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的通告(汇编15篇)
道路施工的通告1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xxxx年9月15日至xx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xxx
20xx年x月x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2
因哈佳快速铁路工程建设需要,决定对安庆街和学府路施工路段进行封闭管理。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
安庆街:站前路至林海路。
学府街:站前路至联盟路。
二、封闭时间
安庆街:
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7月10日。
学府街:
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6月10日。
三、道路封闭期间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请途经车辆和行人于红旗街、中山街、建国街绕行,因道路封闭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为保障群众出行,道路封闭期间调整部分公交、客运车辆运行路线
(一)公交车辆绕行路线。
6路公交车:
沿长青街右转至光复桥、红旗街、胜利路、学府街恢复原路线。取消一中二学区站、杏林湖公园南门站、敬享园站、学府嘉园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28路公交车:
沿站前路行至长青街,沿长青街左转至光复桥、红旗街、胜利路恢复原路线。取消杏林湖公园南门站、学府街口站、佳星玻璃厂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5路公交车:
沿安庆街左转至林海路、中山街、站前路、和平街恢复原路线。取消安庆桥头站、铁路浴池站、站前邮局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12路公交车:
康居嘉园小区始发,沿先锋路、中山街、站前路、通江街、西林路、和平街、站前路、安庆街至百隆市场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20路公交车:
长青街、站前路、安庆街、机务胡同、胜利路恢复原路线。取消先锋路口站、农校站、农机市场站、惠尔公司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二)客运车辆绕行路线。
客运枢纽站
东行路线:客运枢纽站—站前路—和平街—杏林路—光复路(或长安路)—建国街(或长胜街)—胜利路—安庆街—安庆高速口;
西行路线:客运枢纽站—站前路—和平街—滨江路—红旗街—哈同高速(或鹤大高速)。
中山客运站
东行路线:中山客运站—向阳巷—杏林路—光复路(或长安路);
西行路线:中山客运站—向阳巷—杏林路—和平街—滨江路—红旗街—哈同高速(或鹤大高速)。
(三)客运行管部门可根据客运实际,对绕行路线适时进行调整。
五、取消学府街(站前路至胜利路段)单行限制。
六、联盟路为施工专用通道,其他车辆禁行。
七、中山街北起滨江路,南至胜利路,早6时至晚21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3
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南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逸湖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海滨路,终点接科苑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 装修 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 公告 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高xx、边xx
联系电话:26571xx xx0075591xx
地址:xx前海路爱心大厦1402室。
道路施工的通告4
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浙江华元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69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 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8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 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临平环境保护监察所
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5
因横江综合治理文昌桥工程梁板架设施工,施工期间(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6月30日)在滨江路与书院路交叉口至滨江路与黄山南路交叉口全路段实行交通全封闭,因受空间位置限制,且为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进度,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请车辆绕行,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谢谢合作。
xx县横江综合治理文昌桥项目部
xx镇人民政府
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休宁县住建委
xx年xx月xx号
道路施工的通告6
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南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逸湖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海滨路,终点接科苑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26x1 15xxxx91
地址:前海路xx大厦xx室。
道路施工的通告7
为了保证歙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昌歙线(昌溪至深渡段、渔梁至南源口段)公路(乡级)改建项目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定潭至深渡段(K4+591—K6+700)。
二、封闭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三、请过往车辆及沿线村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特此公告
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歙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20xx年11月17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8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xx年xx月十二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9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xx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xx市城市管理局
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0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晋中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锦纶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上跨桥建设工程将于近期开展施工建设。为保证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锦纶路与文苑街交叉口北口、中都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东口道路封闭,施工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施工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车辆请绕行文苑街、中都路、安宁街、新建街通行。
道路交通分流管控期间,车辆和驾驶员需按照交通标志和交通民警的指挥有序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工程整体进展情况,相关交通管控措施另行提示通告。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9月29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1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晋中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锦纶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上跨桥建设工程将于近期开展施工建设。为保证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锦纶路与文苑街交叉口北口、中都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东口道路封闭,施工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施工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车辆请绕行文苑街、中都路、安宁街、新建街通行。
道路交通分流管控期间,车辆和驾驶员需按照交通标志和交通民警的指挥有序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工程整体进展情况,相关交通管控措施另行提示通告。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9月29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2
南宁外环路面A标项目经理部20xx年路面施工进入了大干抢干施工阶段,路面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南宁外环公路工程安全顺利通车,我办要求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现将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巩固基本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项目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安全管理,参与我路面施工的工程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专人操作,不得给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随意操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聘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加强路面沿线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的'巡视检查力度,对发现损坏和遗失的及时修补或更换,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明显有效。五、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控制好运输车辆的车速,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明显有效,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管理。六、夜间施工必须向总监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夜间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必须张贴夜间反光膜。希望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工期再紧,任务在重,安全管理不放松,坚持定期安全培训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勤于检查,敢于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南宁外环总监办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3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xx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4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温州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的.通告15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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