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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店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酒店可疑情况报告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客人、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火灾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会员如下:
组长:酒店经理
副组长:酒店副总裁
会员:安全主管等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防控为主,消防结合》方针和上级相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测,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善。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酒店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副总担任队长,球员从岗位员工中选择。
第五条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消防知识。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测,消除火灾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情况。
4.火灾开始时,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方案,火灾严重时立即打电话报警119.
6.实现三知、三会和四能(三知是了解职场火灾的危险性,了解火灾的预防措施,了解火灾的救治方法;三会报警火灾,使用灭火器材,救治火灾;四能是宣传能是宣传,检发现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
酒店消防安全落实分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总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将防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安排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顿隐患。
3.执行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责任。
4.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客人带到指定位置,做好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递、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运用明火请示审批程序,针对酒店消防违规重大问题,当场停工,认真追究责任人。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监督隐患整治。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护,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常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查验职工是不是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组织救援起火,引导客人和员工投靠,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向直接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龙头主要责任:
1.根据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区内防火重点和消防警报系统、设备、器材配置情况,达到三知、三会、四能。
3.每天定期进行防火检测、巡视,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4.定期检查巡视辖区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功能正常。
5.发现火灾必须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灭火。
第十条
总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责任: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可查看火位,手动复位,查看打印信息。
2.能够迅速判断机器设备的各种各样显示。
3.每天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时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做好交接记录。
5.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酒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培训、火灾应急培训。
2.熟悉自己单位的工作环境、操作设备和物品的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设备的配置位置,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记住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火灾时应无条件服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发现异色、异音、异味时,应及时向老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及时查明情况后报告。
酒店可疑情况报告制度2
1总则
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要求
事故报告时限
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事故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事故管理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灾害赔偿与救治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附则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