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8 10:49:22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5篇)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2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3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4、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签批。500元以上的急迫采购,经请示总经理后方可办理。

  六、材料及设备到货验收及发放规定

  1、所采购货物入库前均需经公司仓管员会同采购员或经办人一起监督,依照单据验收货物,查验货物质量,核对进货数量与单价,是否同单据相符,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赠送物品也应开《入库单》入仓,按数量登账,严格实行实物管理制度;如所购货物为急需使用的物品由仓管员开具《商品调拨单》,并由实物领用人签字确认。

  2、所有入库物料的领用,均应填列《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由领料人填写,部门主管审核,仓管员签字后,由仓管员按《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填列的品种和数量发放物料,并据以登记入账。月底前将《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中记账联移交给财务会计签收,用于计算和编制成本、费用凭证。

  七、各项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指定的采购部门审定。

  (3)、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

  (4)、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部门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6、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会同综合部进行登记造册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接受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综合部)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公司另将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办法。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四)、低值易耗品购置,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其他管理要求参见《设备用具用品管理办法》。

  八、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保管好公司入库的各项物资,并根据各项物资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摆放整齐,保证库房物料的安全。日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

  2、仓管员必须根据合理设置的各类物资明细账簿(台账),对当日发生的进出仓业务及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日结。每月还应不定期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同时月底必须与财务人员一起对各类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盘点,出具盘点表,以此查对帐簿与实物是否相符。在平时检查中如发现一些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3、物料进仓时,仓管员必须凭送货单、发票等有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入库物资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马上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检查合格后方可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收,同时按实际入库物资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填写本公司《入库单》,并要求采购人员、经办人员、送货人员等相关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必须连续使用,字迹清楚,不得跳号填写,写错作废原样留存,不得撕毁;《入库单》是公司凭以向供货方结算款项的凭据以及入账的凭证。

  4、仓管员应根据前几个月各项物资的使用量,并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来确定库房物资日常最低存量,对于出现低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安全限量的存货,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马上补充新货。

  5、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资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生产车间、营业部门领用的物料必须由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主管开具的领料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帐。

  6、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7、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九、报帐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主要包括《入库单》、《商品调拨单》、采购申请单等)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十、工程付款的有关规定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方可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公司领导小组部复核,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5.工程项目施工方预算以外的自购设备、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进出、报销手续比照以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报账的规定办理。

  十一、其它规定

  (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由综合部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公司将定期对其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购单并报批签字。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金额较大的办公用,须单独申报。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综合部统一负责安排。

  2、综合部车队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

  3、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根据送货路线、收箱路线、其他出车需要以及突发事件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具体报账手续参见第九条报账有关规定执行。

  4、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使用时,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五)、广告宣传费的管理

  1、广告宣传费用主要包括各种广告宣传费、设计制作费以及相关费用。

  2、广告宣传费实行按单项广告项目单独预算、专项管理的办法。

  3、各项广告宣传,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

  4、由有关具体操作部门事先提出报告及项目预算、用款计划,按程序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批准后有关合同、批复报告、预算、计划交存财务部门一份,以便监督执行。

  5、当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应将当月实际需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单列,以便财务部门区别不同费用进行考核。

  (六)、合同的管理

  公司目前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工程类、采购供应类、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类,

  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交综合部机要室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5、各部门应严格对照合同条款监督履约情况,做好记录归档管理。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具体监督执行。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给予警告、扣分处理。

  四、严格执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工作未及时完成及不认真工作的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五、任何人不管因为任何原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将一视同仁,决不姑息迁就,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停职检查。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5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五、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不得长期拖欠和无偿占用对方或缴纳单位的资金。不得向统筹单位收缴任何与基金无关的费用,各项规定解缴款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6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7

  1、关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特点

  所谓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在企业的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具体的规则,它作为整个财务制度体系中最基础的财务制度,它的作用就是规范并优化企业的内部财务行为以及处理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它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界定了企业内部财务主体的具体范围;第二,明确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职责;第三,去定了企业内部财务战略以及政策,确定了管理的具体内容;第四,确定了财务管理和内部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五,对财务规划以及相应的评价方法以及程序有了明确的规定。

  1.2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包括的内容比较多,划分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内容也是不同的,如果按照管理的环节划分可以将其分为财务结算与计划制度、财务控制和制度、财务考核评价制度以及财务监督检查制度;如果按照管理的对象可以分为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以及财务报告和评价制度;如果按照管理的职能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内部责任制度、决策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决算制度。

  2、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作用和意义

  企业通过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可以促使其内部财务工作的实施以及财务政策的制定更加规范化,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建设。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合理的设计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当前我国是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国有企业都为企业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数据提供了参考依据。而且国内外的财务丑闻告诉我们必须要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合理设计,以实现对相关人员的规范。总之,企业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合理的设计是必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3、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目标

  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即就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和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设计目标的约束。笔者进行分析总结之后,认为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确保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而提高去市场竞争力;第三,规范并优化企业内部的财务行为,并实现对相关部门财务关系的良好处理。

  4、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其也运行成本以及效益之间的关系,应寻找效应与成本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即就是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好的效益。应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全面性原则、协调性原则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还应遵循下面的原则,以保证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质量。

  4.1坚持权利责任和利益相结合

  通常情况下,企业财务关系复杂而且所涉及的面比较广,所以想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坚持该原则。想要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数据做好权利责任以及利益相结合,明确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应在财务责任中将物质利益充分的体现出来。

  4.2坚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

  任何制度都需要有一个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因此,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能墨守陈规,一成不变,当然变更的频率也不能过高,这样很容易导致财务混乱,给财务管理人员增加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力求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线性,控制好变更的频率。一项制度是否合理适用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证明,经过实践,合理的就应该采用,不合理的就要重新制定。

  4.3坚持适应企业自身特点以及管理需要的原则

  不同的企业的经营方式、规模以及组织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同时其财务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不同企业所使用的财务制度也是各不相同的,规模较小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和规模较大企业的相比就会相对简单,范围也相对较小。基于此种情况,在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对企业自身特点进行综合考虑,应确保所指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实用性,能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真实需要。

  4.4遵循效益性原则

  企业在设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应充分考虑财务的从图效果,以求获得最好的效果,要保证财务目标的正常顺利进行,在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尽量使得财务制度能简单清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之,在设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应充分考虑设计、经济效益以及运行成本这三者的关系,这就需要通过先进合理的手段,以最低的设计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

  4.5坚持科学合规性的原则

  所有制度的建立都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否则将会失去意义,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也不例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要和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相一致,不能损坏人民的利益以及国家的规定,也就是说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

  5、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设计的所依据的程序为:准备阶段、拟定草案、修订阶段以及最终定稿这几个程序。在准备阶段应明确设计的内容,应做好参与设计人员的培训,同时要做好和相关业务活动有关资料的整理,对设计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在草案的拟定阶段,主要是根据所整理的资料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完成方案的设计并做好初步起草;在确定好设计方案之后,需要召开集体会议进行研究分析;最后就是定稿,在该阶段主要是针对已有的设计进行定稿,并确定发布实施的形式以及贯彻实行的时间。

  6、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方法

  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制度设计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应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出适合的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方法有:分析比较法、系统分析法以及实地调查法这三种,其中比较分析法是对不同国家地区、年代的财务制度进行比较,认识财务制度的本质以及规律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这样在设计中可以充分借鉴这些企业成功的经验,该种方法的优点就是所设计的制度实用性更强;系统分析法就是综合分析系统的各要素,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财务制度的设计。该种方法的核心就是围绕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来进行。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各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但是它们和母系统之间依然存在一定的关系。基于此种情况,在设计时应对国家、员工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企业长远目标的实现进行综合考虑,进而确保制度设计的科学可行性、稳定性以及协调性;实地调查法主要是针对设计的准备阶段的,设计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分析进而得到有效的资料信息。总之,以上这三种方法都各自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使用,以求设计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管理是离不开制度的,这就需要设计出合理的制度体系,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应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情况,运用先进的手段设计出科学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使得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

  一、业务发生时,必须由承接业务的负责人开具《业务流程单》,并收取50%定金(固定签单客户除外,签单客户须与公司签定长期《定点签单协议》),特殊情况需要协调的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定金和业务流程单及时交给财务部。

  二、每天分类整理存放好当日《业务流程单》,定时接受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的业绩查询;

  三、次日十点以前出纳必须将当日所收现款入帐,支票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

  四、未签定《签单客户申请表》的零散客户谢绝签单;

  五、签单合作单位当月底扎账,经办人和副总经理在对方的业务明细单据上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办理付款前应核实是否有其它业务往来账目需要抵扣,收回对方的业务单据。不付现款的由财务部门出具欠条,加盖公司公章;

  六、副总经理督促财务部每月月底(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整理好签单客户的业务对账单,分别提请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后再发给客户方相关负责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催收欠款;

  六、每月22日前由执行部做好上月工资表,副总审核后上报总经理签字确认后28日发放。

  七、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及审核: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报销凭证必须填写金额大写,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字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报销凭证上至少有三个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详细准确的财务报表提请所有股东审核签字存档。

  九、年终扎账时,财务部在股东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提请股东会审核签字;

  十、当月无违反以上规定者奖b分20分,违规者每次扣b分20分。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5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工程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及以资本为纽带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种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形式可根据企业的规模、管理特点而定,大、中型企业应按具体业务事项、有关内容制定各单项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小型企业可以制定一个总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经企业董事会(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后执行。

  第七条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要确保贯彻实施,并接受主管财政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和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内部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健全约束机制,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部门,配备持有主管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部门条件的,应当在有关部门中配备会计主管人员。

  第十条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要经集团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企业要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业绩考核、业务水平鉴定、调整使用、任免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和填报制度,包括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及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要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定额的依据、方法和程序;劳动定额、物资定额、费用定额、人员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率和各项成本开支标准;以及定额的执行、考核办法及定期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要制定计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量手段的配置及其管理、校正、维修等要求;规定各种财产物资购建、领用、运输、转移、销售等各环节的计量验收;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计量计价;以及计量验收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企业要制定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盘点制度,包括财产物资转移、调入、调出、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手续和程序;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的岗位责任;在用临时设施、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以及对各种财产物资、分包工程、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定期盘点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结算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参照市场价格制订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动力、设备、劳务等的内部结算价格;内部结算价格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七条企业要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的种类、作用、编制方法和程序;预算的审批及调整权限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八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审核凭证及复核账表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九条企业要制定工程价款结算签证和催收管理制度,包括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手续、时间;填制结算凭证的要求;建立催收工程价款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要制定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档案的保管、调用手续、销毁期限;财务信息分类原则以及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要制定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和筹集

  第二十二条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保证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非生产性开支等分类按月、季度、年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等。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根据《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二十六条企业接受捐赠财产、资产重估确认价值的差额、国家拨入的专款等,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企业的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七条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应当用于企业发展。如用于弥补亏损(潜亏)、非生产性开支、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企业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在购建固定资产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企业按照有关合同规定预提应交给其他单位的费用,包括租金、利息等,如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并将预提或多提数在年终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企业要制定负债的管理制度,包括对负债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还债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向银行借款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和期货等风险性投资。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制定债权的管理制度,包括对债权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催收措施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临时设施等的摊销管理制度,包括摊销范围、类别、方法、领用、退库、报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定期清理和核实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不得采取多领、少领存货材料等手段调节企业盈亏。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支出应作递延费用处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盘亏、毁损、报废和应收款等净损失,须经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和主管财政部门审批。企业在报批资产损失时,应提交详细资料,说明损失原因。

  第五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含企业自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的项目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经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再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资不抵债的企业,以及对外投资项目报酬率预计达不到银行存款利率的,不得对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企业对外投资涉及财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十条企业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及时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外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四十三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施工项目管理有关文件进行工程直接成本的核算。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人员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五条企业可按实发工资总额的比例14%、2%、1。5%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要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第四十七条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在核销坏账时,应提供司法、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证明,经征收机关审核同意,才准予在税前扣除;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

  第四十八条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赁费用,不得低于该固定资产应当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七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第五十条企业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施工企业的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次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亏损)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依法计缴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按照《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的税后利润收益,扣除经批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法定公益金10%后的余额全部上缴集团公司,上缴税后利润收益余额中20%由集团公司上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余下80%留存于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

  第五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五条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不得和应付福利费混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消费性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发放。如企业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减少法定公益金,同时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第八章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评价

  第五十六条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七条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每月必须编制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应收(预收)工程款分析表、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合并报表补充资料表等内部会计报表。

  第五十八条企业必须在每月15日(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上月会计报表给集团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下年1月25日(分公司在1月20日)前交给集团公司。

  第五十九条企业效绩评价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不良资产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速动比率等。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法规为准。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9

  一、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二、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三、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四、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六、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职权

  审计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

  4、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公司领导做出制止决定;

  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

  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

  (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三)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提供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人员的责任

  (一)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制度、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三)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严谨性负责。

  第三章 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审计对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四)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审计范围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

  (三)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四)开发项目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六)企业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七)其他认定应当审计的事项。

  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全面预算;

  (四)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部材料价格信息资料库等;

  (六)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及投资计划;概算批复及概算调整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工程设计、竣工图纸、设计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及其它有关签证;全套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会计纪要和验收证书;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及取费证书;

  (七)自建设之日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它与工程财务核算有关的资料;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垫付材料款清单;项目部初审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章 审计类型、方式

  公司审计类型包括:

  (一)日常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是指对公司开发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四)其他专项审计

  1、任期审计。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以及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方式有:

  (一)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所在地进行审计,后者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协助提供生活条件。

  第五章 审计内容

  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全面预算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六)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七)各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

  (八)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十)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 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

  (二)书面通知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四)提出审计报告,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同意后做出审计结论。

  (五)下达审计决定。

  (六)复审。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如果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审。

  (七)进行后续跟踪审计。

  审计过程注意事项:

  (一)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部门/人员出示由总经理签发的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三)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四)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应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五)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提出制止意见。

  第七章 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原始资料。

  审计档案管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审计人员有权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之遵纪守法、取得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情况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拟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下发后执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财务部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1

  一、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紧迫性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同各方面经济关系的基本规范、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面临的新的经济形势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目前许多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仍停留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尽管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已有多年,但我国大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依旧是会计和财务不分、财务仅是作为会计的附庸而存在,其对象仅限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内容充其量也只是成本费用的控制而已,而对如何按公司制度的要求筹集资金、用好资金、合理分配利润等,则研究不够。

  二、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依据

  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其科学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管理要求,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不同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不同,其财务管理的方式也不完全一致。只有在充分考虑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基础上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才具有可操作性。

  2、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顺利进行财务工作、实现财务目标,进而实现企业目标。公司共同的理财目标,一般可理解为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无论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何种利益冲突,其他利益主体(包括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的利益最终要服从于出资者的利益。因此,出资者需要,服从出资者利益,实现出资者(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成为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企业财务分层管理框架

  企业财务活动及其管理是基于一定的企业制度而建立的。在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作为股东的出资者,具有终极财产所有权;作为代表股东利益的公司董事会,其有完整意义上的法人产权;公司的总经理,具有公司的经营权;公司的财务经理,则具有公司决策的执行权和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权。在公司制模式下,股东作为出资者,为保证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一般通过间接控制,来行使其监督权,在财务上形成以出资者的管理主体的`出资者财务行为;在公司内部董事会和总经理通过行使法人产权和直接经营权,全面而直接地参与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在财务上形成的经营者为财务管理主体的经营者财务管理层次;公司的财务经理,行使财务决策事项的执行权与日常管理权,在财务上形成以财务经理为管理主体的财务经理财务管理层次。

  监督权、决策权、执行权三权的分离、有利于明确权责、有利于公司财务内部纺束机制的形成。

  (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体系

  1、出资者财务规范体系,主要是指股东在何时何种状态下对何种财务事项进行何种决策。一般而言,由于对剩余收益权的关注、有关公司分红及配股方案的决策,是出资者财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2、经营者财务的规范体系。

  有关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范,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会的财务权限;二是董事会对经费管理者财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有关公司经营者财务的规范。公司经营者受董事会委托负责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它是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主体、同时又是日常非重大经营的管理事项的决策主体。应明确公司经营者在财务审批、签订合同、提供对外担保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财务权限和为履行出资人受托责任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

  3、财务经理财务的规范体系。财务经理受公司经营者委托对公司的日常财务运作进行管理协调,主要有以下内容:

  选择适宜企业特点的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明确公司内部各有关利益主体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建立财务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做好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的分项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益和利润分配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制度。

  四、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一方面是由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性,涉及生产经营方方面面,一方面是为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2、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高质量的财务管理人才。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基础上,应建立财务总监督制度,主持和监督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3、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采用渐进式与企业的其他制度同步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若没有其他制度的配套实施、使不可能得到真的实施。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2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记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3、负责会计核算,按时申报各项税费。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记账。

  9、每月3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2、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3、公司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等财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

  4、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及低值易耗等财产,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3

  一、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定、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定、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档案、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覆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稽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稽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储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稽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4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巨集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定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机构。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七条 财务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专案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5.对财务人员的离职、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7.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稽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8.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监督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资料、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4.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稽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会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7.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九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支援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15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