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5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公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清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我镇成立了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自查工作中,我镇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查账目规范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三年来公务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积极配合自查工作,我镇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要求在清查过程中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是否坚持来客接待标准。
二、对照要求,认真自查。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针对我镇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了逐条逐款自查。我镇公务接待费用:20xx年招待费共54.7063万元,20xx年招待费共47.0347万元,20xx年招待费共40.517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公务接待就餐地点情况: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54.7063万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9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17.6183万元,单位食堂支出28.088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共47.0347万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10。244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14.6848万元,单位食堂支出22.1059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共40.517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食堂支出40.517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支出内容:
20xx年共7.196万元,其中烟酒7.196万元,无其他开支。
20xx年和20xx年未发现此类支出。
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1、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2、陪餐人数按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无下列违规行为:
(1)无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无无超标准安排工作餐,超标准提供的高档和野生保护动物菜肴,提供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3)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无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无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无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无接待单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清查中发现我镇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文件传达力度不够全面及时,执行力度不够到位;二是公务接待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不够透明;三是公务接待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四是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接待无公函。
五、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根据自查结果,我镇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提出了五项强化措施。
一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
二是加强对就餐地点的管理。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所有来客接待一律在镇食堂。
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及时公开。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公务接待程序规范,费用公开。
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促使全镇公务接待工作有序正常地运转。
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2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务会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自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1、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镇以现行财务制度为基准,从本镇财力实际出发,建立接待标准(住宿标准、餐费标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后,关键是要抓落实。搞好接待工作,能坚持以严字当头把好关。严格把好报销关,报销前,必须由报销人详细说明各项开支的事由、时间、地点、数目、负责人等,并由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共同签字负责。财务人员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时,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能,对于擅自突破批准额度、未经有审批权领导同意、用虚假的发票滥竽充数等现象,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报人情帐、不做糊涂帐。
2、公务接待范围及审批程序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接待范围接待;实行了公函制度;坚持了对口接待制度,执行了接待审批制度,简化了接待仪式。
3、确定比较合理的.开支标准。参照地方同级机关接待标准,针对不同的接待对象(包括上级机关来人、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业务会议接待等),分别明确餐费接待标准,制定了接待方案,填报了预算审批单;接待用车、用餐、陪餐人数符合要求,未在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进行公务招待,未以各种名义赠送礼金有价值和土特产等礼品,镇内接待场所符合规定要。
4、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管理,凭公函、经费审批单等报销费用,严格按照支付制度执行,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无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无转嫁公务接待费,无以接待费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5、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我镇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定期在公开栏中公示。
6、20xx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1至9月份招待费10万元(含工作人员工作餐补助部分)
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3
接到贵局下发的通知精神后,我乡立即对截止20xx年底的公务接待费等五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接到贵局通知后,我乡庚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乡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二、各项支出清理情况
1、公务接待待费
我乡截止20xx年底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24827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我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审批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签署的公务接待审批单,财政所才予以报销,并且尽量在乡伙食团就餐,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我乡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要素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经查,我乡在清理期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乡20xx年没有该事项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3、培训费
我乡截止20xx年底共支出培训费30027元(年初预算数为15000元),培训费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级通知参加培训的人员次数较多,二是我乡是严格按阆财行[20xx]xx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参训人员费用的,而新标准较之旧标准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预算培训费时是按旧标准预算的。
4、会议费
经查,我乡截止20xx年底实际支出的会议费为10886元(年初预算数为35000元)。我乡对会议费采取召开会议必须经党委会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乡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全部简化的措施进行控制。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乡对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以上级通知或主要领导签批的《派遣单》出差,并且严格按贵局下发的文件标准报销差旅费,同时要求出差人将以上依据作为附件粘贴在《差旅费结算单》后面,领导不得违规审批差旅费。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
五是加强对培训费的管理。一切均按上级通知按时参加培训,在报销费用时严格按阆财行[20xx]384号文件和阆财行[20xx]xx9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七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方面
我乡严格对照《雅安市公务接待费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所列清理事项类别对我乡公务接待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1、我乡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并切实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无超标准超规格,无非公务情况纳入接待;无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情况发生。
3、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
4、20xx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
我乡对公车运行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无违规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损赠车辆;无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xx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三、因公出国(境)方面。
20xx年我乡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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