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承包合同

时间:2023-03-09 14:40:05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物流承包合同2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流承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流承包合同20篇

物流承包合同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电器设备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的物流公司。甲方通过邀标议标选定乙方作为20xx年度下半年运输合作伙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深入沟通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货物种类、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高低压电器开关设备,部分设备有少许超高,运输性能要求较高,设备不允许碰撞、挤压,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装运,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直接续签合同或重新参与新一年的招标,继续合作。

  三、货物交接

  1、甲方每次发货时,省外项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内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车,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厂内装货,在发货时应根据甲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时,要求收货方根据《送货单》清点货物并签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签收后的送货单于10日内交回甲方。

  四、结算方式

  乙方垫付资金为10万元(作为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运输发票及《送货单》回单进行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不支付现金。

  五、乙方承运范围及运价

  1、地区及单价(整车):省外零担货物另行协商。湖北0。70元/吨〃公里广东0。65元/吨〃公里

  注:长沙、株洲、湘潭整车100公里以内按上述价格,100公里以上按参照岳阳价格。

  2、上列单价为本合同固定单价,包括过路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如因国家有关政策致油价波动10%以上等产生运输价格改变,双方另行协商,但涨价幅度不超过油价增长比率。

  3、上表上“发往地”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改变单价,只根据实际里程计算终远价(9。6米按10吨计,11。3~13。5米按12吨计,15米以上车位按15吨计)。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因价格等原因擅自终止合同,按本年已发生运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余下运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罚款500~1000元。若发生两次以上不及时发车、不按时到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运输延期交货给收货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货引起设备损坏或延误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发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

  托运人名称(章):承运人名称(章):

  年月日:

物流承包合同2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所有货物由乙方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四、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五、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六、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七、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xx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收据,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复兴片区的快递业务,承包期为2年。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派送完成所承包区域的派件,甲方支付乙方每票1.5元,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送到或遗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所收快递业务必须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按时送到甲方公司上交,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邮寄业务,如有禁忌品后果自负。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再经营其它快递公司业务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四、甲方在授权其内必须保障对乙方所经营区域的.快递业务的正常运转,甲方在两年内不得收取乙方其它任何费用,为了保证甲方的市场,乙方必须交纳甲方保证金两千元。

  五、甲方授权其内不得在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开设任何分部及代理商。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此协议作为起诉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xx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收据,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6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相同内容中,如本合同与以后的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有不同约定的,不论本合同与格式合同的性质差别,一律以具体交易中的凭证类合同文件为准。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本合同所附的乙方对外统一公布价格表进行定价,其他增值费用必须按照乙方统一的标准收取。(乙方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所附对外公布价格表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公布价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外公布价变动之前,乙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负责人,最终定价将按照约定的优惠比率随对外公布价的调整而调整)。发生以上种.种情况时,如果甲方不同意,双方均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但最终以发生交易时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的托运书或货运单等交易凭证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汽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3%,空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45%。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3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3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 27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 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 授权签名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7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8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物流承包合同9

  承包方:

  发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发包方具备的条件

  1.1 发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发包方拥有 方圆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方圆 、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2.1 承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公民、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2.2 承包方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在本合同年度内的权属证明且应保证该营业场所无法律纠纷或权属纠纷。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地域范围内,承包方将拥有发包方品牌使用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授予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范围内独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 等方面使用发包方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发包方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材料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给第三方使用。

  3.4 经营方式: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承包方有权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内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承包方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承包方未续签合同,发包方可以在该区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30 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用包括:网络使用费、系统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承包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所有车辆设备的相关开销(该开销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车辆设备保险、日常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用、日常燃油费用等)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承包费收费标准:首年承包费(从本合同签订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按标准全额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

  6.1设备押金为发包方配置 给承包方的设备及车辆押金,承包方不得将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予,设备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后无息返还,发包方承诺除设备损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减设备押金,非正常磨损按实际情况扣减设备押金。针对押金金额,根据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设备数量而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应书面签署设备押金明细清单,该清单合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6.2运营押金是预存在发包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预存款、快递和快运运营每天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包方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存入系统账户,保证运营押金基数不变。运营押金的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自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运营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如承包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发包方只退还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给承包方。

  7.发包方的义务

  7.1 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注:发包方根据制定人员配置配发设备,如需增加员工,需提前申请,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购买)。

  7.2 发包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承包方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承诺对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2 次的统一培训。因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承包人承担。

  7.4 发包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承包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承包方的义务

  8.1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 (日/月/年)与发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其他承包方进行费用结算。

  8.3 承包方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发包方或发包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发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承包方遇承包商、经营场所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发包方。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24个月 内,承包方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发包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发包方同意,不许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许将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抽查,对违反发包方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发包方报送各种报表。

  8.10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承包方行为造成发包方被索赔时,承包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11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12承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快件运输过程中责任划分并呈报给发包方,如:收件快递员责任、收件站点责任、车辆运输责任、接站点责任或是派件员责任等,以防出现纠纷找不到责任人。

  8.13承包方必须按照总公司要求对办公地点进行装饰装修,统一人员着装及设备,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有承包方承担。

  9.广告宣传

  承包方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发包方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发包方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日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发包方未按照约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承包方书面催告后,发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承包方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4发包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5 承包方无法达到发包方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10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发包方的整体运营形象的,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单方解除合同。

  10.6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发包方书面催告后 7 日内仍未交付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1.1 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发包方的商业秘密,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的违约金。

  11.5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违约金。

  11.6 发包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7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交通运输部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沈阳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信息传递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书面信息(包括电子数据文件)传递甲方可通过如下几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向乙方进行送达,书面文件、电子数据文件、信息在该文件、信息到达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Ⅰ特快专递

  Ⅱ传真(如有):双方指定如下传真号码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接收传真 具体如下:甲方传真号: 024-85890757

  乙方传真号:______________

  Ⅲ 电子邮件:双方指定如下电子邮件地址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邮箱 具体如下:甲方邮箱地址:

  乙方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双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为双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为双方业务指定联系人。

  14.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信息是指:无论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商业秘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甲方企业的经营资料、财务数据、上下游客户资源信息、运营模式、技术性资料、重大合同。

  (2)甲方总体规划发展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管理方案。

  (3)甲方经营活动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称及资料清单、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渠道资源、营业金额、利润情况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金使用和流动情况、财会账凭证、账本、报表、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告、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保密信息。

  15.投诉与咨询

  甲方总部设置统一客服服务热线,乙方授权许可经营地区遇有客户向甲方(总部)进行投诉、咨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妥善解决,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户正常服务需求迟延解决且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协调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收到客户投诉达 10 次以上时,乙方不再享受第5条第(3)款优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物流承包合同10

  诉人(一审原告或者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或者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某某纠纷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作出并于某年某月某日送达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案号)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或者对具体的改判请求写明);

  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主要详述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或者审判程序予以有理有据的反驳,达到二审法院改判的目的。整个上诉的核心可归纳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注:本律师特别提醒:针对民事上诉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收到一审裁定的次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若未在上述期限内提起上诉,又无正当理由和法定情形的,二审法院不会受理。

物流承包合同11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所有货物由乙方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四、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五、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六、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七、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12

  甲方(发包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否则合同不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甲方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运营所需的物料费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11.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人员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

  五、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每月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或者签约后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甲方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快递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的滞纳金,超过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七、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物资收录表》

  附件二:《业务考核表》

  附件三:《结算价格表》

  附件四:《财产担保承诺书》

  附件五:《业务操作委托函》

  附件六:《担保书》

  附件七:《中转费用价格表》

  附件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十: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十一:财产证明(房产证明/机动车证明)。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年月日

  经营守则

  1.甲方有偿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对外张贴、悬挂以及从事业务等。

  2.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号及其他与加盟有关的任何标识。

  3.乙方全部使用甲方提供的“甲方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工作单、资料袋等相关物品(详见附件)。有关甲方商标、标志和标记的物品由甲方统一印制并有偿供应,乙方不得擅自印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乙方未使用的带有“甲方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相关物品。

  4.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服务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与商号,商标与商号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使用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号、加盟标识及其他与加盟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商号(即乙方经营主体的名称)带有“甲方商标”的,乙方应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

  甲方:

  乙方:

  网络档案表

  负责人姓名

  婚姻状况

  本人联系方式

  贴照片处

  负责人性别

  学历

  本人身份证号

  是否专营

  代理哪些同行

  业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户口所在地

  现经营地址

  设备情况

  机动车辆

  摩托车/电动车

  人员

  电脑

  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签字确认:

  网络服务区域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服务区域为下列区域。具体服务区域如下:

  省/地/区/县

  可操作区域

  不可操作区域

  注:1.以上可操作区域,原则上只能增加不可减少。

  2.严格遵守甲方网络规划要求。

  3.服务区域表述采用列举关键字的原则,以xx大厦、xx街、xx路、xx镇、xx村等常用的地址信息作为关键字,如东小口镇,北方明珠大厦,天通苑家乐福,龙德广场。

  4.可服务区域和不可服务区域二者可详细具体填写一项,不需要两者都逐一列清。

  甲方:

  乙方:

物流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

  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项目

  由乙方负责甲方全部装、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为 年/月/日。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 费用结算的方式

  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

  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

  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门解决,

  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2、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乙方必须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员工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4、制定搬运队具体规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对员工入职前的体检合格应严格把关,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考勤的纪录,工资的发放,办理好员工的辞退的相关手续(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等,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6、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 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赌博,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 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 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如没执行,每次罚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 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20、在上班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送货货主或司机索要钱、物;发现一次罚款元;有威胁、要挟、辱骂司机或仓管员行为时,要严肃处理,违者罚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录用。

  2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装卸时间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请假时要通知甲方当班人员及仓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工作,随时处理搬运工与仓管员或司机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如发现乙方没人监督指挥或无人执行装卸,对乙方每次罚款 元。经协调、警告、处罚后还不执行装卸者,乙方应对肇事者予以辞退。

  22、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卸情况,调配组织搬运工提高效率,否则罚款元/次。

  23、乙方装卸人员上下班必须知会当班仓管员,经同意后方可下班,如违反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中转产品时,装车须按先外后内原则,否则每次处罚元。卸车所剩的散装原料必须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费用。

  24、不允许乙方装卸人员擅自驾驶中转车,如发现每次罚款元,发生事故造成的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仓管部主管及各仓管部人员的正确调遣和指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否则罚款元/次。

  2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仓管员的对违者开罚单、不服从工作安排开罚单等,出言辱骂、恐吓时,罚款 元/次,重复出现乙方必须将其辞退;当出现殴打仓管员时,乙方除将其辞退并承担一切的后果外,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27、装卸过程中出现会影响工作效率或难度大等情况时,乙方向甲方反映情况,先组织搬运工完成工作后双方再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否则罚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

  29、装卸期间,乙方对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元以下时应承担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元以上时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对方全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终止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附加说明:

  1、以上条款在执行过程产生的罚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要对其所属人员在社会上的行为负责,如有发现在厂区以外盗窃、打架、意外伤亡、赌博或窝藏脏物被公安机关缉获的,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对甲方设施造成破坏或损失时,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

  以上如有违反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

  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日期:日期:

物流承包合同14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15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 行

  方 式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17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18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成品物资:____产品。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止地: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

  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

  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

  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

  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

  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

  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

  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

  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

  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

  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

  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

  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__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

  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

  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

  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

  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

  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

  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

  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

  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

  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

  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收据,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19

  承包方:

  发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发包方具备的条件

  1.1 发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发包方拥有 方圆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方圆 、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2.1 承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公民、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2.2 承包方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在本合同年度内的权属证明且应保证该营业场所无法律纠纷或权属纠纷。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地域范围内,承包方将拥有发包方品牌使用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授予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范围内独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发包方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发包方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材料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给第三方使用。

  3.4经营方式: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承包方有权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内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承包方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承包方未续签合同,发包方可以在该区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20_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30 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用包括:网络使用费、系统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承包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所有车辆设备的相关开销(该开销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车辆设备保险、日常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用、日常燃油费用等)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承包费收费标准:首年承包费(从本合同签订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按标准全额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

  6.1设备押金为发包方配置给承包方的设备及车辆押金,承包方不得将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予,设备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后无息返还,发包方承诺除设备损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减设备押金,非正常磨损按实际情况扣减设备押金。针对押金金额,根据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设备数量而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应书面签署设备押金明细清单,该清单合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6.2运营押金是预存在发包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预存款、快递和快运运营每天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包方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存入系统账户,保证运营押金基数不变。运营押金的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运营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如承包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发包方只退还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给承包方。

  7.发包方的义务

  7.1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注:发包方根据制定人员配置配发设备,如需增加员工,需提前申请,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购买)。

  7.2 发包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向承包方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承诺对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2 次的统一培训。因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承包人承担。

  7.4 发包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承包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承包方的义务

  8.1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 (日/月/年)与发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其他承包方进行费用结算。

  8.3 承包方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发包方或发包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发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承包方遇承包商、经营场所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发包方。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24个月内,承包方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发包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发包方同意,不许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许将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8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抽查,对违反发包方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发包方报送各种报表。

  8.10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承包方行为造成发包方被索赔时,承包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11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12承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快件运输过程中责任划分并呈报给发包方,如:收件快递员责任、收件站点责任、车辆运输责任、接站点责任或是派件员责任等,以防出现纠纷找不到责任人。

  8.13承包方必须按照总公司要求对办公地点进行装饰装修,统一人员着装及设备,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有承包方承担。

  9.广告宣传

  承包方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发包方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发包方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日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发包方未按照约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承包方书面催告后,发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承包方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4发包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5 承包方无法达到发包方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10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发包方的整体运营形象的,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单方解除合同。

  10.6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发包方书面催告后 7 日内仍未交付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1.1 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发包方的商业秘密,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的违约金。

  11.5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违约金。

  11.6 发包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7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交通运输部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沈阳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信息传递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书面信息(包括电子数据文件)传递甲方可通过如下几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向乙方进行送达,书面文件、电子数据文件、信息在该文件、信息到达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Ⅰ特快专递

  Ⅱ传真(如有):双方指定如下传真号码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接收传真 具体如下:甲方传真号:

  乙方传真号:______________

  Ⅲ 电子邮件:双方指定如下电子邮件地址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邮箱 具体如下:甲方邮箱地址:

  乙方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双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为双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为双方业务指定联系人。

  14.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信息是指:无论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商业秘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甲方企业的经营资料、财务数据、上下游客户资源信息、运营模式、技术性资料、重大合同。

  (2)甲方总体规划发展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管理方案。

  (3)甲方经营活动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称及资料清单、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渠道资源、营业金额、利润情况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金使用和流动情况、财会账凭证、账本、报表、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告、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保密信息。

  15.投诉与咨询

  甲方总部设置统一客服服务热线,乙方授权许可经营地区遇有客户向甲方(总部)进行投诉、咨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妥善解决,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户正常服务需求迟延解决且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协调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收到客户投诉达10 次以上时,乙方不再享受第5条第(3)款优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物流承包合同2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 行

  方 式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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