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的作文(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时尚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时尚的作文 篇1
不知从何时起,时尚流行之风阵阵冲击着每个城市:流行音乐随处可闻,打扮入时的俊男靓女满街可见。于是乎,许多文人墨客义愤填膺、慷慨激昂地提起笔来开出一系列罪状:“有伤风化”、“荒谬怪诞”、“盲目追求”……
难道成为“时尚一族”中的一员真是一种罪过吗?我却不以为然。
在一道缤纷亮丽的城市风景线上,时尚虽然不是主体,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元素。说到这里,时尚究竟是什么,很有必要要说明一下。我以为,时尚是灵感凝结智慧而成的一种文化形式,它体现人们的服饰发行、言谈举行中,折射出一个时代所具有的`某个特点。时尚像是一件精巧的摆设,它的存在能为周围的环境平添几许生趣。城市里没有了时尚,就缺少了活力,就没有了生动,少了份感动。
不过我仍相信一句话,“流行的不一定是好的”,而我之所以不反对用时尚包装自己,是因为我坚信时尚魅力是不足以改变人们的本质的。年轻人追随时尚,是因为流行包装能使他们更加自信,或者说能让他们掩饰起一些外在的缺点,使他们觉得自己在和这个时代同步前进,从而更好地投入到生活和工作当中去。时尚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层包装,暂时遮住了内在的光彩,而他们的内心世界却并非你所想象的那样贫乏与苍白。
如果你在街上遇见一个打扮很“酷”的女孩,不妨不失礼貌地跟她搭讪几句,或许她会给你一个甜美的,纯纯的微笑呢!
时尚的作文 篇2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它的时尚,也因为有了时尚,社会才会如此多姿多彩。有的人却盲目追求时尚,这样的人则会变得庸俗。
我就来给你讲一个沉迷网络的后果吧林辉下决心要戒网了,因为上网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第一次进网吧是表哥带他去的。表哥说:“上网是一种时髦休闲,21世纪不上网的不是傻子就是穷光蛋。林辉是不折不扣的时尚一族,当即就去了。谁知,上网也会上瘾,他一天不上网就觉得难受,一上就得五六个小时。他的视力急剧下降,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老是昏昏欲睡。成绩下来了,前也大把大把地花出去了。现在他终于明白,时尚的东西不一定好,盲目地追求更是危害无穷。 听了这件事后,你们一定都明白了吧!过分的追求时尚是害。我们一定要合理的来运用时尚,使时尚能让自己更加奋发向上。
我就来给你讲一个陈晓佳班级的时尚吧!
陈晓佳同学买了一只收音机,带到教室来,大家都觉得很好玩,纷纷借过来听。没过几天,林立买了一个随声听,他故意大声对别人说:“现在谁还用收音机呀,真是老土死了,人家都用随声听了。我这只是松下的,买的时候花了500多呢!”又过了两天,单峰带来了一个MP3,他笑嘻嘻地说:“Walkman要落伍了,现在流行MP3,知道多少钱吗?1500!”从那以后,班里的气氛变得怪怪的`,大家每天谈论的都是时尚,学习的性质减了,攀比的气氛浓了。到学期末,整个班级的成绩都下降了。
我们一定不能学习这些人,因为过头的时尚的人会变得庸俗。请合理的追求时尚吧!
时尚的作文 篇3
我的外公年轻的时候是一名解放军,常常不苟言笑,但是我也是打心眼的佩服他,梦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能成为一名威风凛凛的军人。如今,外公已经退休回乡,过着自娱自乐的生活。他不仅把家安排得井井有条,还学着年轻人赶起了时尚!
去年寒假,我回老家探望外公。一看到他,就发现他的耳朵里塞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瞧,竟是一个随身听耳机,我不禁笑问道:“外公,您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玩年轻人玩的随身听啊?”“以前我只看你们玩这东西,现在我有着大把时间,也买来潇洒潇洒。”外公说完哈哈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起来。
我们在外公家吃完午饭,外公又拿着手机忙碌起来,我过去偷偷一瞧,哟,原来在刷朋友圈啊,我顿时哭笑不得起来,我也终于知道老妈微信里那个狂发朋友圈的人是谁了。什么蔬菜排毒法啦,什么除臭洗脚盆啊等信息,都是外公转发给我妈。刚开始妈妈还将信将疑,试了几次,结果连续拉了几天肚子,就再也不敢试了。还好我妈兄弟姐妹们都在关注外公的`微信朋友圈,不然都不知道外公要上多少次当了。
下午我和我表哥运动回来,又看见他坐在电脑前啪叽啪叽地摁键盘,我打趣道:“外公,您又在赶啥时尚啊?”外公嘿嘿一笑,指了指电脑:“赶它啊,现在用了这个软件,我都可以给老外发E-mail了。”瞧!连外公这么大把年纪都会说英语了,果真是要活到老学到老啊!晚饭后,他匆匆地要出门,我追上前好奇地问道:“外公,您这是要去哪里啊?”外公朝我神秘地一笑“学会用电子产品了,身体也不能落下啊!”哦,外公是出去锻炼身体,还真是人老心不老啊!
我好喜欢我的外公,希望他永远这样“时尚”!
时尚的作文 篇4
一场别开盛宴的服装表演正在进行。
这次的服装表演主题是介绍我们身边功能强大、用途与广泛的电脑!
电脑,已逐渐普及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有些人甚至已离不开电脑,于是,便于携带的电脑,愈来愈受人们欢迎。继笔记本电脑之后,现在又出现了可以穿戴的电脑。这种电脑,它的全部装置都装备在身上,主机别在腰间,输入设备是一个戴在手背上的小键盘就像一个手套那样方便。最令人称奇的是安装在眼镜架上的显示器,它实际上是一块透明膜片,有指甲大小,既能显示图文内容;又不会挡住视线。
这样的'装备够酷吧!它不仅美观、轻便、而且能实现一般电脑的所有功能呢!穿上它,你可以边走路,便可以用声语去输入文章,或着是听听音乐、看看电影。甚至可以在上班的途中连接电脑网络,随时随地的浏览网上新闻,收发电子邮件。
由于它携带方便,所以比台式电脑具有更多功能和用途。
如果把它穿在病人身上,是件很好的医疗设备,可以24小时监控病人的情况,并及时将有关的数据报告给医生。同时他还可以充当你的保健小能手,随时随地报告你的身体状况,当你的身体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是,它会发出警报,提醒你去就医。
过不了多久,穿戴式电脑就会和你身上的衣服巧妙的融为一体,成为一种时髦,并使你的日常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此文是我妹妹写的,归功于她!她读四年级哦!)
时尚的作文 篇5
时尚,这个昔日让我欢喜让我忧的美妙词语渐渐变了味,成了一种无法拒绝的潮流,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走在马路上,看人们随意把头发烫染得五颜六色,卷曲蓬松,大家似乎忘了自己原来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把衣服剪成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尚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开始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宝马四轮的新时代,似乎很少有人在月光下漫步,边走边欣赏。似乎没有人去丈量脚下的土地,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当人们用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支起整个地球,网住偌大的城市时,似乎人们丢失了写信的期待与盼望。大雁飞过,人们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里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金碧辉煌的饭店大厅时,人们似乎少了一份亲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忙忙碌碌的准备,没有互相帮忙炒菜的暖暖话语,没有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没有了过年的“年味”。只是平常的.吃顿饭,那在外闯荡的游子何必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乡?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看着“快乐大本营”“七十二层奇楼”等一系列娱乐搞笑节目,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族音乐等一系列国粹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时尚以金钱为垫脚石,以一种合情合理的方式获得了与思想对话,与情感交流的同等的地位与权利!
时尚,就这样使我敬畏的传统观点、优良品质改变了它们的原意。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时尚的世界”是否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流中。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在远离经典传统之美。我们,只能无力地挣扎。
我不知道,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未来会怎样?
时尚的作文 篇6
对于当今的中学生来说,攀比已成了同学之间必不可少的“项目”。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部分同学喜欢攀比“穿着”、“用品”,却忽略了学习成绩。
前天,我的同桌竟说了几句令我出乎意料的话:“你呀,也该赶赶时髦了。人家小林,衣服是阿迪达斯的,裤子是耐克的,鞋子是特步的,一个书包就一百多块,这不,连手机也有了。再看看你自己,穿得像冬天的葡萄──寒酸!”听了这番话,我先是一怔,而后便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她,平常关系如此好的同学何出此言?
我家的生活比较拮据,对我来说,平常吃一两顿较丰富的饭菜已够奢侈的了,更谈不上购买那些名牌服装了。
我的鼻子酸酸的,真想把内心那一份无奈发泄出来。但我强忍住泪水,转过头趴在桌上,借口说是有点累。当时,我心里确实不好受;整个下午不停地思索着那些话,课一点儿也没听进去。
放学后,我的脸上重新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我认为,成绩才是同学们最好的攀比“项目”。到学校读书就是为了学习知识,考个好成绩。生活的贫穷并不能支配一个人的思想。有的人在艰苦的环境中会意志消沉,丧失斗志,但我不会,我会更加努力去争取更大的进步。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做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将此美德传承下去,千万别拿奢侈当时尚……
时尚的作文 篇7
你或许认为时尚是美国理工大学最高学府里American Football赛场上跃动的身影;你或许认为时尚是赢得伊顿公学颁发的最高奖学金;你或许认为时尚是在康河柔波的小船上,低头捡起散落在漪澜上的月光;你或许认为时尚是坐卧在塞纳河畔,一边沉浸在理查德带来的钢琴乐曲《水边的阿依妮娜》之中,一边陶醉于巴黎圣母院外法国女郎风姿绰约的倩影里;你或许认为时尚就是手按在操纵盘上,驾驶奔驰600碾过郊外散满樱花的园径;你或许……
但是,对我来说时尚不仅仅局限于此,时尚更应该是敢于追求,敢于创新,敢于向传统说NO。
我认为时尚是刘翔在猩红的塑胶跑道上,在短短的12秒91内,一个冲刺就把几十年来压在亚裔同胞身上的欧美堡垒给颠覆;我认为时尚是丁俊晖在台球场上一举击败号称世界第一的对手,站在领奖台上高呼我能行的豪迈。
创新是时尚,改变是时尚,与时俱进是时尚。做墨迹旁边深红的亮点,枫叶当中的一只黑雁,让我们共主时尚。会当击水三千里,在生活的大海里,一定会有我们晶莹的浪花。
本文审题准确,入题快捷,开头以设问形式提出创新是时尚观点,显示了作者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悟。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将有关的'时新材料信手拈来,展现了其宽阔的视野和敏锐的眼光。行文中反复出现主旨词,体现了作者驾驭主旨的能力。整篇文章立意较高,过渡自然,衔接紧密,首尾圆合,说理透彻,议论文体特征鲜明,展现了作者良好的思辨能力和扎实的语文功底。
时尚的作文 篇8
在当今社会中,有许多人都追求“时尚”,追求时尚似乎成了许多富翁的标志,可似乎他们对时尚的概念还很迷茫。
在他们眼中,时尚是什么?是买高档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为追星族的一员,疯狂地迷恋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杂志也没日没月地买,这难道就是时尚?
不,这绝对不是最高境界的时尚!这只是他们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现象,这只是他们对时尚最浅薄的理解,他们不断追随大众的视角,没有自己的主见。
在我的眼中,时尚似乎有了新的起点,时尚对于学生来说,是在空闲时于书海里遨游,饱览世界的灿烂文化,让它们充实我的生活,开拓我的眼界。
是去亲眼饱览祖国乃至世界的壮丽山河,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环境。
还是听一听艺术家的心声,让自己被音乐所陶冶,让自己的心情得以放松,同时也体验了世界的音乐文化。
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层的时尚。
对于妈妈来说,时尚是什么?是让自己更健康,保养好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妈妈这个年龄所追求的“时尚”。
对于爸爸来说呢?时尚似乎并不重要,因为他只需要用心看书、用心写作、用心教书,让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时尚!
时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将是不同的态度,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高度,但我的观点是时尚不是物质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时尚的东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层的时尚。
时尚的作文 篇9
我有一位漂亮时尚的妈妈,她有一头亮丽的棕色长发,显得很时尚、有魅力,她身材修长、皮肤嫩白,显得格外美丽,让人陶醉!
我爱我的妈妈,却并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她和很多妈妈一样,是一位平凡又伟大的母亲,她花了很多很多时间和精力照顾我:在我还是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婴儿时,就开始帮我冲香浓的牛奶、为我换脏兮兮的尿布、每天耐心地帮我洗澡……这些事情看似简单,但她日复一日地坚持并且以此为乐,全是因为伟大的.母爱啊!因此,我要永远记着这些。
我读书以后,她依然是一位合格的母亲。虽然她在教育上对我严厉了点儿,可是,她的严厉是有道理的:她每天抽时间为我检查、指导作业、教我学习方法,激励我的学习兴趣,让我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除此之外,在我的兴趣教育上,妈妈非常尊重我的意见,所以我并不像很多同龄小朋友那样负担沉重,我的课外生活非常自由:打球、看球、看儿童小说、偶尔打打游戏……愉快地放松过后,我的学习效率和学习兴趣都得到保障和提高。我非常爱我的妈妈,但我们也有“矛盾”——妈妈喜欢王菲,我喜欢周杰伦,我常常会和妈妈争论谁的歌更好听,但结果是互不相让。
这时候,爸爸就当起“裁判”了,他说这是“关公战秦琼”没法分胜负!我们家挺有意思吧?我爱我的妈妈!还有我的家庭!
时尚的作文 篇10
常仪君是我见过的最漂亮、聪明的女孩,小时候活脱脱一个小天使,中学时代已经出落成一位美丽的姑娘了。
我常想,她真是完美地继承了父母遗传的所有优势。她爸爸仪表堂堂,才华出众,是市里一个处级领导;妈妈温柔大方,高贵时尚,在一所师范大学做教授;她还有一位做市委领导的外公。处在这样家庭背景和环境下的小女孩,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极为高贵,在家是掌上明珠,出外则众星捧月。但小女孩并不孤傲,性情极为随和伶俐,符合《红楼梦》贾母选人的标准,人见人爱。
在中国地理位置、气候和自然环境上,我们这里属于“江南的北国,北国的江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饮食文化日益发达,各种特色菜肴、小吃层出不穷,很多有权势地位和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不在家做饭,常常外出吃请或请吃,请客者多是签单,个人既花费不多又热闹快乐。于是在这个小城就逐渐流行起一种时尚:能常常被请是有地位和权势的象征,能请一桌贵客是有身份和面子。如果一个人几天没有人请,或者请客被多人推托,这个人就会感觉自己没有身份,或者前途不被看好,或者即将失势,就会惶惶不可终日。
由于小仪君爸爸妈妈饭局多,常常不能在家做饭,大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小姑娘就常随爸爸妈妈参加各种饭局活动了。时间久了,大家感到小仪君就是一颗开心果,成为必请的对象。
时尚的作文 篇11
手机,是最快捷的工具也是最方便的工具。它能发短信、打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看录像、聊QQ,看电影、照相、有计算器、日历、时钟等等功能。
它一个顶几个;电脑,MP3,游戏机,好记星,照相机,日历,闹钟等,你不用再花很多钱来买那么多商品,一个高级手机,就一应俱全。而且一个手机也不是很贵。用手机听歌、看电影这些娱乐享受转移到原本只有通讯功能的手机上,真是方便极了,可是自主的选择时间,选择地点看,方便极了。
手机更是连接亲情、友情、思想交流的工具,有了它,再远再远的亲人,也无距离了。千山万水也阻隔不了这种亲情。“天涯若比邻”成了现实。而不是空话。
现在,手机有拼音输入法,当然这要求人们拼音要好,打字才快。由于有的人拼音较难,或是人们懒得按按纽,应然而生的.发明了更多功能触摸屏的时尚手机。这种手机配带了一支手写笔,手写笔可以在手机屏幕上就像是在纸上书写汉字一样,书写阿拉伯数字一样也可以。也可以用手指触摸,让它执行你想执行的诸多功能。手写快捷方便。受到人们的宠爱。
我爸爸,我妈妈都是这种触屏手机,我的是旋转式的手机。现在的手机更新快,品种样式多得随你选。
现在的手机可以说太普及了,几乎是人人都有,人人都会使用它。我们是学生,学校不允许用,但平时我们周末为了能和家长,朋友联系,我们还是能带它。为了促使消费,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免费手机让你拿,只要你预存话费。也可以让你积分满,就可以一元购机或是零元购机。
我爱手机,我更爱时尚的手机。因为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的方便。
时尚的作文 篇12
要说家中最时尚、最潮流的人,那一定是我的奶奶了。她每天出门都要先化妆半小时,这还是少说呢,看她又在化妆了!
我的奶奶有着一头白发,即便如此,她也锲而不舍地化妆。一对描过的柳叶眉,用过美瞳的眼睛真是使我看不出她已经六十八岁了。
奶奶平时就喜欢化妆,不化妆就不出门。奶奶常和我说她的格言:宁可不做事,不能掉了妆。对此,我也拿她没有办法。
今天晚上有老年人舞会,奶奶很早以前就对它十分期待了。只见奶奶坐在镜子前,打开她的'“百宝箱”,里面满是化妆品,她先拿出口红,对着嘴唇涂了又涂,还用嘴唇抿一抿,随后又取出腮红,在脸的侧面擦个不停,然后她的手中又出现了眼线笔,只见她小心翼翼地在眼睛上面画了两道,满意地笑了。之后,她抱出了一堆化妆品,如眼影、粉底、防晒霜以及更多的我见都没见过的化妆品。两个小时之后,奶奶才化完妆,穿上她的高跟鞋,一蹦一跳地走出家门,嘴里还哼着小曲儿,去参加老年人的舞会了。我心里早就有了结果:不用说,奶奶绝对是舞会上最闪亮的那颗星。
我的奶奶不仅会化妆,穿衣打扮更不在话下。虽说她已经六十八岁高龄,但是在穿衣打扮这方面,许多年轻人还真比不过她。
一次在商场,奶奶在各家衣服店不停穿梭,直到个把小时之后,她才选好了那件最适合她的衣服。
这就是我的奶奶,一个时尚的奶奶。
时尚的作文 篇13
“苏三离了红桐县……”瞧,邻居家老爷爷又一如既往地拎着他心爱的鸟笼去散步了,踏着矫健的步伐,哼着韵味十足的音调向前走着,仿佛前方充满了希望与欢乐。每天早上上学时,只要一看到老爷爷身上涌动着一股乐和劲儿,让我对一天的生活充满期待,心情倍棒!
老爷爷已古稀之年了,白发满首。但他不得不让我们每个人觉得他是一个活泼好学、追赶时尚潮流的快乐“小孩儿”。他现在在学英语呢!每天都要用英语说上那么一两句,见着老张“Hi!”见着小王就说“Goodmorning!”他虽然说的`不怎么标准、流利,可大家一听这劲儿,真开心。老爷爷平时也常锻炼身体,健康之道,他颇有研究,还常鼓励大家多锻炼身体啊,多吃蔬菜啊,怎样食用蜂蜜啊,多补充维生素啊……所以,他的身板可硬朗着呢!
有时候,吃中饭时,大伙都端着香喷喷的饭聚在老爷爷家门前,说点这个,讲点那个。老爷爷还把报纸上的新消息读给大家听。老爷爷成了播报员,大家习惯了从老爷爷那里获取信息——菜价涨了,周杰伦、蔡依林都唱了哪首歌,哪儿搞优惠活动……
所以呢,爷爷总是和我们玩得很开心,相处得很融洽,他就是我们的开心果,我们大家的好朋友。现在生活最需要什么?快乐嘛,人生在世不就图一乐吗?我想这就是时尚生活的真谛,快乐引导时尚潮流!
时尚的作文 篇14
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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