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财政纪律,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密,泄密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3、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账物、帐款相符。
4、总帐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要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5、辅助会计要月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如出现漏帐,其全数金额由辅助会计自己赔偿。
6、公司只设一本总帐,项目部不再设立分帐,所有票据均有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证明人不能在审批栏签字。职工借款由各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总经理同意。
7、财务会计要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的按合同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资金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内,管理人员控制在500元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体损失,由审批人赔偿。
9、对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规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和准付人赔偿20%。
10、材料会计要认真严格把好材料进出、材料积存和材料消耗关。因资金紧缺,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未付的`,应根据收料单、合同或协议,分单位、分类别每月30日报财务科。如果材料进出帐不符,每次罚款200元;材料积存不报而继续采购的,发现一次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11、材料会计每月汇总干部职工出勤、奖分,包括职工工伤出勤并张榜公布。
12、财务上对于交来的各种内部罚款,有关分摊费、担保金、赔偿费和其它应扣款,都得一笔不漏地扣除归户,如发现遗漏由记帐人赔偿。
13、成本考核会计,每月必须及时做好低成本考核,数据要正确,数据不正确罚100元,不按要求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14、工地废钢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入帐。各项目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5、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三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额的10%。
16、从20xx年元月以后各项目部必须把电缆、电线和固定资产一样编号列入台帐。还有临设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细并加强管理。
17、干部职工领药品,一律记帐到户,医药费包使用,每天按0.5元计算。工伤人员去医院治疗,除住院外,医院配药的处方一律带回工地并由公司医生给予配药。
18、材料付款由项目经理、技术、质量、材料、预算、仓库分别签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安全、预算、公司经理签字,违反制度未签字付款的,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财务部职责
公司财务部是从事公司财经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进行公司筹资、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包括: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四、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进行公司内部审计。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
一、总则
1、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款项支付均需总经理最终审批方能报销。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公司业务往来中需要用印时,应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能进行。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时,均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部门对外支付时,需写明完整的收款人名称并附合同、清单及其它批准文件。原则上收款人应是发票开具单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将款项支付给第三者的,必须附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上需加盖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工程公司总经理批准意见方能进行。
4、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能进行,严禁先办后补手续。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方能进行。
6、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毕;超过10日未超过30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一事一报一批;超过30日未报销的,视为本人放弃报销。
7、费用报销原则为:谁经办,谁报销,绝对禁止以他人名义报销或代为报销。
8、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均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坐用或挪款他用。
二、工程费用审批制度
(一)经费来源:
1、垫资项目前期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公司拨付或由其它项目垫付,只能进行必需性支出;收到甲方进度款后,已支付所有费用从进度款中扣回。
2、按月进度收取工程款的'项目,各项支出均从所收取的进度款中进行,支付的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已收取的进度款总额。
3、垫资项目不进行必需用途支付或进度款工程项目支付累计金额超过收取的进度款总额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二)支付程序
1、人工费、机械费(含租赁费)支付计划:由工长上报项目经理,经审批后按最终批准额支付。支付程序为:工长统计→项目经理提出支付计划→预算部负责人审核结算单→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财务部按批准额度支付。人工费实行借款的,可只填制付款凭证或结算表,结算表需单独填制,不可多个工序或与完工工序混合或合并填制。预付的人工费,须填明工序名称、完工程度、第几次预付、累计已预付金额。单项工程预借款时,须经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机械费预借款时,须经安全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
2、材料费不实行借款,有关材料费用的支付采用支付计划制度。材料方面的支付计划,由材料负责人按单个项目上报项目经理。各项目经理汇总后,填报统一格式的“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由财务部审核后交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安排支付。支付程序为:材料进仓验收→仓库记账→项目经理汇总提出支付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财务部按批准额度支付。材料供应方须按“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批复金额开具发票(附项目部收料单),发票上须有材料负责人、项目材料员、技术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字。
3、借款单要求:预借款时,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款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借款时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和挂账依据;第二联留项目经理处,作完工结算时冲销借款或核对依据。填写借款单时须字迹清晰、可辩。
4、周转金制度:工程项目的零星支付实行周转金制度。周转金仅限于以下人员领用并实行定额管理。周转金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周转金进行清查盘点,实行月末对账。
(1)项目经理周转金2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开支;
(2)材料负责人周转金3万元,用于0.5—1.0万元以内零星材料支出;
(3)项目部材料员周转金1万元,用于0.5万元以下零星材料支出。
周围金范围内的支付按本章规定报销时限及程序,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5、分包项目:分包的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各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结算,施工员、质量员进行现场验收复核,项目副经理复核后,交项目经理,待整体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统一整理,按支付计划程序支付。分包的单项工程,分包人须在“单项工程结算单”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工程价款,并出具总价款票据。
第三章成本管理
一、材料采购
1、公司的材料采购由材料供应部门全面负责。
2、材料供应部门在采购材料时,应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3、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4、采购必须签订书面的材料买卖合同,无合同的,不予报销,严禁采用先进材料后补合同的形式采购,如有发现,将对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重罚。
二、材料入库
1、各材料库房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账务,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2、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所购材料,库房管理人员须认真清点、验收所购材料,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后,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入库单须有两人签字(库管、项目材料员)并加盖验收章。入库单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总经理签字),第四联验收联作为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三、材料领用
所有材料的领用,必须填“材料计划领用表”,“材料计划领用表”须经技术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料,领用人在领料单(出库单)上须签字确认。
四、材料管理
1、每月月末库管员依据收料单(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对当月收、领料数据进行汇总,及时编制一式三联收、领料情况汇总表,一联由库管员留存、一联报公司财务部做账、一联交项目经理备案。给财务部的报表必须于次月的3号前上报。
2、公司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库管员所管理的材料进行盘点,对盘亏的材料由库管员说明原因,超过规定损耗的从库管员工资中补足。
3、公司每年根据各项目库管员的盘亏、盘盈和平时报表的上报质量情况进行评比,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倒数第一名进行处罚。(注:周转性材料的领购比照以上执行)
4、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收到的租赁材料,与机械租赁公司做好交接手续;退还租赁材料时,退还机械租赁公司,与机械租赁公司做好退还手续;退到其他项目部的,与其他项目部做好交接手续;退还时未做手续的,视作材料在本项目部丢失。
五、成本管理职能分工
1、公司预算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或委托外部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投标文件时的外联。
2、材料供应部门负责组织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合同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3、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4、工程中间结算程序。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预算部审核,预算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前送财务部会签。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预算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由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第四章合同管理
一、对外经济往来中,涉及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合同形式。未签订合同书的,财务部不予付款。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三、签订合同时,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应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四、经办人应于合同签订前,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五、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公司投标书主要条款。
六、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七、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签署,一事一授权。
八、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时,应首先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人持授权书签署意见,然后由合同章的管理人再根据签注意见,决定是否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盖章时应做好登记。
九、公司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或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或项目部与材料供应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后,应于5日内向财务部提交合同副本1份。(包括电子版)
十、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公司信誉。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十一、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联营项目管理制度
一、联营工程签订联营协议、施工合同后,经办人应于5日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公司财务部副本。
二、联营单位工程款到公司账户后,联营单位须提供本次工程价款50%的原材料采购税务发票,并开具工程款收据,并由经营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依据联营协议扣除管理费等款项后,方可支付联营单位工程款。
三、联营管理费必须按规定收取,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无权少收或不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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