园(药用植物园或厢竹立交)的20路、28路、42路、43路、74路、90路、B11路、B83路、B82路、B101路、B127路等11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00个班次;
④途经青龙岗墓园(青龙岗站)的15路、49路、56路、107路、111路、702路、园博园专线二等7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45个班次;
⑤途径佛子岭公墓(虹桥邕宾路口)的临时扫墓专线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灵活调度),B01路(长堽厢竹立交西站、长虹翠竹路口东站),每天视客流情况增加10-15个班次(根据客流灵活调度);
⑥K5路(安吉—东盟经济开发区)、115路(武鸣客运中心—高新安吉路口)等两条公交线路视客流情况每天共增加约35个班次(视情客流情况灵活调度);
⑦加强与轨道1、2号线的驳接疏运,视情调整和增加与地铁驳接线路的发班密度。
5.结合“三月三”客流出行特点,临时增设D16路公交线路停靠武鸣体育馆。
根据往年“三月三”客流特点,为方便南宁市区乘客前往武鸣区观看“三月三”歌圩节。在20xx年4月4日至9日期间,D16路(安吉客运站-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定制公交专线临时增设“武鸣体育馆”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6.增加热门景点、“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运力。针对景区与“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客流集结与疏散需求规律,组织各公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度途经南宁园博园、青秀山风景区、广西民族博物馆、南湖公园、民歌湖景区、美丽南方、金沙湖、亿仓花海、龙门水都等旅游景区和重点活动场所公交线路发班密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抵达和安全疏散,提供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加强运力保障,组建应急队伍
加强与道路客运、铁路的`衔接,提高城市客运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市民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出行需求的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工作。公交行业要求落实20辆公交车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出租汽车行业要求分别组建由20辆出租汽车及20名驾驶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轨道1、2号线增加备用列车。“清明节”假期(4月4日—4月8日)轨道1号线增加2列备用车,共4列备车,分别存放于西乡塘客运站、火车东站、南湖站、屯里车辆段;轨道2号线增加1列备用车,共3列备车,分别存放于福建园站、秀厢站、安吉综合基地。同时,督促轨道集团对于可能出现的大客流情况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平稳,并针对“清明节”、“三月三”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大客流,制定行车及客运组织保障方案,加强人员值班、物资储备、客流控制关键点、人员引导、及客流控制措施等,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轨道交通运力充足。
在突发客流高峰时,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客管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调配应急运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
(三)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出租汽车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清明节”“三月三”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灭火器、安全锤、破玻器等有关安防设施设备,及检查轨道站内安保、电、扶梯监控、消防等设施,确保车辆的各项安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排查并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效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城市客运行业的反恐维稳及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轨道车辆的安全防范,认真抓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可疑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广大公交(含BRT)、出租汽车驾驶员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密切关注乘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通过看、闻、问等方式,严防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轨道方面要加强进站人员及随身物品安检工作,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要立即采取拒载、报警等有效的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对本企业运营车辆的路检路查,通过随车检查及站点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运营行为以及影响安全运营的情况,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五)落实出租汽车行业运态监控工作
利用GPS信息平台加强对我市在营出租汽车进行监控,一是监控“三月三”期间出租汽车运力情况,向车辆发布高峰客流预警信息,预先调度车辆,确保及时疏散客流;二是注意监控出租汽车的异常聚集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六)做好公交与地铁的衔接与运力保障
加强城市公交(含BRT)与轨道1、2号线的衔接,建立客流量信息相互通报机制,确保轨道1、2号线突发客流高峰等情况下公交车辆及时抵达及安全疏散乘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作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反应迅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城市客运交通行业运输保障工作任务。
(二)建立值班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运输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要加强对应急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上级的协调和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交通运输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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