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大家好!我叫区灏晴,我是个“小书虫”,我的老师是个“大书虫”我们都很喜欢看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人物很像我,分别是小姐姐克拉拉和小弟弟,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你想听听看吗?这本书是德国人写的。
他们有一天,在家里睡觉,他们都害怕闪电和打雷
正好今天就是这样。这时,小姐姐说起了鬼故事,吓的.弟弟半死,他们都想如果有怪物进来怎么办?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
这是有人推开了门,结果水一坡就流到他的身上,“这是爸爸!”姐姐克拉拉和弟弟叫了起来,原来他们在门上挂了一桶水,有人开门水立刻就会流到这个人上。这篇文叫做闹鬼记。
我记得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难忘的文章,这篇文章叫《双色狗》。
爸爸有一天带回来一条狗,他们给它起名为“嗅嗅”。
一天,爸爸出去了,只剩下克拉拉和弟弟。他们把狗拿出来玩玩。这时姐姐出了个馊主意,她说要给狗狗染色,还说要涂红色!弟弟听了说要涂黄色。于是大家比赛看谁图得快!
等爸爸回来,嗅嗅已经成了双色狗了!
这本书好看吗?作者是德国的迪米特尔.茵可夫。书名是《我和姐姐克拉拉》,还有很多好看的文章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家有很多的书,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首先我要问几个问题,你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福的生存吗?你能在巨大无比的风暴中逃生吗?你能在一个全是野兽,并且有野人的.孤岛上抵抗敌人吗?
一切皆有可能,鲁滨逊就经历过这些不可能中的不可能。
小小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暴风雨的袭击,漂到了一个孤岛上。每一次他都在不可能中的不可能中实现了自己的计划,最终,克服种种困难,回到了家乡,过上非常快乐的生活……
每一次成功都来自鲁滨逊的心血,比如:鲁滨逊打一个双层木栏用了两年的时间;鲁滨逊用一年的时间造地窖却被一次地震而毁掉;鲁滨逊的那瓷罐是经历无数次失败才造成的。
今天,我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偶尔遇到风风雨雨就一蹶不振,如果我们能像鲁滨逊那样,能有什么可以被摧毁?又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呢?
指导:阳泉卓尔教育培训学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是《我爱天天读》,它是一本故事书,这本书是妈妈从超市买回来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的.新装》,它主要讲的是很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每天都喜欢穿新衣服,他每个钟头能换一次衣服,整天都在镜子面前忙忙碌碌,可是就是因为他每天沉迷于新装结果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骗他说他们可以织出最美丽的衣服而且只有聪明的人可以看见,所有人都相信了,就连皇帝自己也一样,因为他们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不聪明,当皇帝穿着新装出去游街示众的时候老百姓都悄悄的说我怎么看见什么都没穿,一个人说,两个人说所有人都在这样说,皇帝慌了可是他已经没有后退的路只能坚持下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要认为自己很聪明然后去欺骗所有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初遇见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在蓝蓝的海中,一位王子沉睡着,小美人鱼抱着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它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翻阅着这本书,从《海的女儿》到《野天鹅》,再停顿于《夜莺》。童话中的细节是如此的贴切,让你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生活。
在《蓟的遭遇》里,安徒生写了蓟(花)长在篱笆外,却向往花园和花盆,可一直等到最后一朵花被镶入画框,它也没能离开原来的地方的故事。在朴素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分明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啊。“只要孩子们去了好的地方,做父母的哪怕是待在篱笆外面,也没有怨言!”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大概是前天吧,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了起来,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换一种心态,换一种语气,多体谅妈妈一点儿该多好啊。
在《癞蛤蟆》中,安徒生写了一只小癞蛤蟆周游世界,却死了的故事。在小癞蛤蟆的眼中,天是一望无际的,它总是渴望着爬得更高,也希望拥有妈妈所说的那颗宝石。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奋斗渴望的“宝石”。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做事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的我是多么羞愧!
悄悄地合上这本书,走到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知识和无限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有:《童年》、《呐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等等。但是,经过我百里挑一的选择之后,最终脱颖而出的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我最感动的片段就是孙少平忍受着房子中潮湿黑暗的环境,点燃蜡烛,坚持读书。每次读了这篇我的眼泪都不禁流了下来,如果他能够来到现在这个时代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去上学的'时光,以为学习是父母逼的,是爸妈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是爸妈自己的尊严。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学习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虽然学习苦了这几年,但是换来的就是后面60年乃至70年的幸福快乐。
《平凡的世界》中,不仅有我最喜欢的片段,还有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孙少平了。他好胜心强,以看书作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还有着许多感人的故事,如果你也想看,就去购买《平凡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打开我心爱的书柜,堆满了我爱看的所有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年级开学时妈妈给我买的`《花婆婆》,作者是美国人芭芭拉库尼,译者是方素珍。我最喜欢书中写的花婆婆躺在病床上还不忘要撒播花种美化世界。读完后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像花婆婆一样,怀揣一颗美丽的爱心,努力去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儿,那么美丽将无处不在,爱的种子将撒满世界,花婆婆选择用种花装点世界,我们小朋友也可以选择做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事情大小,只要用心去认真完成就一定能给我们的世界带来更多美丽。
我决定从现在起,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大后做一个对世界,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来报答社会,报答学校,报答老师,报答父母及所有为我们健康成长默默付出的所有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坐在书桌旁,也是我最愉悦的时光。
我读过许多书,有文学类、科幻类、漫画类、故事类。而读了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变形单车》,这本书读起来感人肺腑。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变形单车》写的是杨哥家里有一辆破旧的单车,名字叫奥斯卡。这辆车呀,除了铃不响,什么都响。可是你可别小瞧它,它会变形,能变成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人。它还会弹钢琴、辅导作业、教训坏人,在迟到时长出翅膀带着杨哥飞到教室。它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为了拯救世界,为了人类的和平,它的妻子却献出了生命。
这本科幻小说,让我的思维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扩展,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自己完成,不要贪慕虚名,朋友间要互相帮助,要爱护家人。
书籍是广阔的天空,浩瀚的海洋,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地心游记》。
这本书由凡尔纳所写,后由中国的李智改写,由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讲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最后回到了地面上。
读完《地心游记》后,我最大的感受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李登布洛克教授没有勇气,就不可能划过大海、越过蘑菇林、经受住海上的.狂风暴雨,不可能看见远古时期海兽的搏斗,以及耀眼的电闪雷鸣。这本书还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许多科学知识。真是一举两得。
读《地心游记》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xx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xx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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