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喜欢书的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
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
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喜欢书的作文2
书,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不管是童话书还是科幻书,小说书还是漫画书,我都喜欢。但最爱的是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第一次遇见《童》本来是闲来无事,去报亭买本杂志,却自此与《童》结下不解之缘。
每个月似乎只有读到《童》才算完整。时间是伟大的,它带走了各种各样可以遗忘的记忆,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动:《疯娘》中神志不清却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母亲;《我的巨蟒保姆》中忠实可靠的`巨蟒;《非法智慧》里愿意为朋友而牺牲的郭周;《田野歌声》中善良可爱的乐乐……太多太多的感动与记忆,始终萦绕在脑海,贯穿了我的大半个童年。《童》是我童年时代的梦,我想如果我与《童》不曾邂逅,《童》不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的童年会是怎样?那一定是暗淡无光又没有梦的年代。没有梦,童年还算是童年吗?只不过是杯白开水罢了,无色无味,既无墨线勾勒,又无彩绘雕琢,那该是怎样的境地?大概也只能用味同嚼蜡来形容吧!
我曾想,我该怎样称呼《童》呢?它是我的老师,还是我的朋友,亦或是我的知己?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它。但是,我的灵魂早已被它征服,它永远在我心底那片最纯净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灿烂的开放。我一直坚信,看《童》,净化的不只是思想,更是灵魂!
喜欢书的作文3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喜欢书的作文4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喜欢书的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的书作文02-19
最喜欢的书作文03-07
我喜欢书作文07-20
我喜欢书优秀作文02-22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02-28
我喜欢的书作文范文08-01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02-19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02-20
我喜欢的书作文(精选15篇)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