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5 08:55:37 嘉欣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文件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1

  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去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文件夹、档案袋),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数码相机、硒鼓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的主要职责:行政部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用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人行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公司的全面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资金计划。

  2、行政部持相关票据根据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账。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行政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公司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

  各部门历史需要置办办公资产时,填写《办公物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行政部实施采购。

  2、实施采购

  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办法进行询价后,连同采购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3、验收

  行政部汇总使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账。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办公物品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按需领用,行政部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写明物品名称、规格、使用人及数量等。

  3、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随职位转移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行政部和财务部门同时销账。有再使用价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账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该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应尽量考虑在公司内部调配,调配的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2)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公资产可以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行政部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行政部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

  (2)行政部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不经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维修的,相关费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

  修、更换,一般性维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他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3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二、录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担保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4

  为削减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紧要包含:

  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依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适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适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管。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紧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刻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别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看法”,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刻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适时归档周转。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为规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技术文件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4、技术文件包括:

  a、图纸;

  b、工艺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规程;

  d、产品内控标准;

  e、产品检验规范;

  f、采购技术要求等。

  三、技术文件的更改:

  1、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顾客要求更改;

  b、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核,厂务经理批准;

  3、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参数;

  c、更改后参数。

  4、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厂务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批;

  b、必要时厂务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厂务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

  5、生产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工程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受权无权更改,工程部做

  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

  四、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发放: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工程部办理补发手续;

  c、工程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

  d、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归口保管,工程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厂务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6

  一、文件管理内容

  第一条

  为削减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紧要包含: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适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适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管。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紧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别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看法,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刻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依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适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议、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紧要用于:

  (1)公布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订立的工厂文件;

  (3)公布体制机构变更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重点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议;

  (5)发布有关奖惩决议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点事项;

  3、上行文件紧要用于:

  (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议;

  外发文紧要用于:

  (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点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布置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议,一般都不应发文,可以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认真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必需从公司角度启程,做到情况的确、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欠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m.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定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依照内容、名称、时间次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常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紧要工作、紧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适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管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批、传达、存档工作,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其中工程系统与甲方的往来函件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存档。

  一、文件的分类

  1、外收文:公司从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发文:以公司名义向外部发送的文件。

  3、内行文:公司内部下发的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临时文件(指时效性较强的文件)。本制度的内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内行文的'管理

  1、内行文的范围: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办法、通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内行文范围。

  2、内行文的编号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8

  为了搞好监理文件及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施工阶段资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监理部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监理文件及资料按照综合文件类、图纸类,质检资料类,进度控制文件类,计量支付类,施工原始记录类进行分合同、分类归档。

  (二)综合文件类按照竣工验收文件、月报及工程总结、监理及承包合同、变更设计文件、一般文件类归档。

  1、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2、月报及工程总结包括月形象进度报表,监理月报,年中、终及最终工程总结报告。

  3、监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监理服务协议书、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书。

  4、变更设计文件类包括变更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变更令,应分合同按顺序归档。

  5、一般文件类包括业主、承包人来文,监理办下发通知、工作指令,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文件类。业主、承包人来文按收文时间分类归档,监理部下发通知、上报文件按成文时间单独归档;会议纪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时间顺序分别归档;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单独归档。

  (三)图纸类包括设计及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图纸类分合同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断面图、变更设计图顺序分别归档,其中变更设计图按下发的时间顺序排列。

  (四)质检资料类按试验检测报告、测量资料、现场质检资料、质量文件类归档:

  1、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砼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击实试验报告、压实度试验报告、稳定土强度试验报告、水泥剂量试验报告、油石比试验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其他各种试验报告、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应分类、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2、测量资料类包括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施工测量放样单、各项工程高程测量结果、线路测量结果、测量原始纪录。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单独成册,施工测量放样单、高程、线位、原始记录分合同按照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3、现场质检资料包括分项开工报告、检验申请单、质检表及检测结果、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依据分项开工、检验申请、质检表、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顺序分类归档。

  4、质量文件类包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工、复工令分合同分类归档。

  5、试验资料类由试验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测量资料类由测量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检资料由各合同组长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量文件类由综合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五)进度控制文件类包括总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分期进度图(表)、(月、季、年)计划、批准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分合同依时间顺序分类归档。

  (六)计量支付类包括中期计量支付证书、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质检资料、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材料预付款支付证书、终期支付证书及附件资料,分合同依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

  (七)施工原始记录类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等记录、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种原始记录,分合同段分类归档,其中监理日志由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填写。

  (八)所有监理文件及资料除试验、测量、质检类外统一由综合组收集整理归档。

  (九)所有往来文件必须由综合组做好收发文记录。

  (十)所有文件盒必须建立文件清单目录,后附备考表。

  (十一)所有保存文件必须清晰,原则上保存原件。

  (十二)建立文件阅办制度及登记请单。

  (十三)所有文档由综合组在微机上做好文件索引并保存。

  (十四)年终由综合组对本年度所有文件进行清查、登记、整理。

  (十五)工程结束按业主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上报。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9

  一、一般

  1、技术文件是我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我们公司持续发展和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证,公司的技术文件归公司所有。

  2、为规范公司技术文件管理,明确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技术文件编制、签名、变更、保存等相关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技术文件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计划设计、质量保证概述、设计开发计划书、检查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3360原理图、打印布局、产品编程手册、机械原理图、编程设备刻录文件、可编程设备源代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审查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3360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接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3360设计开发摘要、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关部门编制,各部门要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提交技术文件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内,设计师应根据技术文档规范认真完成各文档的编写工作,以确保技术文档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每个阶段,设计师都必须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上。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时,设计师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更新服务器上的文件,确保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师应根据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的相应目录。

  4、对于提交的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故意从服务器中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保管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批准。技术文件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查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权利、利益。

  2、技术文档必须在标题栏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计、批准等栏中签名完备,签名不完善的技术文档不能用于存档。

  3、文件签名分为纸质文件签名、电子文件签名、光盘签名。其中纸质文档签名必须用手写在纸质文档上,电子文档签名必须作为注释签署starteam,光盘签名必须作为一个整体签署光盘封面上的标签。

  4、各种存档文件确认后,签名完成后才能进行存档工作。归档文件应在公司服务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审阅。把一套烤成光盘保管。

  5、应在用于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盒子上粘贴标签,标签上应显示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名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要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对归档文件进行实际完整的规范性检查,合格后才能归档。

  五、技术文件贷款

  1、任何职员不得个人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坚持未经授权的文件。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术文件,请要求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您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从公司服务器下载该文件并进行审阅。

  3、对借来的文件不能私自印刷、传阅,不能泄露借来的文件的秘密。

  4、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交他人或携带,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

  5、查阅文件后,应在相关人员监督下彻底删除贷款文件,并补充整个《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追究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丢失或泄露公司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相关秘密规定受到罚款处罚和公司内部处罚,情节严重的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超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架、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技术文件中按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认证项目的认证记录。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预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施工技术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七个工作日内不得出验收意见,视为同意。

  第十二条

  不得任意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文件,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办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第十五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一)一般规定

  1、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3、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6、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7、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

  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

  (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

  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不定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3、钢材检(试)验报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

  (四)沥青

  沥青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延度、针入度、软化点、老化、粘附性等(视不同的道路等级而定)。

  (五)涂料

  防火涂料应具有经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材料。

  (六)焊接材料

  应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可焊性试验报告。

  (七)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等)

  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抗压、抗折强度。

  (八)砂、石

  工程所使用的砂、石应按规定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等。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项目试验。

  (九)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

  各种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缝、密封、粘接材料,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十一)防腐、保温材料

  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应标明该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性能。

  (十二)石灰

  石灰在使用前就按批次取样,检测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灯混合料

  1、混合料的生产单位按规定,提供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连续供料时,生产单位出具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十四)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应按同类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单位提供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连续生产,每2000吨提供一次。

  (十五)商品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强度等级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提供混凝土碱含量报告。

  (十六)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厂(场)、站工程成套设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2、厂(场)、站工程的其它专业设备及电气安装的材料、设备、产品按现行国家或待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并留有相应文字记录。

  3、进口设备必须配有相关内容的中文资料。

  4、上述1、2两项供应厂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5、混凝土管、金属管生产厂家应提供有关的强度、严密性、无损探伤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七)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

  1、应有预应力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等材料的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2、设计或规范有要求的桥梁预应力锚具,锚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十八)混凝土预制构件

  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挡墙板等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焊(连)接检验报告;达到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含28天标养及同条件养护的);预应力材料及设备的检验、标定和张拉资料等。

  2、一般混凝土预制构件如栏杆、地袱、挂板、防撞墩、小型盖板、检查井盖板、过梁、缘石(侧石)、平石、方砖、树池砌件等,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九)钢结构构件

  1、做为主体结构使用的钢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依照本规定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的复试报告、可焊性试验报告;焊接(缝)质量检验报告;连接件的检验报告;机械连接记录等。

  2、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十)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应有生产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二十一)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设计有要求的复试报告

  第十六条

  施工检(试)验报告

  (一)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二)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

  1、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资料

  (1)有按土质种类做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2、道路基层压实度和强度试验资料

  (1)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基层的'标准击实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压实度试验记录。

  (3)道路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A、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应有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

  B、石灰、水泥等无机稳定土类道路基层应有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C、其它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3、道路面层压实度资料

  (1)有沥青混合料厂提供的标准密度。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取样的实测干密度。

  (3)有路面弯沉试验报告。

  (三)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资料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果材料发生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单。

  2、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试块强度试验资料和汇总表。

  (1)标准养护试块28天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水泥混凝土桥面和路面应有28天标养的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

  (3)结构混凝土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作为拆模、卸支架、预应力张拉、构件吊运、施加临时荷载等的依据。

  (4)冬季施工混凝土,应有检验混凝土抗冻性能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主体结构,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以验证结构物实体强度。

  (6)当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实物钻芯取样试压时,应同时提供钻芯试压报告和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如果混凝土钻芯取样试压强度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经设计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处理意见资料。

  3、凡设计有抗渗、抗冻性能混凝土,除应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外,还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标养的抗涌、抗冻试验报告。

  4、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28天的试块抗压、抗折、抗渗、抗冻指标作为评定的依据,并应在相应试验报告上标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5、应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要有抗折强度评定资料)

  (四)砂浆试块强度试验资料

  1、有砂浆试配申请单、配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

  2、预应力孔道压浆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三组的7.07x7.07x7.07立方米试件,其中一组作为标准养护28天的强度资料,其余二级做移运和吊装时强度参与值资料。

  3、有按规定要求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4、使用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砂浆等粘接材料,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试验报告。

  (五)钢筋焊、连接检(试)验资料

  1、钢筋连接接头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锥螺纹、套管等机械连接接头方式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连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报告必须对抗弯、抗增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2、试验所用的焊(连)接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数量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试验报告后应附有效的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3、委托外加工的钢筋,其加工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六)钢结构、钢管道、金属容器等及其它设备焊接检(试)验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七)桩基础应按有关规定,做检(试)验并出具报告

  (八)检(试)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

  第十七条

  施工记录

  (一)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1、地基与基槽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记录:

  (1)核对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等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核对基底的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一致。

  (3)对于深基础,还应检查基坑对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2、地基需处理时,应由设计、勘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绘制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示意图。处理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一般基槽验收记录可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代替。

  (二)桩基施工记录

  1、桩基施工记录应附有桩位平面示意图。分包桩基施工的单位,应将施工记录全部移交给总包单位。

  2、打桩记录

  (1)有试桩要求的应有试桩或试验记录。

  (2)打桩记录应记入桩的锤击数、贯入度、打桩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3、钻孔(挖孔)灌注桩记录

  (1)钻孔桩(挖孔桩)钻进记录。

  (2)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3)桩混凝土灌注记录。

  (三)构件、设备安装与调试记录

  1、钢筋混凝土大型预制构件、钢结构等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类别、编号、型号、位置、连接方法、实际安装偏差等,并附简图。

  2、厂(场)、站工程大型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内容包括:

  (1)设备安装设计文件。

  (2)设备安装记录: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位置、简图、连接方法、允许安装偏差和实际偏差等。特种设备的安装记录还应符合有关部门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3)设备调试记录。

  (四)施加预应力记录

  1、预应力张拉设计数据和理论张拉伸长值计算资料。

  2、预应力张拉原始记录。

  3、预应力张拉设备——油泵、千斤顶、压力表等应有由法定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校验的报告和张拉设备配套标定的报告并绘有相应的P—T曲线。

  4、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

  5、预留孔道实际摩阻值的测定报告书。

  6、孔位示意图,其孔(束)号、构件编号与张拉原始记录一致。

  (五)沉井下沉时,应填写沉井下沉观测记录

  (六)混凝土浇注记录

  凡现场浇注C20(含)强度等级以上的结构混凝土,均应填写混凝土浇注记录。

  (七)管道、箱涵顶推进记录

  (八)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设计有要求的要做沉降观测记录)。

  (九)施工测温记录

  (十)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厂(场)、站工程的水工构筑物,防水、钢结构及管道工程的保温等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记录。

  第十八条

  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一)测量复核记录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应根据交桩记录进行测量复核并留有记录。

  2、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的测量复核记录。

  3、部位、工序的测量复核记录。

  4、应在复核记录中绘制施工测量示意图,标注测量与复核的数据及结论。

  (二)预检记录

  1、主要结构的模板预检记录,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和模内清理、清理口留置、脱模齐涂刷等检查情况。

  2、大型构件和设备安装前的预检记录应有预埋件、预留孔位置、高程、规格等检查情况。

  3、设备安装的位置检查情况。

  4、非隐蔽管道工程的安装检查情况。

  5、补偿器预拉情况、补偿器的安装情况。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连接方式等检查情况。

  7、油漆工程。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隐蔽检查的内容应具体,结论应明确。验收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一)工序施工完毕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时填写工作质量评定表。表中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应汇总该部位所有工序质量评定结果。进行部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三)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一条

  功能性试验记录

  (一)一般规定

  功能性试验是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所进行的使用功能的检查。功能性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并有有关单位参加,填写试验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字,手续完备。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功能试验主要项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

  2、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3、桥梁工程设计有要求的动、静载试验。

  4、水池满水试验。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6、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等。

  7、其它施工项目如设计有要求,按规定及有关规范做使用功能试验。

  第二十二条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须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是施工图的补充和修改,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必要时附图。

  (一)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人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二)洽商记录必须有参建各方共同签认方为有效。

  (三)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应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四)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办理。

  第二十四条

  竣工总结与竣工图

  (一)竣工总结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竣工的主要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使用了何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工程中发生的主要变更和洽商;遗留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竣工图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绘制竣工图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的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虽非重大变更,但难以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改绘竣工图,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

  第二十五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是由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而提出的工程告竣文书。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第四章组卷方法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要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文件材料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

  第二十七条

  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和备考表。

  (一)文件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卷册编号、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材料部分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须一一对应)。

  5、施工试验资料

  6、施工记录

  7、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1、事故报告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注:对于设备安装工程可参照上述顺序组卷

  第二十八条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同时废止。

  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主要项目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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