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时间:2023-02-13 09:14:04 春节 我要投稿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5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5篇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要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组织力量逐一排查,特别是对原取证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查清全市烟花爆竹存量底数,并对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建好台账。

  二、强化处置。

  各县市区排查收缴的烟花爆竹,在有效期内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外销或返厂,已过有效期的.、非法运输销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销毁。

  三、严格执法。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全市异地过筛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细化措施。

  临近春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销售燃放重点人群,紧紧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陵园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头,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确保实现“零燃放”“零炮声”。

  五、严格问责。

  春节前,凡主动退回、消除隐患者,一律从宽处理,乃至不处罚。春节期间,凡被动被查者,对负有管理职责的,一律通报市纪委监委,依纪规追责。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2

全体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梧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经营场所,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区;

  (八)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3

尊敬的各位业主: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园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

  为使各位业主能够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积极响应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万象美物业提示广大业主,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4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临近,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赣县中心城区东到茅店镇黄龙村、南到茅店镇义源村、杨仙大道,西至贡江大道、赣新大道与水东镇交界处,北至储潭镇红河村合围的区域(含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尽量减少燃放。

  除以上区域外,以下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车站、码头、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天然气站、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四)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通讯、军事设施设施附近;

  (五)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及中小学校内;

  (六)风景名胜点、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桥梁、隧道;

  (九)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违反本规定,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遇到燃放行为要主动劝阻,遇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立即举报并拍照、录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自《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施行三年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参与下,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天更蓝,气更清,城更美。为巩固保持我们来之不易的禁放成果,让广大市民共度一个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区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宣传禁放有关规定,力争实现“禁燃禁放”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凝聚起保护XX环境的.正能量。

  二、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区市民文明过节,从你我做起,不违规运输、储存、销售和携带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选择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三、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区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敢于对身边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心、文明的城市环境。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真诚恳请您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继续以主人翁姿态参与XX城乡建设、支持城乡发展、呵护城乡环境,共创美好明天!

  春节将至,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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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6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须知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7

全县父老乡亲和社会各界朋友: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将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同时,产生的大量垃圾会加重环卫工人负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在此,我们倡议:

  1、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喜庆方式,过一个健康、环保的春节。

  2、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做到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3、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工作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低碳行动,我们参与;清新空气,人人共享。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呵护蓝天,让X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8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9

尊敬的东方城业主: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幸福、平安、快乐、安全的春节。东方城小区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严禁在小区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楼道内禁止烧纸。发现违规燃放的,物业将通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请根据通知规定时间燃放,并在售楼处前小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0

全县广大工商界的朋友们:

  新春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人们习惯于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破坏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县城大相径庭。

  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工商联(总商会)倡议广大工商界人士: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遵守《光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约束好家人和员工遵守禁燃鞭炮规定,大力宣传禁燃鞭炮的'意义和益处,安全、合法经营,少卖或不卖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光山的天更蓝、地更洁、城更静、人民更文明!

  呵护碧水蓝天,打造美丽生态光山,从我做起!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全域为“禁炮”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禁炮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到广大干部职工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挂条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3.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组成专门巡查监管队伍,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初十、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严厉管控,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区公安局作为禁炮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组织各级干警开展禁炮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积极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禁炮工作。

  5.区大气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禁炮工作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各单位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2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春节期间,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违反规定在以上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3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xxxx物业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xxx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阳台及天台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为尊重地方风俗习惯,我司将设置指定区域方便业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统一到小区门口外指定区域进行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4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5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要年味更要环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10个至20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强联防联控。同时要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倡导绿色过节方式。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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