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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服务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仓储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流仓储服务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仓库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仓库及其配套设施(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出租仓内面积平方米,带雨蓬过道作业区厄运及公摊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消防类别丙类(防火)货物存放,以及该等用途可能附带的其它合法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期满,如果乙方届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违约情形,甲乙双方有续租意向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需在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商定续租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在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就该房屋的续租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甲方可在事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选择合理的时间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甲方可就该房屋的待售或待租作广告。
第四条 租金及费用
1. 甲乙双方订明在租赁期内,装卸费随仓租费一同结算,仓库租金及费用计算如下(以下不含税):
1) 合同期内的仓库租金为元/平方米·月;仓库带雨蓬过道作业区租金为元/平方米·月。
2) 合同期内的物流服务管理费按承租面积计算,元/平方米·月
3) 带托盘装卸叉车费:元/托(单边)。
4) 短途运输费元/车·次(单边)。
2.以上费用未含税,税费乙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全部开具运输发票税率为7%;
3.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第一个期房租,以后每月房屋租金及管理费于上月25号之前付清;搬运费及短途运输费于次月3号之前相互核对完毕,于次月10日前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电汇/□其他)。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收款帐户名,开户行,账号。
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金和其它款项的义务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相互独立的义务。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并经甲方同意外,乙方在任何时候均无权撤销、扣减或抵消本合同项下到期应支付的任何租金。
6.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承担并缴纳因使用该房屋及公共设施所发生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园区管理费、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安装及使用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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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加班作业(每周6天8小时制),甲方需派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加加班作业,加班作业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支付标准为:100元/人·次。
第五条 房屋产权
甲方保证已经了解了仓库的实际情况并已经如实将所了解的告知乙方。且甲方保证其对于该仓库的合法所有权,今后如有关于房屋产权等方面引起的一切问题,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仓库的交付与接受
1. 在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首期租金后,甲方在租赁期开始日以该房屋现有状况交付该房屋给乙方使用。
2. 在收到甲方房屋准入通知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对该房屋的任何占有或使用应遵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租赁期开始日双方未完成该房屋实际交付使用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甲方以该房屋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对该房屋是否适合乙方开展业务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乙方如因业务需要需对该房屋增加管理上的要求及增加设备设施或需对该房屋进行改变的,均须符合法律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并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实施,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仓库的使用和管理
1. 甲方对乙方收取的管理费中包含如下服务项目:
1) 保安,对出入库及库存货物进行安全防护,防火防水防盗
2) 验货,对入库货物进行货物验收,防范因包装问题导致的货物潜在存储风险
3) 仓管,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出入货物清点,每月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4) 建帐,对出入库及库存货物用《仓储管理系统》进行帐目管理,保证能随时向乙方提供实时出入存数据。
5) 理货,对于在库货物进行合理的仓位整理,以保证仓库的有效库容率
2.该房屋之仓库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储存类别丙类物品之用途,是货物高度集中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相关的安全防火制度,存放的货物不得超越国家消防法规的限制,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鲜活及污染环境的物品,甲方无义务对乙方入仓货物进行认定。但如因乙方存放的货物违规造成火灾事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3.仓库货物堆放甲方要按规定留足通道、支道、墙距、灯距、柱距、顶距等;仓库的地面荷载为 3.0吨/平方米,乙方存放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前述规定的荷载。
4.仓库供电、供水容量按甲方原设计标准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要求增加容量,不准未经甲方同意乱拉、乱接水电线路。乙方如需增容或增设水电线路,须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的货物和人员进出该房屋及其物业管理区域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以谨慎、安全和恰当的方式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其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能从事使该房屋结构改变的活动,且不能从事任何会损害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对该房屋及土地的使用价值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活动。
7.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约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该房屋,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8.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场地和公共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部位、场地添加任何建筑或设施。
9.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不得产生任何有毒有害、刺激性等影响环境的气味、烟、尘、气体、噪音、物质或振动,不得有对其他用户或附近的居民、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的行为。
10. 甲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内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并做好仓库内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货物进出的管理工作。甲方对乙方货物贮存的.物品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11.甲方应承担其在该租赁期间因租赁仓库硬件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政府收费和法律责任;乙方则应承担其在该租赁期间因入仓货物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政府收费和法律责任,甲方自始至终不承担因入仓货物所产生的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12.甲方经事前通知乙方后可在合理时间进入该房屋进行安全、消防、物业检查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可由甲方进入该房屋进行的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消防隐患,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该房屋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限期整改。
13. 甲方应确保其仓库内消防、环保、职业卫生设施到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因其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承担完全的责任。
第八条 交接流程
1、 入库管理:
1) 每天下午17:00前乙方通过邮件形式下达次日的物料入库明细
2) 甲方依入库计划理货,整理仓位
3) 乙方开具加盖公章的入库单据,会同货物同步转交甲方仓管员
4) 甲方按入库单据清点入库货物,并验查货物包装情况
5) 甲方按库位规划,进行入库作业,放入指定库位
6) 乙方录入仓储管理系统
2、 出库管理:
1) 每天下午17:00前乙方通过邮件形式下达次日的物料出库明细(包括配送货品、计量、顺序)
2) 甲方依出库计划备货,整理仓位
3) 甲方按出库清单进行出库作业
4) 甲方调派车辆,装送送达指定点
5) 乙方开具加盖公章节的收货单据,交由甲方送货人员
6) 甲方仓管员进行单据回收
7) 乙方录入仓储管理系统
第九条 物业管理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统一管理,遵守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税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按政府的相关规定交纳因本合同项下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缴纳条款参见第四条。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自费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并维持其在租期内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房屋的修缮
在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保持建筑物的房顶、基础、结构的牢固以及维护良好,对公用设施进行维修及保养。但甲方不对该房屋内设施因乙方造成的物业损坏负责。
第十三条 房屋的装修改良
1.乙方如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良或在该房屋内设立货架、机械及设施应由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按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保证所有的装修改良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按已批准的装修计划方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在该房屋设置任何种类的留置权或产生债务纠纷。
2.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的装修改良物,在乙方返还该房屋时,除非甲方要求乙方自负费用将该等装修改良物拆除并把该房屋恢复原状或双方另作书面约定外,应作为甲方的财产,原样保留在该房屋中,不得拆除,在此情况下,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折价补偿。
第十四条 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如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提前 2 月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相应后续权利和义务改由该第三方享有和承担。且该等转让不得给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出售、抵押、质押或转租、分租及借给他人。若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或分租该房屋,乙方须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条款须经甲方同意并要与本合同条款相符,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接受转租方须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始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租人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房屋的返还
1.若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将该房屋内的乙方物品按协定清空。并于终止日后10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费用,否则按逾期交付房屋租金违约条款执行。同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在租赁期限终止时尚未完全履行的义务或责任仍存续。
2.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搬迁乙方放置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并把该房屋打扫干净,如逾期有未搬迁的物品和装修改良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并可由甲方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3.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若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逾期不搬出该房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终止日当月租金标准折算之日租金的 3 倍作为继续占用该房屋的租金,所有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款项乙方应当继续支付,在该继续占用期间仍适用本合同的所有规定,而且乙方还应当对因该等继续占有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乙方对该房屋的继续占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租赁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甲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免除乙方合同终止前最后 1 个月的租金;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由乙方按月租金额向甲方额外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依法征用。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严重损毁、灭失或完全无法使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给乙方使用超过 30 日的。
(2)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房屋的。
(3)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房屋修缮义务,致使乙方确实无法使用该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过 10 日;或乙方拖欠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自本合同以及乙方签订的该房屋物业管理协议书中限定的支付时间超过 20 日。
(2)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变动或明显损坏。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4)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装修变动改良的施工,经甲方书面通知劝改,在限定时间内仍未完全纠正并修复。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或将该房屋用于出售、抵押、质押或转租、分租、借给他人。
(6)除本条款规定的上述情形外,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以及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使用该房屋,并且在甲方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仍未完全纠正。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给乙方使用的,甲方应按未使用期扣减当月租金。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修缮责任,确实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房屋的,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相应减免乙方受影响期间应支付的租金。
3.在租赁期限内,因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未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最高月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房屋租金、租赁保证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按拖欠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 30 天的,甲方有权采取扣押在仓货物及停止提供乙方水、电、暖等相关公共、市政设施服务等措施直至乙方履行完相关的付款义务。
5.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未提前 1 个月通知甲方的,乙方按本合同最高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使用该房屋时因此受到的的所有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装修变动改良的施工,乙方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以及有关条款约定使用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9. 任何根据本合同规定需由乙方保有的保险未按本合同要求被保有、或被取消、终止、期满但未续约、或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乙方必须对前述违约事件持续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所有的责任,而无论该等保险事故是由任何责任方和任何原因所导致的。
第十八条 其他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文件往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方给另一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或以专人送至本合同所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2.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向该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本合同租赁登记备案或租赁登记备案后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履行在办理相关手续中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并相互提供支持配合。
3.应乙方要求,甲方保证乙方货物在仓库内存放时,货物堆场四周留有作业空间,同时应保证乙方的货物安全,如有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4.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在争议期间,除非本合同另行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暂停或终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名):签约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物流仓储服务合同2
物流公司仓储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元/平方米/月,房间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物流仓储服务合同3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_____》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保管地点、货物品类及服务范围:
1、保管仓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品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范围:货物产权归属于乙方拥有,甲方负责保管、代理收发和物流配送的管理服务。
二、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
1、计费项目含仓储保管费、入库和出库的装卸费、海运货柜的掏箱费和物流配送的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货物保管、整理归位、巡查、装卸安排、更换破损成品的外包装、出入库报表、物流派车运输及跟踪货物运输及签收单回收等服务收取费用。
2、计费标准
总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含税务发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年。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发生业务的数据报表给乙方,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收到发票后_______日内划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三、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1、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必须遵循“凭单操作原则,严禁任何借口和形式的白条、无条的出库操作,由此而造成乙方财产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货物进库前_______日应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3、乙方应当甲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物差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外包装严重变形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货物出库,必须出具正式出库单。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上注明提货_____的车牌号码。如提货_____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传真件保存期为一个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______日前对账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检查。
四、甲方保管应承担责任
1、保持其仓库和货物有良好及清洁状态,仓库必需做到无垃圾,做到包装桶上出库无尘埃,并对库房进行清扫。
2、货物摆放要规范,必需按批号先进先出,遵循乙方的工作程序和规定。
3、由于货物保管不妥,管理不善等因素,产生物货倾倒破损、渗漏,或严重变形,这一切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4、仓库在出库操作中的失误,导致货物发错及库存数量上实际差异(缺少),缺少部分应全部有甲方承担;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5、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破损,外观严重变形(甲方不能确定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来进行判定)或者等不符合收货标准的需填写运输赔偿申请单,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6、乙方物资经甲方验收入库后,甲方全部承担起货物保管及服务责任,所有损失应有甲方按进价100%赔偿给乙方。
7、在仓库操作过程中,由于叉车的操作,搬运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而造成产品破损、泄漏和严重变形而使产品不能正常出库的,甲方应承担全额的赔偿(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签署新的合同,否则将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在执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____》中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仓储服务合同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物流服务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经营的货品提供仓储、分拣加工、物流配送服务。主要包括:
(1)货品仓储服务(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
(2)货品分拣(订单管理、货品盘点、二次包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
(3)货品配送(全国所有客户物流配送);
(4)上门取货(区域:__________);
(5)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服务。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仓储管理、货品分拣、物流配送
1、仓储设施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仓库、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2、货品出、入库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及时限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品资料在货品进行验收入库。
(2)乙方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与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不符、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外包装破损、包装标识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和处理意见后,方可入库。
(3)乙方须在甲方货品到达乙方仓库当日验收入库完毕。
(4)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按批号出库。
(5)仓储管理的具体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库存货品管理
(1)货品养护: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标准对甲方库存货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货品盘点:乙方对甲方委托存储的货品每月盘点一次,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库存货品的检查和盘点(每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个SKU的抽盘)。甲方每半年对库存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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