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的合同

时间:2024-11-13 10:46:32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外贸的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贸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贸的合同

外贸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理出口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经营出口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基本约定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乙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如因此产生争议由甲方负责。出口业务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收汇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或甲方供应工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未收汇部分的货款。

  三、操作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明细单,发票,装箱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销合同在货物报关出口后70天内交给乙方。甲方必须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品名和数量等要求完整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票日期30天内交给乙方认证,提供发票同时必须附上工厂的正本购销合同。

  四、费用结算甲方同意承担委托乙方出口货物的所有费用,如海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签证费、快件费和银行费用等。该费用如系乙方垫付,可在乙方付给甲方货款时予以扣除。甲方通过乙方支付货款给工厂,须在乙方收汇后根据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按到款日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上,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和甲方的付款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工厂。出口收汇后,乙方可以根据甲方要求预付工厂货款。双方确认按代理费用结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第一年乙方按1美金收取_____元人民币,1欧元收取_____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五、退税如因甲方增值税发票来源不明,购销合同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交给乙方并在国税部门显示申报信息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核销退税的,甲方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若政府退税资金紧张使退税政策兑现滞后,乙方可重新对上述结汇比进行调整或双方协商延迟付款事宜。若今后国家出口退税率或政策有变化,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责任与义务甲方不得出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国际法规的货物,甲方应对出口货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若由上述事项所引起的各种纠纷及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货物工厂及客户资料严格保密。

  七、其他若甲方有一定额度的盈利保留在乙方帐户,需要结利润时甲方必须开具运费发票按银行实际汇率向乙方结算,或根据需要由甲方出具服务发票后乙方支付。所有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外贸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地址:

  乙方现聘请为龙文教育温州汤家桥校区兼职老师岗位。为了更好地达到招培训效果,经双方协商。特订此协议,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甲方为乙方打外呼电话,每天按照乙方规定时间(或双方协定时间)进行打外呼,每天按照约定时间来上班,上班时间每周可以双方协商。

  2、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给出的资源,以及乙方自己积累的资源,自行打电话,享受每成功一位奖励100元。

  3、上班的日期为每周的早上10—12点,下午3—5点,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二、薪资与甲方应该做的`工作:

  1、每月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工资以20元每小时计算,每天最多四小时

  2、甲方应该认真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电话记录,用心打好每一个电话号码,若出现敷衍、混时间,该天工资为零

  3、甲方必须提供身份证

  4、工资支付方式: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工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定发放)

  5、每打一个号码,必须做好登记。

  三、甲方按照乙方公司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如果泄漏龙文教育机密。罚款300元。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的合同3

  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_________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_________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_________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在_________签署,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的合同4

  ____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的合同5

  港口经营人: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作业委托人: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预计于 xxxx 年 x 月至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贸进口玉米港口作业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转标的

  1、标的数量: xx 吨。

  结船数以甲方计量衡为依据的商检监重单为准。乙方提单重量或乙方单方委托的船舶水尺计量或计量器具计量等对甲方无效。港杂费结算数以乙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2、主要作业方式: 散来散走 。

  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作业费用标准

  1、包干港杂费

  散来散走(船-仓-火车)包干港杂费xxx元/吨。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杂项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费:

  自货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费40天,41-50天按0.30元/吨·天计收,第51天起按0.60元/吨·天计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收。

  3、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二)结算方式

  乙方在货物卸船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 60 %港口作业费用,余款及可能产生的堆存费、杂项作业费,在最后一批货物提货前结清。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个安全泊位,保证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作业,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库场、仓容或其他储备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离港计划,合理制定作业计划,尽力满足乙方的委托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港存时间超过90天并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货物进行倒仓或转栈,所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船舶未按确报准时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连续作业的,甲方有权对船舶计划或作业进行调整。

  5、甲方对乙方货物卸船提供免费常规检验与监控,由机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样品,检验项目为水分、杂质、混粮,不提供书面检验项目质量报表。

  6、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若发现货物发生异常变化(如生虫、发热、结块等)危及储粮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为传真、电邮、QQ等方式)后2日内未做出有效处理意见,则甲方有权依据需要单方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玉米重量及损耗:甲方确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储期间原来原转,并且在货物堆存期间未经过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时,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在2‰以内。如出于安全保粮需要,对乙方在港玉米进行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委托甲方作业货物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应在船舶到港预报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货物接卸、仓储、疏港计划确认,方便甲方据此进行生产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计划,经甲方批复后方可作为计划内货源,由乙方协调组织调运。

  4、乙方派人员到甲方办理集疏港作业手续时,要事先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基本信息、业务办理权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货物集疏港作业前,要向甲方提供书面作业联系单,载明具体作业要求、放货明细等内容。

  6、乙方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应在保证港口作业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包装。

  7、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中转的货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不存在导致甲方作业人员伤害、作业设施损坏等任何因素。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清作业费用,甲方有权对与应收账款等值的港存货物行使留置权(货物价值按当期市场价格估算),并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费用的.5‰·天计算。港存货物因留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或标志不清导致货物损坏、灭失、迟延交付或错运、错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3、乙方货物中混有异物导致甲方机械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货物满足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或货物接收人在接收货物时未就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甲方对货物交付后乙方或货物接收人提出的货物损坏、灭失不负赔偿责任。

  5、除另有约定外,乙方货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内不提取的,甲方有权将该批货物作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其他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未尽事宜按交通部颁布的《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法规性文件处理。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于乙方货物质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业困难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港口作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该批货物疏港完毕时止。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外贸的合同6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外贸的合同7

  1合同号 номер оговора/контракта

  2合同签署日期及地点ата и место пописания

  3 合同当事人名称 стороны /участники оговора

  4合同标的(包括商品名称及数量)

  премет оговора( включая наименование тоговора и его количество)

  5商品品质качество товара

  6商品价格(包括商品单价及供货总数量)

  цена товара (включая цена за еиницу товара и стоимость ощего оъёма поставки)

  7供货地点 期限 место поставки ,сроки поставки

  8包装及标记条款упаковка и маркировка

  9支付条款 условия оплаты

  10商品交接条款 переача товара

  11运输条款 транспортировка

  12保证及制裁条款гарантии и санкции

  13保险条款страхование

  14品质检查条款 проверка качества товара

  15技术资料条款техническая окументация

  16索赔条款рекламация

  17不可抗力条款форс-мажор

  18仲裁条款аритраж

  19其他有关条款прочие условия

  20双方法定地址юриические ареса сторон

  21双方署名附件приложения ,заверенные пописями оеих сторон

外贸的合同8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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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页

  供方____

  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外贸的合同9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次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

  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1│2│3│4│5│6│7│

  ├────┼────────┼────┼──┼──┼────┼────┤

  └────┴────────┴────┴──┴──┴────┴────┘

外贸的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cfrcif?ddu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装运唛头:_________

  5、运输起讫:由_________经_________到

  6、转运:允许?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7、装运期:_________

  8、_____: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至_________为止。

  9、付款条件:

  买方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10、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_____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11、装运通知: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12、检验与索赔:

  卖方在发货前由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货物到达目的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内凭_________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如买方提供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_____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4、争议之解决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XX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中国深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法律适用: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除此规定外,适用《_____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17、附加条款

外贸的合同11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

  卖方卖出、买方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

  商品价格括抵____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有效 信用证 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跟单 信用证 。该 信用证 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法律上承认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收退还,买方应独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决定商品处理,商品保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检查员确定数量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拒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界限商品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必需手续,应由卖方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其他供应商品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 进出口 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15%。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 海关 规费和 关税 ,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外贸的合同12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

  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外贸的合同13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设备采购合同条款。

  1.设备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合计金额(大写) ¥: (含税到货价)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符合出口包装要求的包装费、发到国内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质量要求

  2.1具体质量要求为:。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商务标注与技术协议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3.交货、运输、包装

  3.1交货时间:年 月 日将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供货时间。

  3.2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国内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以及运输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要求相同规格的设备或零部件。

  3.3设备采用满足出口标准,适合运输、多次装卸、吊装(满足运输过程15次吊装包装无明显破损),符合甲方标准的包装,外包装必须要有吊点,且在吊点处必须清晰标准起吊标示。如因包装质量问题影响甲方的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产品。乙方需以不褪色的明显字样在每件设备箱表面作出标记,以便甲方收货时进行清点。

  3.4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及维护保养手册。

  3.5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应附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3.6乙方应在发货前日以传真方式将设备名称、数量、运单号、发运日期、估计的到货日期以及每件包装的重量、体积等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货。

  3.7如甲方需要,乙方需免费提供给甲方出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以及办理商检证书所需的资料和出口时所需的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在甲方办理设备出口前,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办理好商检注册登记。乙方外购的设备需提供原厂家设备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3.8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当月开具全额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并依据甲方通知的开票品名进行开票

  4.验收

  4.1外包装检验

  4.1.1全部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是否对外包装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甲方检验前后,非因甲方责任而造设备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4.1.2检验内容为:设备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底盘是否完好、运输标识是否正常等。

  5.付款

  5.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5.1.1合同总价值的%(即元),货到国内指定地点交货、初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总价值的%(即元),货到后15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款。

  6.1.3%质保金(即元)在货物验收合格支付。

  6.2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方式结算。

  6.保修与维护

  6.1设备质保期为个月,自设备投入运行、且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6.3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6.4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7.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7.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交付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甲方在交付时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8.保密

  8.1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2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对侵权索赔的辩护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

  9.2如果发生因乙方出售的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的情况,且甲方将此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与协助,并且授权乙方独立进行辩护和解决索赔问题,乙方将自费进行辩护,并支付全部费用和由于该案最终判决或裁决/裁定而支付的赔偿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0.误期及缺陷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迟延安装调试完成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三方采购。乙方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设备经采购商检验证实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1)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要求供应商更换有缺陷产品的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无论甲方选择(1)或者(2),乙方均还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设备总金额的%计算。

  11.弃权

  11.1甲方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疏漏或者迟延不应视为弃权;甲方任何部分地行使权利不应阻止其进一步行使权利。本合同中规定的'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12.税务

  12.1双方将自行承担有关机构根据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12.2乙方负责缴纳就本合同所课征的所有增值税,增值税的税款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内。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导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3日内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13.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5.合同的变更、解除

  15.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合同附件包括,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2除不可抗力事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一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三份归甲方,一份归乙方。

  16.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要双方达成书面的协议才能生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外贸的合同14

  对外贸易,又称为国际贸易或者进出口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企业贸易合作行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的竞争日渐激烈,在这样的形式之下,以对外贸易活动来解决减缓企业竞争压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开展对外贸易活动时,常常会由于国家间的法律差异以及合作方的欺诈行为,往往会造成非常大的交易风险,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对外贸易合同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来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一、对外贸易合同品质条款方面风险

  商品品质,是对外贸易合作过程中最重视的内容之一,如果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无法满足对方的相关需求,则会严重影响到合作结果,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首先,商品品质应该按照合作方国家相关品质要求来进行品质条款的制定,这时,如果参与贸易合作的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和分析品质条款而盲目进行产品加工和生产,就很容易造成对外贸易合作的失败,使产品无法得到销售,而很多合作企业也常常依靠品质条款中的漏洞而对企业进行欺诈,从而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

  比如,国外企业甲向我国企业乙定制一批女装,双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企业甲仅仅是对女装的规格、样式、材质以及颜色进行了相应的标注,要求企业乙在一个月内将女装生产完毕,供甲开展相应的营销活动,并标注产品生产结束后又企业甲进行相关检查和复检。由于企业乙没有完全认识到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和贸易陷阱,按照我国相关产品规定进行了女装的加工和生产工作,并按时将产品提交给企业甲。但之后甲按照本国相关服装检验技术和检测标准对这批服装进行了相关检验工作,并出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发生。因此,企业甲以违反合同条款为由向企业乙提出索赔,而企业乙却强调条款中的漏洞并控诉甲的欺诈行为,并强调企业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的生活活动,最后,仲裁机构作出最后判决,在企业乙实行降价政策之后,才保证了双方交易合作的最终结束,但依旧给企业乙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效益影响。

  因此,我们今后在开展相应对外贸易合作时,要针对对合同品质条款的阅读工作,及时发现合同品质条款中的漏洞问题,从而有效避免企业的相关经济损失。首先,在进行合同阅读和签订之前,要充分了解合作企业所处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以及国际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以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要确保合同品质条款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尽量要求条款中的相关描述语言精确准确,要有法律效益,并且要认真发掘合同条款中的隐藏条款,并针对品质条款中所存在的不平衡性同企业合作方进行协商处理,从而有效避免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合作时遭受不必要的风险,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形象。

  二、对外贸易合同其他条款方面的分析

  对外贸易合同条款分为品质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支付条款和违约条款等多项条款类别,对于对外贸易企业来说,必须要认真仔细的进行各项条款的核对和分析,确保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否则将会增加交易风险,误入交易陷阱,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支付条款,是合作方所设定的用以说明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的相关合同内容,支付条款应该详细标注支付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这对于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支付条款的表达信息模糊,没有明确指出相关重要内容,生产企业也没有根据这一问题进行反馈,则很容出现相应问题。比如支付货币种类就是必须要详细注明的内容之一,由于货物运输需要一段的时间,产品在运抵后同样需要等待合作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以及信息反馈,而最终合作企业要求以本国货币进行产品支付。由于国际金融货币兑换比率会发生不断的调整,甚至部分货币难以流通和兑换,这样就极容易导致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在支付条款中要求注明支付方式和支付货币种类,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违约条款风险,是企业对外贸易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

  一般,利用违约条款实施欺诈行为的合作企业往往表明都不会存在违法行为,看似以合同条款规定行使相关工作,但是,实质上是合作方抓住我国生产企业的重视心理,以缩短违约期限来迫使企业出现违约行为,最终使合作方赚取大量的违约金,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造成违约问题的最终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够充分,以及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而盲目进行合同签订,却没有正确衡量企业实力,最终导致无法履行相关合同条款,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比如外国企业A同中国生产企业B准备签订贸易合同,要求企业B在一个月内为企业A生产300万双旅游鞋,违约条款如下:如果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生产货物,导致企业销售活动受到影响,需要企业B向企业A赔偿5%违约金。300万双旅游鞋的订单对于企业B来说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能够为企业B带来非常高的经济效益,并且扩大企业B的合作范围,促进企业B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但是,企业B并没有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盲目接下订单,并签订贸易合同,最终无法在一个月内生产足够的产品,而企业A拒绝企业B的合同延期要求后,向企业B提出了违约索赔,最终企业B只得支付给A企业700多万违约金,使得企业损失巨大。

  针对违约条款风险,首先,企业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贸易合同,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糊,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能够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能够完成生产任务。其次,企业要根据合同要求同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的商榷和沟通,尽量降低合作风险,使企业能够符合合同生产条件,这与企业业务人员你的实际工作能力、外语水平和工作经验是分不开的,企业应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升企业的整体工作能力,从而确保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活动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三、降低对外贸易风险的其他措施

  在确保对外贸易合同准确性的同时,对于生产企业,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外贸知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以及采取必要的风险转移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对外贸易活动的安全性,避免企业在对外贸易合作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首先,企业要对外贸知识术语进行深入的了解,这些术语在交易合作过程中应用频繁且发挥重要作用,比如FOB、CFR和CIF等等,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专业术语,才能够避免企业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不会误入合作企业陷阱,避免企业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强资信调查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的整理工作,对于汇单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并严格控制运输途径和运输流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达和准时运达,减少企业的运营风险。

  四、总结

  对外贸易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拓展企业的销售空间,避免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一定要保证清醒的头脑,做好合同的分析工作,降低合作风险,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保证企业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外贸的合同15

  卖方:

  买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___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_到达站名称;_卖方名称;_买方名称;_货件号;_毛重;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天。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_发票一式三份;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_包装单一式三份;_本合同副本;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见第四条)的商品。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___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第十条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___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_在最初___周内每过期___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

  第十三条、其它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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