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通告
关于施工通告1
为保证犹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需要,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加强安全保障,决定对该桥实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xx年5月25日至xx年8月25日,共计93天。
二、工程施工范围内设有埋地及架空管线的权属单位,请于5月25日之前将现有管线、水管、立杆、构件等障碍物进行移除。
三、为确保施工期间市民出行安全,封闭施工期间该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届时请广大市民选择其他道路通行。
四、工程施工期间请相关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工程施工,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对因道路封闭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
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xx市公路管理局xx分局
xx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通告2
因北街等道路养护需要,为确保施工区域附近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xxd年6月9日至20xx年7月8日止;
二、 施工地点:北街(北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至北街与环城东路叉口);
三、 自20xx年6月9日起至20xx年6月24日期间,北街(北街与人民路叉口~北街与苕溪路叉口)实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施工期间会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请过往行人和车辆按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并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
xx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5月29日
关于施工通告3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4年9月10日至x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通告4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xx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xx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施工通告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园建设指挥部
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通告6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55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0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20xx年九月二日
关于施工通告7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xx年2月10日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2月10日
关于施工通告8
北行出口前100米)实行半封闭施工。施工期计划78天,自XX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xx年1月17日零时止。届时请从快速路番禺往方向的机动车辆经兴业大道、汉溪大道绕行市广路及番禺大道,以减缓快速路施工路段番禺往方向行车压力。
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施工区域,过往车辆请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要求通过施工路段。此间因道路维修施工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市快速路有限公司
XX年10月23日
关于施工通告9
因工业园区宏达路中心河桥、塘家桥拆建及辉桥路金家木桥修建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宏达路周太线至马朗线、辉桥路梁周线至东泠江路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x3年3月1日至x3年7月31日。期间,敬请过往车辆从晋涵路、欣朗路绕道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在封闭施工桥梁南侧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工业园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施工通告10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关于施工通告11
为改善庄市街道道路通行状况、美化城市景观,庄市街道计划实施西陆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对道路的人行道铺装及道路部分破损严重的路面进行翻修,在工程施工期间为确保过往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西陆路(兆龙路至兴庄路段)
二、施工日期:20xx年3月30日-20xx年5月29日
三、施工方式:对改造路段实施半封闭施工。
四、注意事项:施工期间道路北侧车位临时取消,附近居民请勿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过往车辆尽量选择绕行,行人请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并注意安全。
工程施工可能会给沿路行人和住户的'生活、经营带来不便,敬请您的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xx
xx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通告12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4年9月10日至x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
xx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通告13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x年6月9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xx
xx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通告14
近来,我市城区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采取封闭及湿法作业措施现象突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城区道路积尘,大气污染影响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整顿渣土运输车辆。从20xx年4月1日起,凡在贺州市城区内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测许可(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并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原厂配置),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方可从事城区渣土等运输业务。
我市将着手组建渣土运输专业公司,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四、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后经主管部门查定并处罚的.,给予举报者每次500元奖励:
(一)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
(二)非法施工的工地;
(三)渣土车超高装载运输的;
(四)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的。
举报电话: ;举报微信: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告发布后仍有违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拒绝、妨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报请相关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贺州市交警支队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xx年1月13日
关于施工通告15
目前,八路(二十一路-二十四路段)南幅公路已开工建设。为保障工程顺利施工及车辆通行安全,x年3月5日-5月15日对八路南幅及二十二路北首道路进行封闭,请过往本路段车辆及行人绕行其他路段。由此带来通行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经济开发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x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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