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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贸易居间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炭贸易居间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 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2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煤炭购销运输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作为承运单位承运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_______吨煤炭单价 _______元,运费单价_______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运输发票(税率7%)作为结算票据。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
3,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甲方发出货物与乙方收到货物数量不得减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担并按相应价格赔偿甲方。
4,收货数量及质量依到乙方场地后乙方的检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在收到货物及收到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运输发票(税率7%)票据10日内,1次性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运费款。甲方在收到款项后5日内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据所开具的运费,甲方不得截留运费。
6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3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_____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一、 名称、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要求
三、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 结算方式和期限:
1、 先款后货。
2、 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 供需双方每月20-____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670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60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 其他约定:
1、 灰份每减1奖10元。
2、 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协商供货量。
3、 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 在需方打入合同约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须按此合同执行。
5、 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
第三方化验为准。
6、 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始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 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_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5
甲方:______煤矿
乙方:______xx公司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交货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 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 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 发热量5400以上。
2、 挥发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价格及金额
1、 基价210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43元,合计253元。
2、 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43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 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 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另加税率13%。
5、 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 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 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七、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八、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九、 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
二○xx年xx月xx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6
合同销售方(甲方):_______
居间方(乙方):_______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二)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三)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四)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房屋维修合同)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六)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7
委托人(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
依据《_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 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_______ 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单位名称(章):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邮编:_______
邮编:_______
税号:_______
税号:_______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8
委托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电话:_______
居间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9
甲方(委托方/卖方):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_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1元/吨,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1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货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1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_______开户行 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 受益金额_______
居间费用共计:RMB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元整)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_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日期: _______日期:_______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1
甲方(买方):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提供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_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委托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成功签订购销合同,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第二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根据乙方应收的劳务报酬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所有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报酬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伸,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如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2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20xx年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本合同作为甲方在有效期内向乙方购煤的中长期合同。鉴于双方均为合法独立法人企业,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生效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止。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继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第二条 煤种及供应数量
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炭的质量规格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要求外,还必须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 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提供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情况等提供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情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 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验收数量确认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验收质量确认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第六条 煤炭价格及费用
煤炭价格_______
基础聚格:随行就市,提前15-30天议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当月价格备忘录。
费用承担_______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调度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安排。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承担。
运输计划:甲方应在装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船舶到达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体船名及船舶动态预报。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有关煤炭靠港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船靠泊及受载的有关事宜。如甲方派船抵达装港后,乙方因未备齐煤炭或未及时办理船舶靠泊手续等原因影响装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负责。除台风、军事演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因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甲、乙双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按照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 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已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事件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战争,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如果一方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承担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公章): 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3
买方:_______
卖方:_______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监督抽样,以秦皇岛船采化验为准。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______大卡/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______元/吨;高于______大卡/不再加价。低于_____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______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______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______日内再交付_____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内贸煤炭合同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_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_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买方:_______
卖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4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一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515元/吨的单价(含税价)向乙方供应自产原煤,向甲方出具430元/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增值税上调,税款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预付人民币叁佰万元的购煤款后,甲方方可安排发煤;
三、煤质、数量及验收标准:
甲方在其煤场向乙方交货,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乙方委派业务人员经现场观察同意装车,即视为甲方提供的煤炭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煤炭一旦装车、过磅、驶离甲方煤场后,双方即不存在煤质与数量争议。运输车辆由甲方负责组织,运到乙方指定货场,运费由乙方自行与运输方结算;
四、甲方保证在20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供应不低于1000吨的.煤炭,其余的在20___年__月__日前全部足量供应完毕;
五、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5
出售方(甲方):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甲方按约定分批向乙方提供煤炭,乙方按约定付款。
二、品名、数量、价格及交易时间:
三、计量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实际交易量以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的衡称量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四、交货期限
1、因运输方式的特殊性,故本合同对交货日期不作具体约定,凡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已将煤炭交承运人运输在途,则均视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
2、乙方单批次的订购量大于 500 吨时,应给予甲方不少于____日的备货时间。
五、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低位发热量应a;ge; 5500 如甲方所提供煤炭的`低位发热量5500 g,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次煤炭。
六、运输
本合同下煤炭的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
目的地:_____省____市大郑镇__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目的地,甲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视为交付,交付后该批货物的风险及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于 ____日内卸货。
八、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1、煤炭在装运地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到场,对承运方计量交接工作实施监督;煤炭到达目的地的计量验收由双方共同在交接地点检测计算实载重量。
2、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装运地计量之差额处于装运地计量5%范围时,装运地计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3、当上款之差额超出装运地计量 5 %范围时,验收实载重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九、价格
基本结算价格__800_元吨,本价格为完税价格且包括运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运输困难,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运输方式的,按照甲方与承运公司协商确定的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十、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以每一列货运火车运输的煤炭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2、双方协商采用下列第
(2) 方式进行付款:
(1)、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的全部价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双方就预付款进行最终结算。
(2)、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价款 70 %的购煤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5____日内乙方支付余款。
3、乙方应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办理_事宜所需的全部手续,证件。
一、定金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45万元_的定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到期后____日内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二、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该批次不能交货部分煤炭款总值 20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偿付按该批次乙方已预付煤款日 5 %计算的违约金。
3、甲方所发煤炭规格、质量、计量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0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偿付按该批次未付煤款总值日 5 %计算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测、接收货物,按合同法处理。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双方未就本合同之变更、解除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书面协议前,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其代理人行使其合同权利和完成其合同项下义务,但应向对方提供完整的书面授权委托手续、文件。
四、免责条款
1、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政策变动、铁路管理部门对铁路运营状况调整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3、如因在运输过程中遭遇的或交货地的天气、湿度、温度导致甲方所发运的煤炭品质、规格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4、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
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 两份,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