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

时间:2023-03-07 08:51:55 销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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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

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1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代理价格:90元/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VIGER男性性能力锻炼法(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 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男性锻炼法虚拟CD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济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 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网络销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3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网络销售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 产品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20xx0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VIGER虚拟CD(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登录费用,每月20日甲乙

  双方应对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录开通的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网络代理销售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 协议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航空机票网络销售地区业务代理协议2

  甲方:

  乙方:

  鉴于国内互联网用户群体日趋庞大,为开拓 的用户市场,给更多用户提供服务,完善会员制度,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区建立航空机票网络销售相关服务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乙方对“ 会员发展业务”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基本条件

  执行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双方通过合作,同意由乙方发挥地域优势,为甲方的电子客票用户、网上用户,提供民航机票(国内、国际)航班咨询、预订、出票、确认与更改、当地配送等服务以及相关的其他旅游、酒店订房服务。

  乙方确认具有上网条件、具有送票上门能力、具备BSP代理人资格、具备国际航协ITAT认证资格。并熟悉或通过培训后熟悉 网会员地区代理制度、会员业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甲方提供依托中国民航GDS系统建立的电子商务旅游网站,在线提供预订机票、预订酒店、预订行程等服务,可供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国内所有航空公司的实时、多舱位、明折明扣等机票信息功能,同时为乙方提供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长销售额的强有力的途径。

  二、代理授权形式、期限及费用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年度 网在 的普通/独家代理,承担 网在该地区的网站会员发展工作和网站机票销售业务。授权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能正常运营并完成甲方销售指标的,可以续签代理权。

  乙方要求成为普通代理的,不需交纳加盟费用;乙方要求成为独家代理的,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按 元/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加盟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 网会员发展业务的各项条款;

  2.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作相关的业务指导,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具有监督权;

  3.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的业绩调整代理制度、会员价格等等,并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信息并请乙方确认。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通知之时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介绍订票客户的,乙方应按照网站公布政策及返利约定支付甲方返利,如无约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 %支付,该部分返利每周支付一次;

  6.独家代理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乙方代理区域中,甲方不再在该区域中另行征召代理人;

  7.甲方将协助独家代理商在该地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维护 网形象的条件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制订的' 网会员收费标准等(详见附件)自行负责对该区域的市场开拓和会员发展;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

  3.乙方在运作本协议指定业务时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如有因不明确而造成的失误甚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甚至赔偿;

  4.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区域下经营,不得跨区扰乱区域秩序。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和可行性计划;

  5.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不做其他与 网会员发展类似的业务。若经甲方发现有此类类似业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限,并向乙方追究因此导致的经营等损失,独家代理的并不再返还加盟费;

  6.乙方有义务对所发展的会员信誉进行考察,如果会员发生损害甲方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纠纷、赔偿等事宜;

  7.乙方向甲方介绍订票客户的,甲方应按照网站公布政策及返利约定支付乙方返利,如无约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 %支付,该部分返利每周支付一次;

  8.甲方推出的其他相关业务,乙方有权优先获得代理资格。

  五、有关加盟费及其他费用结算

  1.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独家代理商应向甲方交纳不少于 个月的加盟费;

  2.乙方和VIP会员签订协议后,应在 日内将收取的会员费的 %汇予甲方帐号,如果乙方未能及时上缴该费用,将视作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不再返还加盟费;

  3.如甲方收到乙方地域内会员的汇款,开具发票后,应于 日内返还乙方所得部分,乙方所得部分为发票总金额的 %;

  4.当乙方全年发展的VIP收费会员个数超过 个,甲方另行给于奖励,奖励比例为:

  1)超过 不足 (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 %;

  2)超过 不足 (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 %;

  3)超过 以上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 %。

  5.乙方在订票过程中,如对外收取服务费的,对贵宾会员不应收取;

  6.当网站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后,以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的客户,其票款划拨到甲方的银行账户的,甲方应该在每月的30号前转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及代理终止程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未违约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未违约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未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4.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新入会会员总数未达到 个,该协议自动终止;

  5.因提供服务方的服务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要求赔偿,其全部责任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6.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飞机停飞、航班取消或变更情况,均按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妥善办理,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提供服务方应负责办理退票、改期等事宜;

  7.乙方出票后按照约定的送票方法,承诺在与客户约定时间范围内将客票准时地送到客户处。如超出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而引起投诉,或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出现严重客户投诉或多起客户投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8.乙方不得将所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BSP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国际航协IATA资格证书复印件、office号、免费送票服务范围、实际服务场所地址和服务电话,民航代理人资格证书等;

  2.超出免费送票服务范围的,乙方可以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调价,需书面告知甲方备案,并上网公布;

  3.乙方在收到客户的机票预订订单后,应在 小时内主动与客户确认机票预订的详细情况及最晚保留期限,并确认最终出票时间;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 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效力;

  6.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

  执行单位:

  经办人:

  电话:

  代理方:

  经办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